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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胡卜凱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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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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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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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SCFtw2
麥芽糖
大老鷹姐姐
狂老

1.     公共網站的經營

我對公共網站的觀點如下:

1.1   站長(此處稱市長)自行決定/他所經營網站的風格標準和內容

1.2   站長選擇/回應不回應網友的留言或評論。

1.3   如果站長在以上兩點的做法,不能得到某些網友的認同,她/他所經營的網站自然會被部分網友杯葛

1.4   如果一位網友不認同某站長經營網站的方式,她/他可以:

a.     杯葛(不上)這個網站;

b.     自己(或其他)的網站上加以批判

c.     提出一個「論述」,試著說服該站長。

d.     但是,她/他沒有撒野發瘋無理取鬧的權利或正當性。

所以,我認為公共網站站長的行為,一方面是自主自律的;一方面也要接受眾多網友的公評節制

2.     閣下的質疑

我現在回應閣下的質疑:

2.1   我從九月底前後開始,發怖了一些警告公告了一些規則刪掉了一些留言

2.2   不覺得需要刪掉myata的留言。請參考:【其他】 >> 「自助式」論述活動 >> 《關於「人身攻擊」的討論》,10/04/2005。如果你不同意,請提出一個「論述」,批駁我這篇文章。但請先參考:【知識議題版 >>介紹 論辯理論》。

2.3   我會處理不等於我會處理到讓SCFtw2滿意」,也不等於我的處理需要SCFtw2認可」。

3.     結論和警告

3.1   俗話說:「話不投機半句。」  又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我認為)不需要回應你的質疑要求(以上第1)

3.2   (我認為)你過去兩天的行為是無理取鬧(以上第2節和3.1),或撒野發瘋

3.3   關於閣下的網路行為

a.     I really don't give a fuck about what you think; whether you agree and/or approve my way of handling things. Get this through your thick head and/or twisted mind. So, go sucking an egg and stick your messages to where they really belong -- right inside your asshole. (1)

b.     如果你願意接受本【城邦】的建議(請點選【本城市首頁】)、並遵守本【城邦】的規則(請參考《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我(和其他網友)歡迎你繼續發言。

c.     如果你要潑皮撒野發瘋,請到其他城市或園地。

d.     如果繼續在本【論壇】或我的【網誌】上撒野發瘋無理取鬧,我會將你的大名放在本【論壇】的黑名單上。

附註:

1.     對於有自虐狂的人,我一向稟持「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原則。如果你覺得這次被罵得不夠爽,不妨說一聲。我保證下一次你絕對被罵得爽歪歪喜吱吱。不過,如果你真的回來找罵挨,那就坐實了我「(大腦)少根筋、多個瘤」的合理懷疑。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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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兒子madkao的插花表演可真精彩呀!龍媽媽一定引以為榮的! ^_^
推薦1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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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2005-6-7以後SCF未曾在madkao的【時事焦點 熱話新聞 麻辣評論】城市發過一帖,madkao卻在2005-8-19以『以自斷左腿 自毀形象的方法 逃避擔任麻市副市長職務 屢誘不至』為由把SCF放進【時事焦點 熱話新聞 麻辣評論】城市的黑名單,這樣的“認定SCF撒野、發瘋、或無理取鬧”的“責無旁貸的權力”實在是夠光榮的! ^_^

*****************************************************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88705&no=2976&raid=1417444#rep1417444>
〈見龍有作二首〉
SCFtw2  2005/10/17 18:37

龍口垂涎,世澤綿綿。見機而作,面皮黏黏。
龍涎之香,圊圂其享。鮑魚入肆,天賜瑞祥。

*****************************************************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2208&no=51155>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2228&no=50971>
從madkao的2005-9-21〈優勝記略〉追索中華文化傳統中“痞Q”的由來
SCFtw2  2005/09/25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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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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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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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狂老

正是這一句〔胡卜凱怎麼這麼幼稚?!〕

並且“認定SCF撒野、發瘋、或無理取鬧”正是我責無旁貸的“權力”

你再撒個驕吧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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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怎麼這麼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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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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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怎麼這麼幼稚?!

老話(2005-10-25, 21:36) --『要求別人舉證,別人舉了證又刪掉別人的舉證帖,事後還不許別人說,用種種奇奇怪怪的理由刪帖四次,SCF沒看過像胡卜凱這樣當店老大的。』

刪帖是你的“權力”,設黑名單也是你的“權力”,但是“認定SCF撒野、發瘋、或無理取鬧”卻不是你的“權力”。

胡卜凱先認定SCF發瘋,然後SCF認定胡卜凱發瘋。記錄刪光了,開店的穩贏,不知道這個常識的成年人就是幼稚。

你繼續發瘋罷!你自己的店,自由!

建議你學YST,把SCF臭罵一頓趕走,然後繼續臭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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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obvious that somebody is going nuts, either you o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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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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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2005-10-25【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市長胡卜凱指斥市民SCF“瘋言瘋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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