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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曄和上海當局,誰在違法?——上海當局對反日風潮的司法操控 --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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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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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當局操控的「司法磁懸浮」

在中共中央發出為反日風潮全面降溫的信號之後,上海當局表現得尤為賣力,甚至賣力賣得醜態百出,與中央的態度和北京等地的降溫基調頗不協調。

427,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報導:「本市居民湯曄被批准逮捕」的消息,僅僅五天后的52,東方網就爆出湯曄先生被起訴、被判刑五年的消息。法律根據是:「編造虛假資訊,醞釀組織非法遊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

曾經默許「4.16反日遊行」的上海司法當局,居然會在417變臉之後,如此快地完成了對湯曄的逮捕、偵察、審訊、起訴和判決的全過程,其神速堪稱司法磁懸浮」。不免讓我想起文革時期從上海高升到北京的一個個「火箭幹部」。

從觀念上講,我不贊成和平時期的民族主義,無論這民族主義發生在哪個國家。在無外敵入侵的情況下,膨脹的民族主義,不但是惡棍的最後避難所,也是對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脅。最近,東亞三大國的民族主義情緒相互激蕩,很可能導致了東亞局勢的不穩定,如果不加以反省、抑制、引導而任其發展下去,那麼,對東亞地區乃至整個亞洲和世界,絕對是惡兆。所以,在此前的相關文章中,我對發生在中國的反日風潮多有批評。

儘管如此,我尊重任何人自發地表達愛國主義的權利——只要其表達是和平的而非暴力的,無論是個人發言、網路簽名,還是走上街頭的遊行示威。人與人之間的不同觀點,可以爭論得面紅耳赤,也可以通過其他的和平方式來加以表達,但切不可強制對方閉嘴,更不能強行剝奪每個人和平表達的權利,個人不能,社會組織不能,政府就更不能。正所謂:「我可以反對你的觀點,但我要堅決捍衛你自由表達我所反對的觀點的權利。」

嚴格的講,言論、遊行、示威、集會等自由權利,與是否愛國無關,而是必須加以保障的公民權利,在理念上愛不愛國的選擇,在行動上參不參與反日遊行的選擇,都不應該是強加的,而應該是個人的自由選擇。即便在中國這樣的專制國家權利也被明確地寫入了憲法,不僅每個成年人應該尊重,政府就更應該尊重,任何對這些憲法明載的公民權利的干涉和剝奪,都是違憲的。

我反對街頭政治中的暴力行為,贊成以司法手段來管制和處罰打砸等暴力行為,但我尊重愛國者們自發走上街頭的權利,堅決為公民的和平遊行示威權利作辯護。所以,我抗議上海市司法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審判25歲的湯曄先生。

同時,鑒於中國特定的政治環境,我也不能不從政治的角度來抗議上海當局粗暴地踐踏湯曄的基本人權的野蠻行為。因為,現在呈現出來的事實已經非常清楚地顯示:發生在4月的民間反日風潮,完全在官方政治需要的全方位操控之下。

我曾在《被官方操控的反日風潮》(BBC中文網420日)、《召之來揮之去的反日風潮》(《人與人權》20055月號)兩文中,分析了中共如何操控反日風潮的規模、力度和過程,如何操控輿論導向,如何把民間愛國情緒變成當局手中的政治工具,招之即來而揮之即去。

本文將側重分析:在党權至上的體制下,党權的政治需要如何操控司法來熄滅民間的反日火焰,司法又是如何淪為党權壓制民意的工具的。

湯曄先生的權利辯護

即便拋開中共制定的相關法律是否涉嫌違憲的論辯,而是在承認「惡法也是法」的前提下審視「湯曄案」,上海司法機關也無理由逮捕和審判湯曄先生。也就是說,上海司法機關對湯曄的審判,完全是政治審判而非司法審判,正如中共司法機關根據黨權的政治需要製造的其他冤案一樣。

