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內部有超越會員國主權的「超國家機構」,也有顧及各會員國利益的與「政府間機構」。「兩岸統合」可參照歐洲統合的經驗,在兩岸所需要的事務上建立「超兩岸」與「跨兩岸」的統合機制,以為彼此創造利益。在議題上,「兩岸統合」可針對「低政治」的議題作為統合的開端,例如兩岸可先成立「農業共同體」以共同解決兩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面臨的農業產銷壓力;成立「台海社會安全共同體」以共同打擊走私偷渡犯罪;成立「南海共同體」,以共同從事科學研究。在經濟事務上,開啟三通,建立兩岸共同市場,逐步推動兩岸經濟共同體之設立。「兩岸統合」可以在兩岸經貿事務中先行實踐,開啟三通,建立兩岸共同市場(Cross-Strait Common Market),逐步推動兩岸共同體(Cross-Strait Community)之設立。「兩岸統合」有助台灣創造和平環境,建立廣大經貿發展腹地,並成為全球運籌中心,為台灣帶來恆久的穩定與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