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度出面為自己辯駁,李慶安都強調宣示擔任台灣公職,等同放棄美國籍,但這樣的說法,要被戳破了。根據中央社報導,美國國務院官員證實,美國公民為其他國家政府任職,並不會導致美國國籍自動失效。這位官員引述美國移民與國籍法強調,一般人要放棄美國公民身分,必須要自願地,願意棄絕美國公民身分。而且必須符合三項行為條件,包括有一位美國外交或領務官員見證,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簽署一份放棄國籍的誓詞。曾經在2005年,為了就任立委放棄美國籍的前環保署長陳重信,也呼應了這項說法。美國官方說法出爐,李慶安有沒有美國籍,恐怕不是自己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