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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解構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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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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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新聞對談】>> 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是好貓?開欄者:阿斌

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662203&History=0&Page=1

依我的了解,「解構批判」的基本論述是:

由於「一字多義」和/或「一詞多義」的現象(以下不再每次分別字、詞),作者未必有「意識」或能力掌握到字的每一個意義。因此,一篇文字中,作者有時會「有意識」的和/或在「下意識」中「誤用」某一個字;有時會「有意識」的和/或在「下意識」中「忽略」某一個字的某些意義。這些「誤用」或/和對某些文字意義的「忽略」,都指示出作者思路(或偏見)的某些面向;而作者本人未必意識到這些「有意識」的和/或在「下意識」中的思路(或偏見)

「解構批判」這個方法,就在根據原作者這類對於「指號」(「記號」,即文字、言語)的「誤用」或/和對某些文字意義的「忽略」,指出作者某些沒有明白呈現出來的思路(或偏見)

這個方法在理論上頗有幾個爭議點,先寫下四個平常想到的:

1.          原作者可能了解一個「指號」所具有,但被「批判者」認為他/她沒有「了解到」的「意義」。

事實也許是原作者「選擇」不使用該指號的這個(/她被認為沒有「了解到」的)「意義」。也就是說,原作者也許就是要「用」他/她在原文中所使用的「意義」。他人或後人「自以為」比原作者更清楚他/她的「意圖」,或可能發生的「誤用」或/和「忽略」,我想頂多只能說是一種「詮釋」、「臆測」、「可能性」、「誤解」、「誤判」,乃至於「栽贓」。

2.     使用「解構批判」方法的人,並沒有任何先驗或絕對的理由,可以支持「旁觀者清」或「後觀者清」的說法。

例如,「社會建構論」指出:一個人對某一個指號「意義」的「了解」,並不比另一個人,尤其是後人相對於前人,對同一個指號「意義」的「了解」,更具「權威性」或「正確性」。(康德曾說過他可能比原作者更了解原作者的意思。我認為他只是「自以為」如此而已。)

3.     如果「解構批判」的理論成立,則使用「解構批判」方法的人,也受「解構批判」理論的制約。

也就是說,其他人對使用「解構批判者」的論述,也能「解構批判」之。這個過程可以無限展開,弄得沒完沒了。

4.          任何一個說法,尤其是比喻或寓言,它本身並不是「真理」,也不具有「普遍適用性」。它的目的只在表達一個特定的「意像」或「訊息」,幫助「溝通」的進行。

以鄧小平的名言為例:

「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

只要多數人懂這句話,就達到鄧小平「溝通」的目的。我們可以把它翻譯成:

「效果掛帥,意識型態放兩邊」。

如果有人說:

「鄧小平這句話顯然歧視花貓」;或

「這句話曝露出鄧小平落入『兩極對立』的舊思考陷阱,」

我想這是「冬烘批判」,而不是「解構批判」了。

此外,「溝通」的先決條件或預設是:

有一個「溝通」能夠進行的場域或社群,包括「溝通」媒介和「溝通」意圖等等。這些都制約被使用「指號」可能有的「意義」,這是狀況外的人(後人),無法「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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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所修改,以增加清楚性及嚴謹度。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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