一,        在上海「4.16反日遊行」中,無論是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發佈《上海地區抗議日本右翼活動的詳細說明書》,還是他本人參與遊行,湯曄先生的行為都是和平的而非暴力的,並沒有逾越法律界限。對此,先生在事前發出的《說明書》和上海警方的調查結果都可以作證。

二,        先生的《說明書》的「六項最重要提示」中的三項,都是關於遵紀守法和防止過激或暴力的提示: 

1、此次活動不針對任何在華日本友人、僅僅針對日本右翼勢力和其支持者,所以在活動中請不要過激地針對友人;

2、員警是人民的公僕,在遊行過程中,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是愛國的,只是因為他們有他們的任務——保證活動的安全性,所以大家配合員警叔叔,特別是在使館門口,如果員警叔叔看著你,就不要亂丟東西,如果沒有人看著你,就丟一個雞蛋或者一個番茄,萬一丟完了被員警叔叔發現,就朝他笑笑;

3、沿途經過日本人投資的商店、公司等,不要給予破壞性打擊,因為破壞了以後,日本人會向中國政府索要賠償的,所以大家屆時理智一點;」

另據東方網52消息稱:經警方調查,在416上海部分學生、市民舉行的涉日遊行示威活動中,「本市某公司員工湯曄根據網上零星傳言,炮製出包括遊行線路、時間、注意事項等的所謂《上海地區抗議日本右翼活動的詳細說明書》,群發後
廣泛傳播,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也就是說,湯曄僅僅有醞釀組織行為,而沒有任何打砸之類的暴力行為。

二,逮捕和審判先生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及相關法規:「凡舉行遊行示威活動,必須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並在獲得公安機關依法許可後,依法舉行。未經公安機關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機關許可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起止時間、地點、路線等進行的,在進行中出現危害公共安全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情況的,均是違法行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短信發起組織遊行示威的,也是違法行為。」

所以,司法機關認定:在「4.16遊行」中,先生的事前醞釀組織行為,即自行發佈《上海地區抗議日本右翼活動的詳細說明書》,「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構成「擾亂社會秩序罪」。但是,先生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發佈號召遊行的《說明書》,是公民應該享有的憲法權利,一沒有造謠,二沒有攻擊政府,三沒有煽動暴力,警方的指控也沒有拿出過硬的證據,以證明湯曄的和平行為造成了那些具體的「十分嚴重的後果」,更不能證明他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擾亂社會秩序」。

既沒有煽動暴力也沒有暴力行為的湯曄,不應該為「4.16遊行」中其他人的暴力行為及其後果負責。

 最為吊詭的是,官方發佈「禁止非法遊行」公告的時間錯位。

無論是上海當局還是北京等地方當局,都是在反日遊行完成後才發佈「禁止非法遊行」公告。北京遊行是49號,北京公安局14號才發出公告;上海遊行是416號,上海市政府17日才發出公告;中共公安部的公告是22日發出。但號召反日遊行的信息,早在網上廣為流傳,可以說是事先張揚的「遊行示威」,官方不可能不知道。為什麼官方不在遊行前發佈警告,而要在遊行後發佈?

另外,既然「4.16遊行」違法,那麼,違法者就不止是那些實施暴力參與者和組織策劃者,而是所有參與者全部非法了。根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什麼不全抓起來? 

具體到上海的4.16遊行,事前,以上海當局對民間自發遊行示威的嚴防死守而言,湯曄通過互聯網和手機來發佈《說明書》,上海市公安局不可能不知道,但當局並沒有發佈任何公開信息告誡社會:「未經公安機關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機關許可……均是違法行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短信發起組織遊行示威的,也是違法行為。」

既然如此,對於4.16遊行的發生、遊行中出現的暴力行為和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以及造成的「十分嚴重的後果」,作為執法部門的上海市公安局,起碼應該負有如下主要責任:

1,對事前張揚的非法遊行示威,有關當局既沒有預先告知遊行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在得知即將發生非法遊行的情況下,也沒有預先禁止。這種明知非法行為即將發生而員警部門卻不加禁止,在一個法治國家是難以想像。

