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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孩子共舞-反體罰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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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介陶 George 喬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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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照顧】
現今有為數不少的父母仍然強調體罰對孩子的管教是必要的,然而許多的專家與學者對於體罰的必要性其實仍莫衷一是,不過體罰的實施仍對孩子有一定的影響。
依據泰瑞斯‧瑞爾(Terrence Real)所引述的資料,「請仁慈對我」是國際兒童保護基金會的警句,接著更說:「我的船很小,可是海很大。」這其實說明兒童小的時候,人格結構、身體、腦部都在成形中,一點點的傷害對兒童都是莫大的影響。甚至兒童所進一步面臨的兩難是他/她仍然必須與虐待他/她的親人保持愛的連結。在這景況中,兒童想逃卻力有未逮,因為弱小的他/她難以與父母匹敵。
瑞爾在「男人其實很憂鬱」(張老師出版社;鏈結:
【男人其實很憂鬱】
)一書中更列舉出兩種對兒童有影響的創傷:(1)主動的創傷(active tramua)-通常是某種類型的界線侵犯,或清楚可見的有害互動、(2)被動的創傷(passive tramua)-是一種身體或感情的忽略,可以定義為照顧者沒有提供預期的正常教養與責任。
主動的創傷,其可能情形是當一個孩子跌傷了膝蓋,褲子也破了,結果父母看到後,大聲斥責其走路不小心;被動的創傷,父母可能只顧自己講電話,絲毫不在意孩子跌傷以及褲子破掉,任由其流血而不施予援助。
瑞爾的一個小結則是指出:「父母提供良好的照顧必須具備三項元素-教養、有所規範的環境、指導。」但他沒有說「體罰」是父母良好照顧中的一項要素,父母對孩子身、心需求的兼顧是讓其避免受創傷的良藥。
【與孩子共舞】
麥可‧湯普森(Michael Thompson)與泰瑞莎‧巴克(Teresa Barker)則在「關於男孩」(商周出版社;鏈結:
【關於男孩】
)一書中提出他們對男孩的觀察:
「當對男孩們施與嚴厲的體罰或者苛刻的批評時,事後他們記住的往往只是父母憤怒的臉,和自己被打的慘狀,而並沒有從挨打中汲取任何教訓,只是學會了害怕與仇恨。」
這段文字點明了體罰的後遺症,體罰在本質上依然是以暴力做為基礎,同時彰顯出父母的權力與控制。所謂
「打在兒身,痛在娘心」
的觀念是不完全正確的,因為孩子可能記得的是仇恨,等待有朝一日可以扳回失去的顏面,那裡記得娘的痛。
湯普森與巴克的建言則是規勸孩子為第一步,如果沒用,他們採用以下的方式:
「那麼你應該威嚴而又不帶任何恐嚇意味地站起身來關掉電視、或是把燈熄滅,吸引他的注意。你也可以從1數到10,用一種嚴厲而平靜地口吻告訴他:『如果你繼續這樣,在接下來的幾天中,我將會取消你看電視的權利。』」
他們特別強調:
「物質的損失很容易彌補的,但是一旦你動手打了孩子,你們之間的裂痕可就難以癒合了。」
這說明體罰對孩子的益處並不大,甚至副作用反倒深深烙印在孩子的心內。儘管孩子也許會打破家中的花瓶或一些東西,親子間的關係遠比物質的損失來得更重要。
丹‧金德倫(Dan Kindlon)與麥可‧湯普森(Michael Thompson)在他們針對男童做心理治療35年的經驗中,他們確信體罰只是一時性的手段,且極不具效力。在他們合著「該隱的封印」(泰電電業出版社;鏈結:
【該隱的封印】
)一書中說明:
「當成人採取專斷、力量導向的手段時,即使是年紀很小的男孩,他們也會反擊,用激烈的負面行為作為回應。當男孩因為被體罰而停止破壞行為後,成人可能會認為事件告一段落;但是,如果孩子覺得被侮蔑或羞辱時,除非他的感覺能釋放,否則衝突行為會不斷上演。」
金德倫與湯普森致力讓男孩能以語言述說自己心中的感覺,以取代他們激烈的行為。因為這些男孩在受傷害之後,行動替代了語言,因為感覺被封閉起來。多數時候,成人可能需要負大部份責任,因為沒有讓孩子懂得如何表達自己的感覺,以致於他們採取自以為有效能的「行動」來闡釋內心中的感受。
對孩子而言,「傾聽」永遠是好的對策,這也是心理治療師瑪莉‧派佛(Mary Pipher)的心得。派佛所輔助的對象都是女孩,她認為:
「真誠、完全、不作批判的洗耳恭聽,是每個人畢生中都難得一見的。」
在她所著「拯救奧菲莉亞」(平安文化出版社;鏈結:
【拯救奧菲莉亞】
)一書中就提供她與青少女對話時所使用的一些開放式問句,例如:
妳覺得那個怎樣?妳怎麼想?這個經驗對妳來說,重要之處在那裡?妳從這個經驗學到了什麼?妳對這方面能多說一些嗎?
孩子期待的是父母真實地「傾聽」,而不是敷衍了事的虛晃一招。若父母沒有事先瞭解孩子的需求與想法,貿然地以體罰作為管教的唯一手段,那其實冒了一個很大的風險,亦即是孩子會對父母失去信心,一旦遇有人生的關卡時,父母不是孩子第一優先諮詢的對象。
因此要與孩子共舞,「棒下出孝子」的體罰觀念是需要重新檢視的!
George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74&aid=34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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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George:
我也是反對體罰的,對我而言,體罰是一種暴力。但是在教育孩子的挫折經驗中,我也曾想過體罰確實是個(表面上)”方便管教”的方式。
不過,體罰算不算一種”以暴制暴”的不當身教呢?會不會讓許多人將暴力行為合理化為”管教”,再加上最近的社會新聞,想到這,我就憂心。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74&aid=346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