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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呼喚之陌路人
我是說:
1. 英詩的格律遠比唐詩(律詩)復雜。
2. 英文用字遠比漢語多並不是可以值得驕傲的事。
如不能讀法文詩,(英詩亦只是法文詩的延續),請不要吹噓西洋詩。
(但我不是說胡卜凱在吹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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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詩的格律所說的並非音節,而是音步,英語稱之為Feet,如Lord Tennyson 的民謠體詩:
He Clasps | the crag | with croo- | ked hands;
Close to | the sun | in lone- | ly lands
Kinged with | the az- | ure world, | he stands)
而音步中的格律之覆雜,唐詩實難望其背。
二是韻律(Meter),即節奏,共有六種。
三是韻式(Rhyming patterns)
四是詩體,中國古詩只有古體,唐體的幾種,但英體卻如宋詞,體體不同,故寫英詩有如填宋詞,但宗詞尚有放水的地方,而英詩卻沒有。
胡卜凱
我沒有說:
「英文用字遠比漢語多」值得驕傲。
我說的是:
英文用字遠比漢語多,使得:
英文描寫事物、人性、或現象的精緻度、細膩度、和多采多姿性,自然比中文豐富。英詩「形式」或「格式」對詩造成的侷限,也相對比中文詩形式或格式對詩造成的侷限來得小。
我以上的分析可用以下的例子來類比:
玩樂高(lego)或積木的人,如果有較多顏色和較多形狀的樂高塊或積木塊,會拼出較多采多姿的結構。
愛的呼喚之陌路人
這正笑話,正如我所說:中文常用字不足三千,而五千字已包括古文以內之95%文章。而英文常用是6000字,只可用來看報紙(中文報紙用字不足二千!)。為什麼: 一是中文為字素文字,因此只須把不同的字組合起來成為詞句,因此自漢以後已很小新字,近代唯一的造字運動只有化學元素的文字,而簡化字基本上只是文體的正規化而已。
但英文的造字困難,因此社會變化便要再造新字,如Laser便是新造之文字,以致文字越來越多,中文的大字典有最大的亦只有五萬字,但美文牛津字典多達近二十萬字,即為此種原因。
如果你能用其中的十萬八萬字,當然值得恭喜,只是沒多少人知你講什麼,即使是英國的知識份子(不是美國,因美國人以無文化著稱),也只用其中一萬五千字左右,即使加上專業用語,也只有二萬字左右。但漢字由於是字素文字(希望你知道什麼是字素吧),因此文字是要組成詞語,再組成句子。因此即使常用字只有二、三千,但常用詞卻有數以十萬計! 而不須學新字,卻要學新詞。
再說,西洋詩以希臘及拉丁文詩為老祖宗,而以法文及西斑牙文詩為其高峄,英詩直到十九世紀以前,只是生番詩,只有沙士比亞是例外,但他亦不是單以詩而成名。而法國十七、八世紀的詩,是西洋詩的高峰,這是外國「三歲細路」都識得的知識。希望如果閣下的英語了得的話,敬希閣下的外國文化知識比「三歲細路」高明吧!
最後,還要補充,中文的字典,以大陸的漢語大字典為最大,共收入5萬多字,而英文的未字典以牛津大字典收入最多,共計近150萬字,而美國的Weber字其也收入約40萬字,全都是人類所能用之外的。
胡卜凱
我當初的論點是勸幾位網友採取新詩為表達方式。因為中國字數少,加上律絕結構的限制,現在的題材又多,新詩比較能達意。
為了說明字數少的限制,我用英文做對比。
就算以愛的呼喚之陌路人網友的數字: 15,000比 5,000,也能顯出我的基本論點沒有錯。更重要的是:
不是每個人都用同樣的15,000字,所以英文流通的字數,至少在30,000甚至50,000字以上。而詩人知道的字,當然在一般知識份子以上。
我主要的論點還是:
新詩可用的工具或材料較多(兩個字以上的詞彙不適用於律絕結構),所以更能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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