2,境外駐中國的各大電視媒體全都播放這樣的畫面,在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前,眾多的示威者向日領館大樓投擲石塊、磚頭、玻璃瓶,塗料彈和爛水果等,大樓外牆被漆彈塗得面目全非,窗戶玻璃被砸碎,地板上全是示威者扔進來的垃圾,曾經瑟瑟生輝的領事館頃刻間滿目瘡痍。

然而,上海政府派出的防暴警員卻全都袖手旁觀。

對遊行中發生的違法暴力行為和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負責維護遊行秩序的執法者,既沒有當場勸阻和制止,也沒有當場逮捕不聽勸誡的施暴者。

作為對比,我們大都在電視上看到過西方國家的遊行示威場面。即便在這些街頭政治如同家常便飯的成熟法治國家,民眾自發的遊行示威中,也時有過激行動和火爆場面,也會造成某種程度上的財產損壞、甚至人身傷害。但負責維持秩序的員警們,只要在現場碰到暴力行為,他們總會當場制止,強行帶走那些不聽勸阻的激進者,只為了防止釀成更大的暴力事件和造成更大的損壞。

3,在「4.16反日遊行」的整個過程中中,上海當局出動了大量警力,一些員警還負責引導遊行的參與者,但面對近在眼前的暴力行為,在現場維持秩序的員警卻袖手旁觀。境外媒體上有大量現場照片和圖像為證。這說明,是上海警方放棄職守在先,而以法律的名義算「政治帳」於後,無異於陷人入罪。

上海公安局的以上行為,顯然是在默許、甚至縱容違法行為,均屬於嚴重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行為,起碼是犯有不作為之過:面對非法行為,執法者居然不聞不問。所以,應該被追究司法責任的不是湯曄,而是失職瀆職的上海市公安局。更令人不齒的是上海當局的政治無恥,事前默許和放縱,而事後又根據政治需要搞「秋後算帳」,不能不讓人想起毛澤東在1957年玩弄的引蛇出洞的「陽謀」。司法是党權政治的工具,鑒於中國特定的國情,討論上海當局對湯曄的審判,就不能不涉及法律層次之外的政治層面。換言之,上海當局對4.16遊行的先默許、後追究的處理方式,不僅負有失職瀆職和違法審判的責任,更負有深層的政治罪錯的責任。

眾所周知,1949年中共掌權後,這一政權在本質上敵視任何自發的民間訴求及運動,除非是由政權發動或操控的群眾運動,否則的話,官方決不允許任何獨立的民間組織存在,也不允許任何自發的民間街頭運動,對民間的愛國行動也不例外。所以,一有自發的民間群體運動,走上街頭的人們經常高呼「愛國無罪!」的口號。顯然,高呼著愛國無罪的人們,必定有著極為明確的所指,那就是針對認為「愛國有罪!」的政權。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嚴格的講,凡是真正自發的民間愛國運動,從來就沒有過「愛國無罪」時候;凡是可以「愛國無罪」的民間運動,又都不是真正的自發民間運動,至多是官方恩准的准官方群體運動。而那些得不到官方恩准的民間自發愛國運動,肯定都是「愛國有罪」的「動亂」,比如被民間定義為「愛國民主」的八九運動,就被鄧小平政權作為「動亂」和「暴亂」加以血腥鎮壓。

中共現政權仍然不允許自發的遊行示威,也有足夠的能力制止任何事先張揚的遊行示威,對北京、上海這樣的中心城市的控制就更為嚴格,甚至連幾個人、甚至一個人的和平示威都不允許。比如,在北京,去年清明節,胡佳先生只想一個人去天安門廣場的紀念碑前為胡耀邦先生獻上一束鮮花,但被北京警方輕易制止。來北京的上訪者也曾申請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示威,也沒有得到警方批准,組織者也被迅速逮捕。紫先生去世後,在網上號召舉行哀悼紫陽大遊行的趙昕先生被警方逮捕多日,直到前些天才被釋放。

