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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尊敬的宋楚瑜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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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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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網,要寫「討論宋楚瑜」的文章需要道德、正義與勇氣,尤其是當你妳是支持所謂的「泛藍」時,聯網有非常多個帳號喜歡替「討論宋楚瑜」的人貼標籤,而且還做無止盡的人身攻擊,有到各大棧長那說我是奸細的,也有做「相聲」的,更有大罵「批評宋楚瑜」的人是神經病的,惡意複製我留言簿與文章、不斷騷擾我的更是一大堆,手段不一而足,宋楚瑜本人若知道此事,說不定會笑死。

我之所以持續「討論宋楚瑜」,就是為了向那些惡意的網友表示──「我絕不會因為你們的手段而退縮」,面對幾十個網名攻擊我,我也要維護言論自由存在的價值,就算我再怎麼抽不出時間我也一定要表現出我絕不屈服的態度。

當然,有讓我尊敬的宋楚瑜支持者,不扣帽子,誠懇的與你對話,中時新聞對談的魯丁網友,看到我「反宋」,卻不動怒,和氣的與你對話,他讓我明白,網路論政者還有很多理性的網友。

中時的義人、apo…等挺宋網友也很明理,未曾口出惡言,這樣的支持者才能贏得我的敬重,而當我面對那些用各式各樣手段的人,我要說,我永遠絕對不會放棄抵抗。

作者: blackjack(#251)(707..601)
留言時間:2005/09/14 16:27
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646726&History=0&Page1=1#249 

RE:apo(#246)
有點我想說的是,我對馬英九其實是多所質疑的,只是不想猛烈批評罷了,我寫過很多篇帖子,至少加起來有幾千點閱。

也順便告訴apo的是,我為什麼「反宋」的重要原因,我在別的地方遇到的親民黨支持者跟你真的是完全不同類型的,我反對扁宋會,他們就用不堪的話攻擊我,我指責宋,就有幾十個網名攻擊我,我無法認同這種態度,所以我認為我的「反宋」有極高的價值。

我認為我是在維護一個言論自由存在的價值,也所以,我想不管我多忙,我一定要對這些惡意的網友表示──「我絕不會因為你們的手段而退縮」…

作者:魯丁(筆名)(#253)
留言時間:2005/09/14 19:14 
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646726&History=0&Page1=1#252
網友!那些惡意用不堪的言語攻擊你的親民黨的支持者或基於氣憤或基於其他理由怒罵你,這些網友把自己及支持的人格調都降低了,其實你不用把他擺在心裡,也不必就認定反宋就是最高價值.批宋還是要以合理而客觀的態度或證據來批判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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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帖子貼錯地方的人造謠栽誣SCF,還說〈有空再貼自命網路罵客、人身攻擊專家的SCFscftw12345在中時如何被禁的經過〉,不過顯然他直到此刻還“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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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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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SCFtw2

這個帖子貼錯地方的人造謠栽誣SCF,還說〈有空再貼自命網路罵客、人身攻擊專家的SCFscftw12345在中時如何被禁的經過〉,不過顯然他直到此刻還“沒空”
修改刪除 2005/09/21 20:51 推薦1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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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0 10:11
有空再貼自命網路罵客、人身攻擊專家的SCFscftw12345在中時如何被禁的經過

2005/07/11 10:22
SCFtw[x]因為嘴巴不乾淨,在中時新聞對談屢被禁言,從SCFtw2-4都被封殺,此人又申請SCFtw5去那,老編最後說再來,就根據你的IP來封

2005/07/11 10:33
SCFtw[x]因為嘴巴不乾淨,在中時新聞對談屢被禁言刪帖,從SCFtw2-4都被封殺,此人又申請SCFtw5去那,老編最後說再來,就根據你的IP來封

*****************************************************
所有的現場記錄在【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和【反共反獨】各有一份。

大眾參考閱讀: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10851&no=51155>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06157&no=51155&raid=1309429#rep1309429>
一個因偏執而扭曲的人格

好厲害的網路先知(II)
回應文章網路先知現在全破功了 (blackjack)
Alex2005/09/21
20:23
53302
轉貼"彩繪的雙手"快報
回應文章這則帖子貼錯地方了 (SCFtw2)
市民胡卜凱2005/09/21
20:18
721,2023
叫太陽升起的公雞
回應文章胡市長,我支持你 (blackjack)
Alex2005/09/21
20:12
76456


.


