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兩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 >> 《 當中國不是外國 , 台灣將為誰而戰 ? 》 作者: 酷南
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636431&History=0&Page=1
胡卜凱 (#431)
酷南網友 (#430) :
非常謝謝你舉出這兩個案例。
目前的中華民國政府恐怕連上國際法庭的資格都沒有。即使有,阿騙和前國民黨歷屆政府根本沒有這個 LP 。這你是知道的。
所以:
「爭取不是我們用蠻橫的手段去爭 , 是在國際法庭去控告日本侵占領土 . 」云云,
有點言不由衷或言不及義。
我也要借這個機會說明 :
1. 由於這兩個案例,每次日本政府有相關動作時,我們這一群認為釣魚台列島是台灣領土的人,就非採取抗議行動不可。
2. 由於這兩個案例,我們要把宣稱「釣魚台是日本的」的李登輝列為「國賊榜」上第一人。他以中華民國前總統的身份,說這種話,對未來中國在國際法庭上爭取釣魚台,有非常大的殺傷力。我們一定要鬥倒鬥臭他,他的走狗們才不敢有樣學樣。
酷南 (#430)
有關「釣魚台」領土歸 屬, 如果他原本屬於台灣這一邊 , 爭取是應該的。 爭取不是我們用蠻橫的手段去爭 , 是在國際法庭去控告日本侵占領土。 在世界上的幾個島嶼領土爭執中,最具權威的海牙國際法庭,近年來的兩個判例中國應引以為戒:
1. 一九二八年該法庭裁決荷蘭和西班牙的「拉帕爾馬」島主權爭議案,因荷蘭人該島活動時,西班牙人很少提出有力的抗議,被法庭認定「西班牙默認拉帕爾馬島屬於荷蘭」,而判決西班牙敗訴。
2. 一九三三年,海牙國際法庭裁決丹麥和挪威關於「格陵蘭東部領土」的主權爭執案,雖然挪威人在格陵蘭東部居住,但「挪威人的活躍程度不及丹麥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麥人擁有整個格陵蘭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