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其被蔡榮治誣告,不起訴處分判決書
蔡榮治與劉丁妹狼狽誣陷,在網路電台,極盡『誣陷林金其』之能事:如下
1, 蔡榮治誣告『故意入人於罪』,本人保留告訴權。
2, 劉丁妹:誣陷本人:中央日報記者,國民黨員,矽谷電腦工程師……等等,非事實,很可笑,本人保留告訴權。
3,誣蔑我33年的蘭花研究,圖書館、網路全能找到我的很多研究論文,這是『證據會說話』。
4, 聲明…:來自『林金其』本人2013-11-03
5, 附上《不起訴處分林金其判決書》圖檔兩份『前後兩頁』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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