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被告交保金降低 王令僑仍覓保無著
中央社今日晚報 2008.04.07
<全文轉載>
台北地方法院三日裁定力霸案被告王事展、王令一、王令台三人保釋金自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各降為五千萬元,王令僑則自一億五千萬元降為三千萬元,四人當天無法湊得款項,還押台北看守所。媒體今天報導,王家打算先籌足三千萬元,讓王令僑交保,不過截至中午為止,仍覓保無著。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二月起三度裁定王家四人各以一億五千萬元交保,由於金額過於龐大,王家人一直無法順利辦理交保。台北地院三日考量四人財產都已遭查扣,並無資力籌出一億五千萬高額保釋金,因此作出降低保釋金的裁定。
老詼訝評
反對危害國家社會重大經濟罪犯輕易交保。避免有心人或存心不良者利用特殊管道秘密潛逃出境。
這些自以為是、糊裡糊塗、智能輸人一大截的地方法院法官與檢察署檢察官。
面對的是一群老謀深算、惡名昭彰的黑心財團的主管幹部,這一家人可以泯滅良心、坑殺政府、銀行、和廣大投資人多年辛苦積蓄的血汗錢【近仟億元】。
請全國民眾一齊呼籲立院法等諸公們,應就目前交保法則施以更高道德的權限指標,且應修法強制交保金額應再向上提高至無上限。
例如:據報力霸集團王又曾先生A了【近仟億元】,那麼交保金額最少應應提高為『一佰億元』。
地院主官甭以為查扣這些人財產就没輒了,連秘密金庫都有;誰知道?還有没有其它未查獲的特殊財源通道。!!!
即便 馬英九先生 將于五月下旬擔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
更堅決站在反對立場、不能也不可以特赦這些
或明或暗危害國家重大經濟的黑心財團和有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