在上海,曾經有名叫「愚文」的上海市民,數次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請個人的示威活動,但從來沒有被批准過。

所以,4月份風靡全國的街頭反日風潮,沒有中共當局的默許是不可能的。同樣,沒有上海當局的默許甚至縱容,「4.16」反日遊行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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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曄事件 -- 嚴厲譴責上海當局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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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及上海當局先後逮捕發動反日運動的愛國人士(請參閱本網棧相關報導)。北京已釋放被捕人員;上海當局竟做出判刑5年的裁定(劉曉波2005)劉曉波先生的大作,對湯曄事件的經過及上海當局處理該事件的方式和背景,有詳細的描述和深入的分析。請參考。

我是個人主義者,我接受人權、民主、和法治等原則。我在此嚴厲譴責上海當局違反人權和法治原則的作為。

我了解社會或國家對個人的重要;但是我也認為:雖然社會或國家和個人間是不對稱的關係,但沒有眾多個人的聚集,也不可能有社會或國家存在。因此,我認為任何一個社會或國家,包括中國在內,必須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而法治是唯一具有正當性、保障個人基本權利的方式

個人基本權利受到法律的保障,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先決條件。我當然了解中國目前並不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但是,這不是違法或侵犯基本人權的藉口。因為,在21世紀,只要是一個文明社會,就必須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而我相信,今天的中國不但是一個文明社會,而且是文明社會的領導國家之一。我也深信:

如果中國要永久屹立在文明社會,她遲早必須走上民主政治的道路。

因此,在嚴厲譴責上海當局的同時,我呼籲北京中央政府採取補救措施,糾正上海當局違法和侵犯人權的動作。

參考文獻:

劉曉波2005,《 湯曄和上海當局,誰在違法?——上海當局對反日風潮的司法操控》,【本網棧】 社會區1頁或以後。轉載自200558《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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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日示威 網友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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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動反日示威 網友判五年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在上月中旬爆發十萬人反日示威遊行,當局拘捕幕後策畫者,一名在網上鼓動示威的網友被判刑五年,成為大陸反日浪潮中首名被判刑人士。

東方日報報導,經警方調查,四月十六日上海部分學生、群眾舉行的反日遊行示威,主要通過網際網路和手機簡訊聯絡。

2005/05/09 聯合報】

明報報導 大陸當局釋放保釣人士

中央社香港二十一日電 

據明報報導,被警方查抄中國民間保釣會的多台電腦已經歸還;同時被拘留的北京幾名保釣會成員也已經獲釋。

報導說,大陸民間保釣會會長童增認為,這顯示警方依法辦事,理解民間的愛國熱情。

四月九日,北京爆發一九八九年以來最大規模的群眾自發反日遊行示威活動,當局在肯定群眾愛國主義熱情的同時,也追查幕後組織者。警方隨後搜查了中國民間保釣聯合會的辦公室,並帶走了七台電腦。

期間有多名保釣會成員被警方拘傳,甚至拘留協助調查。

報導指出,經過二十多天的調查,警方昨天已經釋放了被拘的保釣會成員,並歸還電腦。

2005/05/2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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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曄和上海當局,誰在違法?-- 下篇 --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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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可以說,上海當局的態度用氣勢洶洶來形容,一點也不過份。我個人統計上海降溫的輿論造勢的結果如下:

涉及司法警告及其處罰的新聞和報導共23篇。

談如何恢復中日關係的文章23篇。

評論類文章13篇。各界市民談8篇。

座談會報導5篇。

大學生表態5篇。

專家談3篇。

總計80篇。

在降溫的力度方面,已經傳遍全國《解放日報》評論員文章《認清本質 違法嚴究》,乃此次降溫中最為臭名昭著的文本。那種文革式文風,再次祭出陰謀論的破旗,不能不讓人想起十六年前《人民日報》的同樣臭名昭著的“4.26社論!巧合的是,這篇文章的發表日期是十六年後的425,無怪乎,一些線民懷疑此文是在有意模仿十六年前的“4.26社論

