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宗德
我以一位受持讀誦《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持經者,以佛說(而非佛學)來回答胡兄你有關「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問題。
1.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真實義便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唯為了方便大眾明白,可引申為:
1.1 「諸菩薩摩訶薩應無所住 – 不住於『相』,而生其心 –生清淨心。」
1.2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應無所住 – 不住於『相』,而生其心 –生菩提心。」
這樣引申,主詞和受詞都有了,意思也清楚多了。這一部分你也詮釋了(2.3.1)
2. 「住」、「相」的詮釋
2.1 「住」的真實義便是「住」,引申為「住在…」、「卡住在…」、「執著於…」、「染著」、「陷在…(框框)」(有被縛、被綁的意思),甚至引申為「取『著』…」。
2.2 「相」的真實義便是「相」。在《金剛經》裏,「相」包括了:
a. 色、聲、香、味、觸、法 -- 六塵;
b. 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 四相;
c. 法相、非法相 – 諸相(所有相)。
3. 現在針對你的根本問題,《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與現象學大師胡賽爾的名句:「意識一定是有其對象的。」,這兩句在立場上是否有衝突?是否有矛盾?那一句對?那一句錯?謹回答如下:
是的,以一般人的思維、解讀,這兩句是有衝突,是有矛盾。但以我們深入經典,明白如來真實義的信者來看這兩句,並不覺得有什麼衝突,有什麼矛盾。
換句話說,這兩句都對,都沒有錯。
為什麼一般人和信佛的人,會有這樣的差別呢?
關鍵問題在於一般人認為「心」是一種「意識」活動,把「心」和「意識」劃上等號,才會有這種困惑!
然而在佛法裏,佛陀開示我們:
「心」有兩個層次:「意識」的層次,和「非意識」的層次。前者「有對象」;後者「離對象」。間簡單的以下表列表示。
妄心(凡夫心) -- 意識心(有對象) – 分別心、計較心、攀緣心、迷惑心、染著心、…
心
真心(佛 心) – 非意識心(離對象) – 平等心、無分別計較心、覺性心、清淨心。
所以,我們修行人要轉凡入聖(成菩薩、成佛),在發菩提心,行菩薩道 – 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時,便是要去除分別、計較的妄心,證入清淨、無染的佛心。
因此,佛陀在《金剛經》才會如是教化我們: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4. 結論
4.1 意識心是有「對象」的 -- 我們凡夫都生活在「相」的世界,都離不開「對象」。天天在「相」(對象)上,忙著分別、計較而喜、怒、哀、樂,而有成、敗、得、失,而有痛苦煩惱。
4.2 修行的人要從凡夫的境界提昇到如來的境界 –如如不動、清淨自在、涅槃安樂。它的秘訣便是修持「般若波羅蜜」,便是以般若智慧為引導,從凡夫此岸到如來彼岸。也正是從意識心提昇到非意識心。所以它的秘訣正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佛陀在《金剛經》第十四分再度開示我們: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更是一語道破 -- 真心、清淨心、如來境界正是離一切相(對象)的。( -- 超越我們一般人的思維。)(也非我們一般人所知所見的。)
4.3 所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與胡賽爾的名句,並沒有衝突,也沒有矛盾。
附記:
胡兄,你在2.4.1中對「 須菩提和佛的問答」的詮釋,相當中肯(至少我是這麼認為)。好不容易你能有此理解,為何最後你卻僅僅是把「應」句詮釋為:
「一個人立成佛的志向(菩提心)時,不要執著於成佛後的『相』。」呢?
太可惜!太可惜了!佛陀的真實義,是不要執著於「所有的相」。(包括色、聲等六塵、我等四相、與諸法相、非法相等,通通不住。)絕不是只有不住於「成佛後的『相』」而已,那太狹窄了!可惜啊!
參考文獻:
l 胡卜凱,2003,《「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討論 3》,知識和社會廣場,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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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德兄是我的高中同學,研習佛法凡四十餘年。多謝他的指教。我會再繼續思考。本文是我鍵入,文字略有增刪。如有錯誤,責任在我。原來的討論因文字過多,不轉貼於此。 有興趣的網友,請移駕"知識和社會廣場"。
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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