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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錢過國道收費站,可以借喔
2004/11/30 02:41 瀏覽1,248|回應2推薦5

susanwa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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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伶玲
浮游生物
涼涼
YY (O太太)
恰恰的心情

很有人性,可培養國民守法精神,
也是便民,拍拍拍手
>
>原來有這種做法哦...
>某天...剛從超商下班後接到朋友電話要求幫他運機車到桃園...
>心想反正當天晚上沒班又很閒...就答應了..
>一路上兩個人都很愉快的向桃園邁進...
>到了中午在那邊吃過飯後隨即起身回高雄...
>阨...當然...上述皆不是重點
>
>過了台南新市收費站後....剛好快沒油了
>只好找了個交流道並把身上僅有的110塊給加滿油
>點了根煙...瀟灑的繼續我的旅程
>不知道又開了多久...
>突然瞄到路旁有個顯眼的紅色指示牌寫著 "收費站?3公里"....
>呆滯的我....摸摸口袋....啊....只剩下剛剛加油的那張發票啊....
>
>心急之際...只好先把車停在收費站前的路旁...再做打算..
>瞧了一眼收費站...咦...沒警察...那好...心一橫油門踩到底就過去了
>可是萬一警察對我開槍怎麼辦?!...我可是良好市民啊...
>對了...跟朋友求救好了....
>耶?!...手機...好像....沒...電...了....
>此時的我...只好鼓起勇氣...往收費亭開過去...
>此時收費小姐跟我之間的注目..好比宇宙誕生地球般...漫長且無趣
>
>
>
>還好平常有在練習"如何不要臉的跟陌生人提出無理的要求"--(有意學習者請洽政商名流)
>
>在這樣注目下去也不是辦法啊...只好再次提起勇氣跟她說...
>
>"小姐...我身上沒錢耶!"......
>突然間...我覺得我重生了....萬物皆因此句話而醒....
>感動之餘...只聽到她說了句..."車停好...裡面借錢"...
>想不到政府有此德政...還開放國道直營錢莊....於是乎就乖乖下車
>
>走進辦公室的瞬間...眼角瞄到國道警察似乎有拔槍的舉動...
>
>之後在辦公室裡...熟練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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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620&aid=108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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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限不再是+/-10公里 而是+/-3公里?(轉)
2005/01/17 10:28 推薦1


涼涼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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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涼涼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台灣交通違規案件很多,像超速這種事情,常搞得人怨聲載道,網路上的開車族對於這種事似乎也特別敏感。一封「速限不再是+/-10公里 而是+/-3公里」的信件在網路上傳遞經年,究竟信上說的正不正確呢?

>>看原信: 速限不再是+/-10公里 而是+/-3公里?


首先,高速公路行車速限放寛這件事,去年已經有報導,參見網頁:
國道速限調整 25日起實施  部分放寬至時速110公里


不過,這封信之所以會引起大家轉寄的,想必是因為信裡的這一句:「公路警察局表示,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的 10 公里降為 3 公里。也就是說以後駕駛人只要開時速 104公里即屬違規! 」

這句話其實很有推敲的餘地,「違規寬限值」是什麼東西呢?我們找遍國內的交通法規,也找不到這個名詞。倒是在報上看到另一個相似的說法:「超速取締寬容值」(參見:【2003-03-18/民生報/A4版/生活新聞】土城以南路段 超速取締寬容值擬調降 )

根據上面這份報導指出,公路警察局在取締交通違規時,會有所有謂的「寬容值」。假設速限是100公里,那麼超過110公里才會被取締。不過,因為二高在土城以南路段的速限已經調高到110公里了,如果「寬容值」還是10公里,那麼就會有人開到120公里,公警局覺得這樣太危險,因此主張這個路段寬容值降到3公里,也就是113公里--網路上的傳言,想必就是來自這段報導,不過卻誇大了範圍,並不是所有的路段「寬容值」都調降。

再者,根據報導,公警局的想法,警政署並不同意,認為應該全國一體。所以,我們就向公警局詢問,究竟現在的作法為何?公警局公關室的李警官表示,並沒調降到+/-3公里--所以,大家可以放心飆到120公里囉?且慢且慢,話不是這樣說。

請大家注意一下民生報報導中所說的:「警政署前年曾通令全國交通執法單位,以『加強取締超速十公里以上的違規行為』」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指出,警政署的通令是「加強取締」,但不是「只取締」超速十公里以上的違規行為。報導中說,「這種『取締速限』往往才是駕駛人真正的行車速限」,這種說法可能會讓人誤解。

內政部警政署人員就指出,民眾往往有錯誤的印象,以為速限設100公里,就可以開到110公里,但是這種所謂的「寬容值」並不是法有明文,只是警方在執行時的一個判準,超過10公里的「加強取締」,只超過1公里也還是可以取締,不然速限設來何用?

因此,整理一下以上的查證:
1.公警局表示,目前的加強取締值並沒有因路段不同而限縮。
2.但是,這也不代表大家就可以自行在速限上再加10公里。目前是「加強取締」超速10公里以上的違規,但是這不代表超速不到10公里的,就不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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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620&aid=1127898
電梯...有知識才有選擇權 / 轉
2005/01/12 02:55 推薦4


B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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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伶玲
susanwang
浮游生物
faith信心

921那陣子不是經常突然停電斷電嗎,有一天搭乘電梯,就遇上了電梯突然斷 電,雖然緊急供電系統幾秒後就開始作用,可是電梯還是從13樓迅速往下墬。

還好當時記起曾經看過電視教的,趕快把每一層樓的按鍵都按下, 好在電梯在五樓終於停止了......真的有撿回一條命的感覺!

Subject: 有知識才有選擇權

親愛的好朋友們:
我要告訴你們一個小常識:有關於.....當你面臨生死一線間時,當下的你所做的每一個動作將決定你(妳)生死與否。在生活中,難免會坐到電梯,但是! 萬一遇到電梯發生事故,迅速往下墜落時, 你可能只有一個念頭:「站在電梯裡等死吧!...」 我跟你(妳)說.................我也一樣!!!

可是今天.....我在電視的一個外國頻道看到一個非常好的節目。
其中,他們還請了專家示範....『電梯下墜時保護自己的最佳動作』(不論有 幾層樓)
第一、如果電梯裡有手把,一隻手緊握手把。
第二、整個背部跟頭部緊貼電梯內牆,呈一直線。
第三、膝蓋呈彎曲姿勢。

說明:
因為電梯下墜時,你不會知道它會何時著地,且墜落時很可能會全身骨折而死 . 所以第一點是為了要固定你人所在的位子 ,以致於你不會因為重心不穩而摔 傷...

第二點是為了要運用電梯牆壁作為脊椎的防護...
而第三點是最重要的..........因為韌帶是唯一人體富含彈性的一個組織, 所以借用膝蓋彎曲來承受重擊壓力,比骨頭來承受壓力來的大。


ps.這個資訊絕不虛構,只是我覺得很重要想讓大家都知道,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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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620&aid=11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