該文開篇就為反日遊行定性:大量事實證明,最近發生的非法遊行,不是什麼愛國舉動,而是違法行為;不是什麼群眾自發的舉動,而是有著幕後的圖謀。”“事實已經證明,在一些地方發生的非法遊行示威,背後有著不良圖謀和陰暗策劃,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們要揭露別有用心者的圖謀。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和人民群眾要明確認清這場鬥爭的實質,充分認識這場鬥爭的嚴肅性和嚴重性,自覺地與違法行為劃清界限,進行堅決鬥爭。

這樣的定性,甚至與中共中央對反日遊行的態度唱反調。在上面摘引的外交部和公安部的新聞發言人的言論中,首先肯定了民眾的愛國熱情及行動,其次才表示反對遊行中的過激行為,警告未經批准的遊行是違法的,公安機關對於打砸等違法行為將堅決依法查處。同時呼籲民眾冷靜理智,合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態度,而既沒有提到對和平遊行者的事後司法追究,更沒有提到遊行的幕後圖謀。

該文接著說:當前,我們的重要任務,就是認清鬥爭實質,揭露事情本質,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堅決制止違法行為!”“對於非法遊行活動,全市人民都要旗幟鮮明,堅決制止;對於違反法律的一切行為,都要決不姑息,堅決追究;對於其中的犯罪行為,都要毫不手軟,依法嚴懲。

於是,上海警方宣佈:"4·16"打砸行為依法受到懲罰,16人已被批准逮捕,26人被治安拘留,湯曄被從快從重地判處五年徒刑。截至目前為止,在發生大規模街頭反日遊行的多個城市中,上海不僅是抓捕遊行者最多的城市,也是對被捕者進行起訴、判決的唯一城市。

再強調一遍:如果“4.16反日遊行是違法的,那麼,上海警方不在違法行為發生前告知組織者和參與者,又不在暴力事件發生時當場予以制止和逮捕,所以,1,所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嚴重後果,警方應該負有縱容打砸等暴力行為之責。2,事後對湯曄等人進行司法追究,更是官府故意陷市民于違法犯罪,其為政之德是何其齷齪而下流。按照孔老夫子在兩千多年前的說法: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上海當局對湯曄的審判,就是典型的

這種喪失起碼政治責任及道德的政府行為,實在是太不義、也太危險的遊戲,只有獨裁政權才敢玩、也才能玩,然而,被強壓的民怨一旦爆發失控,其結果只能是 玩火者自焚

在反日風潮被打壓下去之後,大陸的民族主義熱潮卻沒有絲毫減弱,因為中共現政權又為愛國者們找到了新的目標——“連宋大陸行。特別是得到諸多政策優惠的大上海,先後迎來了國民黨主席連戰和親民党主席宋楚瑜,愛國者們的熱情也大都在轉瞬間由反日轉向兩岸一家親

最後,面對上海當局處理“4.16反日遊行問題上的政治邪惡,我也想對那些曾積極參與“4.16反日遊行的愛國者們提出建議:不要把你們的愛國熱情全部轉向連續上演的連宋大陸行的愛國秀,即便你們熱切關注連宋的理由有一百個,也希望你們能想想為4.16”作出過貢獻且付出慘痛個人代價的湯曄先生,哪怕每個參與者只拿出百分之一的關注分給湯曄,他的命運也許會因你們的關注而有所改變。

200557於北京家中

(《民主中國》200558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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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曄和上海當局,誰在違法?——上海當局對反日風潮的司法操控 --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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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當局默許反日遊行的政治目的

既然當局一般不允許自發的示威遊行,且有能力制止事前張揚的遊行示威,那麼,當局之所以默許、甚至鼓勵發生在數十個城市的反日示威遊行,顯然是為了達到其內政外交上的政治目的:對外,為了借助民意向日本政府施壓,也為了向聯合國及國際社會顯示中國人反對日本入常的民意;對內,為了利用民族主義把民間對 內憂的關注轉向對外患的關注,並以此來凸現現政權的外交政績,來加強現政權的道義凝聚力。

