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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胡卜凱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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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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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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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慕亞
SCFtw2
麥芽糖
大老鷹姐姐
狂老

1.     公共網站的經營

我對公共網站的觀點如下:

1.1   站長(此處稱市長)自行決定/他所經營網站的風格標準和內容

1.2   站長選擇/回應不回應網友的留言或評論。

1.3   如果站長在以上兩點的做法,不能得到某些網友的認同,她/他所經營的網站自然會被部分網友杯葛

1.4   如果一位網友不認同某站長經營網站的方式,她/他可以:

a.     杯葛(不上)這個網站;

b.     自己(或其他)的網站上加以批判

c.     提出一個「論述」,試著說服該站長。

d.     但是,她/他沒有撒野發瘋無理取鬧的權利或正當性。

所以,我認為公共網站站長的行為,一方面是自主自律的;一方面也要接受眾多網友的公評節制

2.     閣下的質疑

我現在回應閣下的質疑:

2.1   我從九月底前後開始,發怖了一些警告公告了一些規則刪掉了一些留言

2.2   不覺得需要刪掉myata的留言。請參考:【其他】 >> 「自助式」論述活動 >> 《關於「人身攻擊」的討論》,10/04/2005。如果你不同意,請提出一個「論述」,批駁我這篇文章。但請先參考:【知識議題版 >>介紹 論辯理論》。

2.3   我會處理不等於我會處理到讓SCFtw2滿意」,也不等於我的處理需要SCFtw2認可」。

3.     結論和警告

3.1   俗話說:「話不投機半句。」  又說:「道不同不相為謀。」所以,(我認為)不需要回應你的質疑要求(以上第1)

3.2   (我認為)你過去兩天的行為是無理取鬧(以上第2節和3.1),或撒野發瘋

3.3   關於閣下的網路行為

a.     I really don't give a fuck about what you think; whether you agree and/or approve my way of handling things. Get this through your thick head and/or twisted mind. So, go sucking an egg and stick your messages to where they really belong -- right inside your asshole. (1)

b.     如果你願意接受本【城邦】的建議(請點選【本城市首頁】)、並遵守本【城邦】的規則(請參考《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我(和其他網友)歡迎你繼續發言。

c.     如果你要潑皮撒野發瘋,請到其他城市或園地。

d.     如果繼續在本【論壇】或我的【網誌】上撒野發瘋無理取鬧,我會將你的大名放在本【論壇】的黑名單上。

附註:

1.     對於有自虐狂的人,我一向稟持「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原則。如果你覺得這次被罵得不夠爽,不妨說一聲。我保證下一次你絕對被罵得爽歪歪喜吱吱。不過,如果你真的回來找罵挨,那就坐實了我「(大腦)少根筋、多個瘤」的合理懷疑。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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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出一套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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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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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在此地處理私人過節

如果妳的指控有文字根據,請舉出來讓大家公論。請用引述及列舉參考文獻的方式,不要全文轉貼。

我已說明何以"屁眼"不是髒話,妳能說出一套說法批駁嗎?請不要一再的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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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遇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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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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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

我不想跟妳對話.

請妳不要提我的名字.

當初是誰說: 割袍斷義?

您自己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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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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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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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人之間要對話。

對話當然包括對罵、諷刺……不一而足。

可是呢,有兩類人拒絕對話,一是對人施加性羞辱、或用粗鄙的話罵人。一是入人於罪,指控你有罪,羅織你的罪名。myata、madkao全都是這類人。還有那連續長達一個月天天動用性羞辱話語的WangFan和Freeman。他們是同一種人。

胡卜凱你呢,是另一種人:拒絕對話升起權力的高牆。YST就是這種人,所有專制政權也都是這類人。

你並且還認定我罵人叫「潑婦罵街」而你說「撒泡尿自己照照」「shit」「asshole」不算髒話。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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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撒尿」和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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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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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SCFtw2

我不知道我什麼時候罵誰「撒尿」,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說「撒尿」是罵人。天下有不「撒尿」的人嗎?

我那句話是通用的口語,表達輕蔑或輕薄,不算罵人。

沒有根據說別人無恥或不要臉才叫罵人,而且是潑婦罵街式的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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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madkao網友的大作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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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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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慕亞
狂老

我看不出madkao網友的大作有什麼越界的地方。

他只是批判一部分人的行為,而且舉出實例。妳不同意,那是妳的價值標準。

我不認為妳有因為別人看法和妳不同,你就罵別人無恥的權利或正當性。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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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共論壇(回應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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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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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看到下面這兩段嗎?

1.3 如果站長在以上兩點的做法,不能得到某些網友的 認同,她/他所經營的網站自然會被部分網友杯葛

1.4 如果一位網友不認同某站長經營網站的方式,她/他可以:

a. 杯葛(不上)這個網站:

b. 在 自己(或其他)的網站上加以批判

c. 提出一個「論述」,試著說服該站長。

d. 但是,她/他沒有 撒野、發瘋、無理取鬧 的權利或正當性。

所以,我認為公共網站站長的行為 ,一方面是自主自律的;一方面也要接受眾多網友的公評節制

請注意

/沒有撒野發瘋無理取鬧的權利或正當性。

這句話。

妳有妳的價值標準,我有我的價值標準。請接受:

道不同不相為謀

我拒絕再跟你囉嗦,妳請便吧。

如果妳再出言無禮,我只有請妳吃閉門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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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madkao網友的大作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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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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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慕亞
狂老

不好意思,我時間不多,很少到其他網站去瀏覽。

妳對他的論述有意見,請妳到他的網站去討論。即使我不同意他的文字,我也不會為他在其他網站的言論負責。如果妳要在我的網站批評他,就請講出一套道理

我不容網友在本論壇發表戴帽子式的文字。我要怎麼說妳才聽得懂?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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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鳥是良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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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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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狂老

把市長大人當蟲蟲了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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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大人啊 誣告
推薦2


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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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慕亞
狂老

相信市長大人的閱讀能力

但請別指導誣告者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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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致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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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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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先生,好處都給您拿去。^^

您所強調的「論述能力」和「公共論壇」,「恰巧」也是我所追求的。這事講來長~~了。在您一步步地攤開您所謂的「論述規則」的時候,您也正一步步地攤開您的核心價值觀。當您說出您對「公共論壇」的原則時:「1.1站長(此處稱市長)自行決定她/他所經營網站的風格、標準、和內容。1.2站長選擇她/他回應或不回應網友的留言或評論。」

我嗅到了那麼一絲YST的風水氣味~~~^^。

公共論壇?

在公共論壇上,本來就不應該有棧長,把自己站於比別人高的刪帖的權力,用刪帖的權力保護自己的言論。說人家是「鬧版」、說「良禽擇木而棲」,其實本身就是破壞公共論壇的精神,也正是破壞您所信仰的絕對相對主義!!

請花點時間把madkao的賤民族說看一下,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5327&no=50098&raid=1286138#rep1286138

「shit」不是髒話,「asshole」不是髒話--這是你的認定。我罵madkao一句「無恥」結果:

本文因「誹謗、威脅、攻擊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已由 胡卜凱(jamesbkh) 於 2005/10/27 21:52刪除。

妳知道當初madkao怎樣罵我的嗎?「妓女」「賤貨」。

再看看YST剛剛那篇可笑的帖子吧!
YST 的四顆飛彈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27986&no=3011

想想當初您為何會被YST趕出【天下】,任何稍有理智的人看到那帖《YST 的四顆飛彈》都會發笑,正如您當初嘲笑YST那般。

就如您要是看過madkao那帖賤民族說,很難不會有「無恥」的想法。

我罵madkao下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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