SCF的倉庫:【反共反獨】【獨腳強盜聯網史料庫】【*每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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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何然?
    回應給: blackjack(blackjack) 推薦1


sa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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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在這公共論壇的園區裡_任何人都可發表自己屬意的言論_發表屬於自己的意識形態言論_引起泛眾的認同是建立在理性的_客觀的論述基礎之上_反之_即為強辯_

既然引起他眾反感_試問_筆者所謂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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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二個公開主張罵人「死輪子」是言論自由的宋楚瑜支持者,我反對人身攻擊是言論自由
    回應給: ?腳人(amis) 推薦1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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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別人愛罵你"死輪子"也是他的言論自由,不是嗎???
    回應給: blackjack(blackjack) 2005/09/24 20:00 推薦1


庒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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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uli (1)

別人愛罵你"死輪子"也是他的言論自由,呵呵呵,主張言論自由的你應該不會叫他們閉嘴不准罵吧????...(下略)

庒腳人你認為罵人「死輪子」是言論自由?

這是第二個公開主張罵人「死輪子」是言論自由的宋楚瑜支持者

我反對人身攻擊是言論自由。

給你看超越藍綠的親民黨立委劉文雄怎麼說!我反對「非常光碟」,因為它涉及人身攻擊,你應該也不贊成吧?

http://210.69.7.199/qb/300000000s5433013027.htm

...

劉委員文雄書面質詢:

壹:

前日謝啟大前立法委員因為一個誹謗的案件回國服刑,是因為揭發李登輝跟曾文惠偷運美鈔到美國的事情,因此被法院判處誹謗罪!院長你覺得謝啟大這樣的揭發是屬於言論自由表現還是誹謗啊?

如果說法院判決認為沒有這件偷運美鈔的事情,而謝啟大說有,這樣算是誹謗罪的話!那之前非常光碟、李登輝等人所說的,宋楚瑜興票案的不實指控抹黑,這件事情也經法院判決認定無罪了啊,那院長你覺得這些抹黑的人是在誹謗還是言論自由的表現啊?

院長,日前陳水扁總統呼籲不管執政或是在野,都要共同努力推動「人權法案」,因為我們是個人權立國的國家。而言論自由的保障更是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只要是人民就應該享有此積極。

以前你們民進黨在野時罵政府就是天經地義,就是言論自由的表現;現在人家對於政府施政多加評論就被你們亂扣帽子說是誹謗!今天本席就以言論自由來展開質詢!

言論自由的精神!

言論自由是憲法所保障的,因為言論自由是維持一個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是保障人民知的權利,而不管是陳述事實或是發表意見,都是言論自由表現的一環,也不論是以什麼形式來表達都是受到憲法保障的。因此,什麼是言論自由的範圍其實是非常廣泛的。比如說報章雜誌上的社論、電視媒體的新聞播報、時事評論家的時事分析……等等。院長你認同嗎?這是憲法跟大法官所認同的。

規範基礎規範內容

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釋字第五○九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

民進黨黨綱限制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的法律,應遵守手段與目的相成比例之原則。

所以「充分」的言論自由是人民的權利,這也是全民與社會共同的共識。但是,是不是完全沒有限制的呢?答案應該是很明確的︱︱不是。貴黨民進黨黨綱也主張言論自由在符合比例原則下是可以立法加以限制的。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解釋談到刑法的妨礙名譽及信用罪章(刑法第三○九條至三百十四條),是合憲、合法的限制言論自由,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必須」且「不能」去侵害到別人的權利,因為如果為了自己的權利而恣意的去侵害別人權利的話,那就不叫做行使權利了,那叫做濫用權利,是必須受到刑法妨礙名譽及信用罪章制裁的。院長你認為呢?

言論自由不是漫無限制的!

所以說言論自由不是漫無限制的,「過當的言論自由」、「侵害他人權利的言論自由」都要受到限制!所以刑法有規定妨礙他人名譽罪章,對於那些「濫用言論自由」權利的人做一限制。舉凡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事情,都是屬於「濫用言論自由」,比如說罵人死胖子、騙子啊!院長你認同嗎?

這些法院判決都有,刑事上是誹謗罪,民事上是侵害權利要賠償的。罵人是胖子要賠五萬元,罵人騙子要拘役三十天,這些院長應該都知道吧!

違法事實法院判決(法律責任)

罵人是垃圾刑事上構成誹謗罪;民事上判賠六千。

罵人死胖子刑事上構成誹謗罪;民事上判賠五萬元。

罵人是共產黨刑事上構成誹謗罪;民事上判賠十五萬元。

罵人三字經刑事上構成誹謗罪;民事上判賠五十萬元。

罵人騙子刑事上構成誹謗罪判處拘役三十日。

謝啟大委員案件刑事上構成誹謗罪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

那再請教院長:

1、罵人「王八蛋」算不算是濫用言論自由啊?

2、罵人是「小老婆」有沒有毀損名譽?

3、罵人是「妓女」算不算是誹謗?

最近有這個所謂的非常誹謗光碟,院長有看過嗎!這個非常誹謗光碟中有許多不堪入耳的謾罵言詞:

非常誹謗光碟:法律責任

罵邱毅是會叫的野獸公共論述議題?