所以,當蔓延多個城市的反日風潮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時,在中共外交部的多次例行記者會,兩位元新聞發言人非但沒有指責反日行為的違法,反而都在外國記者面前為民間反日風潮辯護。以下是摘錄:

新聞發言人劉建超先生主要回答了針對網路簽名和抵制朝日啤酒的提問,他先後回答說:

我不認為這是一種反日情緒,相反是要求日方在歷史問題上採取正確的、負責任的態度。324

我們注意到眾多線民在網上簽名,對日本希望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持反對態度。這再次說明,日方應對歷史問題持負責任的態度,以取信於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各國人民。(329

之所以中國的公眾對日方的一些態度表示不滿,主要原因是日方在歷史問題上沒有採取正確的態度,沒有正確、客觀、負責任地對待歷史。一些中國民眾對這個問題有不滿,通過各種方式表達他們的不滿情緒。不是針對日本人民,而是針對日方的錯誤態度。331

另一位新聞發言人秦剛的回答主要是針對反日遊行及其暴力事件的提問,他曾先後回答說:

日方不斷在涉華問題上採取損害中國利益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行動,引起了中國人民的強烈不滿。我們希望日方認真對待中國人民的關切,妥善處理歷史等涉及中國人民感情的敏感問題。45

日方不斷在歷史等問題上採取損害中國利益、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行動,引起了中國人民的強烈不滿。我們希望日方認真對待中國人民的關切,妥善處理歷史等涉及中國人民感情的問題。”“中國民眾以不同方式表達了對日本在歷史等問題上採取錯誤立場的強烈不滿。我們希望民眾能夠以理性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感情和意願。47

這次抗議示威活動是部分群眾由於不滿日方在對其侵略歷史等問題上的錯誤態度和做法而自發舉行的。中國政府一直要求示威群眾冷靜理智、合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態度。在示威過程中出現的個別過激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的。”“這次抗議示威活動是北京市部分群眾由於不滿日方近來在對其侵略歷史等問題上的錯誤態度和做法自發舉行的。中國政府一直要求民眾能以冷靜理智、合法有序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態度。在前兩次記者會上,我也表示,希望民眾以理性的態度來表達他們的願望和意見。我要重申,對在示威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個別過激行為,我們是不贊成的。412

 近來,中國民眾通過不同方式表達了他們對中日關係及目前兩國間一些問題的看法。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國際社會也很清楚。中國政府會從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高度和發展中日關係大局出發,本著對國家和民族認真負責的態度妥善處理有關問題。”“最近一段時間中國民眾對日本表示強烈不滿,是針對日方在歷史、臺灣等問題上的錯誤態度和做法,而不是針對日本人民。……我們希望日方能多做增進兩國人民瞭解與友誼、有利於中日友好關係的事,而不是混淆視聽,誤導公眾。419

 當局為反日風潮降溫

官方之所以在反日風潮持續半個月後出面為之降溫,顯然是因為官方認為:

1,反日風潮所要達到的政治目的基本實現;

2,反日風潮中的打砸等暴力行為,已經在國際上造成負面影響;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將有損於中共政權的國際形象;

3,中日之間的高額經貿關係,對保持經濟高增長很重要,而作為反日風潮一部分的抵制日貨運動,將對中日關係經貿關係造成難以預料的巨大損害。

4,在民怨沸騰的國情下,如果聽任反日風潮發展下去,民間不滿很可能由對外轉向對內,形成對現政權及其政治穩定的巨大挑戰。

於是,當局為反日風潮降溫的攻勢在全國依次展開。

在為反日遊行降溫的問題上,官方也採取軟硬兩手,以輿論轟炸、宣講團巡遊和專家訪談來進行思想引導,以嚴控校園和反日遊行的組織者來嚴防死守,大學生如繼續號召、組織和參與遊行,將被開除學籍;一些想通過互聯網組織五一五四反日遊行的人士,大都被警方傳訊或軟禁。針對社會的硬威懾是警方的警告。公安部和北京、上海、陝西、廣東、江蘇等地的警方,先後對市民發佈禁止非法遊行的公告,但為了降低愛國者們的反彈,這些公告種都有一段文字對民眾的愛國熱情給予肯定。

