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字之簡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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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型結構簡化[編輯]
以現有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大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谷(穀)、丑(醜)、苹(蘋)、松(鬆)、只(隻)、干(乾、幹)、发(簡自「髮」,但「發」亦簡化為該字[16])
把現有的行、草書楷化。佔字最多,超過一半。[17]
例:当(當)、韦(韋)、书(書)、长(長)、乐(樂)、车(車)、兴(興)、发(發)、东(東)、专(專)、过(過)、报(報)、尔(爾)、尽(盡)
新造會意字
例:灭(滅)[註 4]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最常用的符號為「又」、「乂」。
例:对(對)、赵(趙)、邓(鄧)、观(觀)、欢(歡)、叹(嘆)、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风(風)[18]、刘(劉)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約100多字。
例:广(廣)、厂(廠)[註 5]、灭(滅)、习(習)、宁(寧)、亲(親)、业(業)、乡(鄉)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例:妇(婦)、丽(麗)、归(歸)、显(顯)、务(務)、宝(寶)
採用繁體字的輪廓特徵。
例:飞(飛)、龟(龜)、齿(齒)、夺(奪)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大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毙(斃)、钟(鐘鍾)、舰(艦)、邻(鄰)
加入聲旁。用聲旁替換字的一部分,餘下的部分未必是形聲字裏的形旁。
例:华(華)、宪(憲)、历(歷曆)、宾(賓)、胜(勝)
新造形聲字,以普通話為準。
例:护(護)、惊(驚)、响(響)
採用俗字、罕用異體字或歸原古字[註 6]。
例:尘(塵)[19]、灶(竈)[20]、肤(膚)[21]、从(從)[22]、众(眾)[23]、云(雲)[註 7]、网(網)[24]、与(與)[25]、无(無)[26]、电(電)[27]、礼(禮)[28]、体(體)[29]、国(國)[30]、凭(憑)[31]、双(雙)[32]、阳(陽)[33]、阴(陰)[34]}、万(萬)[35][36][37]、独(獨)[38][39]
通假字固定化。
例:余(餘)[40]、后(後)[41]、里(裏)
效法日文。
例:卫(衛)(來自日文假名ヱ。根據參與文字改革工作的文字改革委員會委員易熙吾書中所述,此字為日文字[42][43],但這種說法有爭議[註 8][44]。)
有時候同一個簡化字會採用多種結構簡化方法,例如「云」既是「雲」字省去了偏旁,同時也是古字;又如「鬆」減形後簡化為「松」,而本身又是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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