罵彭子文連狗都不如

罵張有驊沒有倫理

罵宋楚瑜有官癌

罵連戰是阿舍仔

罵陳文茜掏乳房來給男人吸當作社交

罵鄭麗文是北港香爐接班人

罵李濤跟李艷秋是「苟」男女(諧音)

請問一下院長!這有沒有毀損到別人名譽?構成誹謗罪啊?這些用詞,請問院長跟前一張表格法院的判決內容用詞,有何不同?是不是更無恥、下流?請院長告訴我們!

如果說這些用詞都是屬於「言論自由」的話,那些被法院判誹謗罪的人民不就是「活該、該死」,再不然就是院長你認為那些判案的法官都是亂判的嘛!是這樣子的嗎?院長?

鼓勵大家都來拍攝光碟!

另外,院長你日前曾經談到,言論自由是憲法規定的,政府不干預言論自由的部分,光碟內容若有違法,當事人可循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新聞局不會去干預「非常光碟」的內容。院長!你日前的這段談話跟剛剛你所認同的言論自由是有限制的,根本就是矛盾嘛!剛剛質詢你所回答的不就是都在放屁?還有,之前國民黨朱鳳芝委員質詢時,談到「如果我說陳水扁和吳淑珍是狗男女,陳水扁在澳門嫖妓,吳淑珍A錢,陳水扁和蕭美琴有曖昧關係,這樣算不算是公共論述?」那個時候院長礙於時間的關係沒有對這個問題作回答,那現在本席給你時間做回答。到底這些言詞算不算是「公共論述」?以前你們民進黨在野時罵政府就是天經地義,現在人家對於政府施政多加評論就被你們貼標籤罵到臭頭!這幾集非常誹謗光碟中的主角幾乎都是評論過扁政府的人嘛!你根本就是在鼓勵大家都來拍攝光碟嘛!既不用繳稅又純利潤,亂罵人也沒責任。所以我們也決定來拍個十集的光碟,主題就叫做「流氓政府豬頭行政院」,院長你覺得如何?

游院長幫游縣長擦屁股!已由院長即席答復

接著我們先來看一份光碟;院長您先不用擔心,這個不是「流氓政府豬頭行政院」的光碟專輯,這個是「游錫擦屁股專輯」!這是你今年十月四日在宜蘭市外環道路黎霧橋段通車典禮致詞時的畫面,你當時表示「台九省道拓寬工程(含宜蘭市外環道路)延宕至今,完全是因為當年的省府團隊執行不力所導致的」,我們台灣有句俗語:「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講話要憑良心」。根據宜蘭市公所工務課的數據顯示,此工程之所以會延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當年院長你擔任宜蘭縣縣長時,在八十四年提出「變更該工程南端路線接羅東鎮環陣道路」的變更計畫,導致它鄉鎮都市計畫變更及暴增數十億經費難以爭取的結果,致使該工程無法按原定計畫完工。是游縣長你執行不力!因此,本席在此合理質疑,當年你之所以變更該計畫,是不是有「官商勾結」,從中圖利?是不是沒拿到錢,所以就讓該工程延宕?所以十月四日通車典禮,根本是「游院長幫游縣長擦屁股才對」!

禁止不當聯結原則的意義!

院長,我們知道不管是行政院的行政行為或是國家權力機關的行為都要受到憲法的拘束。因為憲法是作為保障人權、人民權利的最高指導標準。那院長,你知道憲法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原理原則叫做「禁止不當聯結原則」嗎?

我告訴你,所謂的禁止不當聯結原則,它的意義就是政府不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也就是說不能使用不當或不相關的手段來達到目的,譬如說:藉由取消人民某些權利,來要求人民履行某些義務,而權利義務之間是毫無關係的(法律用語:國家權力機關在為任何行為的時候,所做的行為手段跟所追求的目的之間,要有實質、合理的關聯,禁止任何不相關因素的考量。)!而作為一個人權立國的國家,更應該要去重視它。日前,陳水扁總統也一直強調不分執政、在野,都要重視人權的保障,不能違背人權立國的精神。所以作為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尤其是禁止不當聯結原則,我們更應該去遵守。

但是我們的行政院卻漠視「人權立國」的精神!帶頭違憲「提案立法」!目前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的法律案至少三件以上,諸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之一,公路法第七十五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六條……等等,都是違反憲法禁止不當聯結原則,院長這些你知道嗎?