現按時間秩序摘錄官方公告如下: 

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說:由於日本在對其侵略歷史等一系列問題上的錯誤態度和做法引起了人民群眾的不滿,上海部分學生和群眾在市內部分路段自發舉行對日抗議示威活動,表達了對日本右翼勢力破壞中日友好關係的不滿態度。我們希望日方認真對待中國人民的關切,妥善處理歷史等涉及中國人民感情的敏感問題。(見《解放日報》417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表示:近期在北京、上海等地先後發生了部分群眾和學生自發舉行的涉日遊行示威活動。這是由於日方在歷史等一系列問題上的錯誤態度並不斷採取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錯誤行為引發的。對於廣大群眾和學生的這種愛國熱情,我們是充分理解的。我們希望日方認真對待中國人民的關切,妥善處理有關問題,不要再做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事情。……廣大群眾和學生是理智的,但也有極少數社會閒雜人員借機進行打砸公私財物、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活動,損害了我國形象,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新華社421

江蘇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說:近期在北京、上海等地先後發生了部分群眾和學生自發舉行的涉日遊行示威活動。這是由於日方在歷史等一系列問題上的錯誤態度並不斷採取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錯誤行為引發的。對於廣大群眾和學生的這種愛國熱情,我們是充分理解的。我省廣大群眾和青年學生堅決支持、擁護中央關於處理中日關係的決策和部署,以大局為重,冷靜理智、合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情感,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但也有少數人利用互聯網和手機短信,散佈謠言和虛假資訊,鼓動舉行遊行示威活動。(見《揚子晚報》425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近期,北京發生了部分群眾和學生自發舉行的涉日遊行示威活動,這是由於日方在歷史等一系列問題上的錯誤態度並不斷採取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錯誤行為引發的。對於廣大群眾和學生的這種愛國熱情,我們是充分理解的。但是從49遊行本身來說,在沒有經過批准的前提下,這是違法的。(見429《北京晚報》)

廣州市公安局負責人也對記者說:這些活動反映了廣大群眾和學生的愛國熱情;但應該冷靜處理,合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意願和情感。……410日部分群眾和學生未經批准,在我市自發舉行涉日遊行示威活動,有極少數社會閒雜人員混跡其中,毀壞公共財物,嚴重擾亂了廣州的社會秩序。(見430《資訊時報》)

相比較而言,上海當局的輿論轟炸和司法追究的兇狠程度,遠遠超出北京等其他城市的降溫措施。我查閱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及隸屬的《新聞晨報》和《新聞晚報》,從41730日,上海官方的這三大喉舌發出了一系列文攻法嚇,不但數量和動員面為全國之最,而且言辭的激烈嚴厲程度也為全國之最。另外,除了上海市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在417的表態中對市民的愛國熱情有所肯定之外,上海市公安局在其後發佈的公告和答記者問中,再無對愛國熱情的寬容態度,而只有對 維護社會穩定嚴懲違法遊行的宣示。

就降溫的動員面而言,上海當局也是全國之最。比如,我也查閱了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及所屬《北京晚報》、《北京晨報》三份報紙,從41730日,涉及降溫的報導和評論不超過20篇,降溫的力度也遠較上海來得溫和。而上海當局幾乎調動了全社會各界層,除了上海警方的多次公開降溫之外,還有市府、人大、政協分別出面召開的座談會,有專家學者教授的呼籲,有大學生們的公開表態,有各階層市民的自覺發言,甚至還請被打砸商店的業主出面控訴。對中央的所有降溫言論和措施,一律轉載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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