惡法亦法!行政院帶頭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

最近的一個例子,去年九十一年三月十三日,我們的行政院「帶頭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行政院提案立法來增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了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於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汽車檢驗、各項登記或換發牌照、執照前、繳清其所有違反本條例尚未結案之罰鍰」。該規定要求人民必須繳清罰鍰才能換行車執照,院長,你知道行政院有這樣的違憲提案嗎?這樣的立法規定已經「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了!你要人民守法繳清罰鍰,用心良苦替國家增進稅收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你們不能用侵犯人權的手段來不擇手段達到目的嘛!你應該循正當法律程序,依照行政執行法的規定來做嘛!你們行政院的心態就根本就是認為人民不守法繳清罰鍰,所以行政院就可以帶頭違憲!這樣的心態是不正確的。交通部

院長,我告訴你!在民國九十年最高行政法院判字一七○四號判決中,已經清楚的講明了「要求人民必須繳清罰鍰才能換行車執照」是違反了憲法中的「禁止不當聯結原則」!就在你們行政院提案的前一年,你們行政院的提案立法都不尊重法院的判決的嗎?你們就行政一權獨大!漠視司法、立法嗎?院長你作為一個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首長,還帶頭違憲!你們這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為,妳拿什麼要求人民來守法,你們行政院就第一個帶頭違法!院長,我看院長這樣子的施政,就好像偷練「葵花寶典」的華山派掌門人岳不群一樣,表面上光明磊落的主持正義,私底下偷偷自宮偷練寶典,真是說一套做一套!

而貴黨民進黨一直以來都自許為最保障人權、最懂民意的行政團隊,陳水扁總統在前日也強調我國人權立國的路走的很艱辛,要求在野要盡速通過「人權法案」!但卻在你們執政的這幾年來,就第一個帶頭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漠視「人權」的存在!院,不要只會嘴巴說說要重視人權,把所有阻礙人權發展的責任都推給在野黨,而自己帶頭漠視人權!說一套做一套,什麼時候變成了你們民進黨的代名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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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愛罵你"死輪子"也是他的言論自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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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愛罵你"死輪子"也是他的言論自由,呵呵呵,主張言論自由的你應該不會叫他們閉嘴不准罵吧????

又宋楚瑜會不會哭,干我何事???他又不是我爺爺,倒是你現在蠻關心他的,難不成他是你爺爺????哈哈哈.

別人回應你,你把他人給抹黑抹臭,我回應你,可一點也不怕你的抹誣戰術喔,套句你衊宋愛用的話.................我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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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可能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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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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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宋楚瑜可能要哭了,因為有這樣到處罵人「死輪子」的支持者

你支持大家罵「死輪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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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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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打宋嘛!千萬別自己給自己台階下啊!!哈哈哈 !!!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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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也不願看到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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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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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不喜歡法輪功別信他就是了,何苦叫他「死輪子」...

不喜歡我別看我的文就是了,何苦叫我「死輪子」...

那位親民黨支持者該懂這道理!

老宋也不願看到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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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你要把話說清楚,不可兩面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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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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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丐也看到了. 不過是: 認識不清, 加上行為戰鬥性強而已. 算不上是: 惡勢力


麥芽糖,誰認識不清????是黑XX還是與他辯論的人????

麥芽糖,又是誰極愛"逞兇鬥狠"????是黑XX還是與他辯論的人????

算不上惡勢力????你說誰算不上惡勢力????是黑XX????還是與他辯論的人??????

麥芽糖,你寫出來的文,那就有必要說清楚,不可兩面討好,還是你想"刀切豆腐兩面光",呵呵呵,這樣的話,庄腳人可就不佩服你囉.

請明白告知,感恩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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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往臉上貼金的黑XX,SAULI教授再問你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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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腳人

                        相片來源:TVBS  壯哉!楚瑜有膽識!!!

喂,往臉上貼金的黑XX,SAULI教授再問你話哩!你是裝糊塗???還是自己又在妖言惑眾裝可憐啦???沒出息的傢伙!?只會到處找人同情,在聯網上隨便一位女性都比你有男子氣概!!!哎啊,我看你趕快繼續打宋、繼續丟臉,讓我有更多的題材耍玩你,也好讓大家在苦悶的日子裡有笑話可以娛樂!此乃你對聯網的貢獻,實為功德一樁也!!!

黑XX你千萬不要故意讓人說了幾句勸解的話就給自己台階下!庄腳人期待你繼續打宋,打的越發誑越好!!!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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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死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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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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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二位

我只是被人講成「死輪子」時心有所感罷了
我知道大陸那邊叫法輪功是「輪子」,痛恨法輪功的人罵法輪功的人「死輪子」

可是,奇怪的很,我從來沒有說法輪功是好是壞,我也沒有支持或反對法輪功,我為什麼是「死輪子」

我也沒有說「台灣是美國領土」,這位支持老宋的人把這塞進我嘴裡,真是怪事年年有!

我叫他查證一下,他卻「死輪子」、「死輪子」的猛叫!?

真的覺得很荒謬

說我是別人然後亂打一通的人更是多了

總之,謝謝二位的指教,你們讓我知道網路論壇還有理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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