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被統一保衛台灣國』為目的──
台灣國委員會的政策與聲明 2010-2-7
30 年來在任何場合,美國重要官員一直表示『面對台灣態度與立場時都說:無立場』,因為美國對台灣來說,是一個好朋友或優質伙伴,台灣國委員會聲明 ------ 『凡美國沒有立場說的事 ---- 台灣人民自己說:我們台灣人民絕大多數盼望成功獨立台灣國』,這是『台灣人民的願望與神聖任務』,今天『阻礙台灣國獨立的是 --- 台灣當局被 1949 年流亡台灣的國際難民控制 --- 他們指揮台灣當局司法警調與軍公教人員 ---- 想盡辦法間接直接打擊台灣人民的獨立行動』 ---- 我們主張『主權在民』台灣人民的最偉大人權就是『獨立台灣國』的國籍選擇權, 1949 年來住台灣的國際難民 --- 中國人唆使『台灣當局的軍公教台灣人正進行跟中國統一積極行動中』,這是『違反《台灣關係法》明文』』,台灣國委員會用行動號召『台灣人民一起獨立台灣國』不是『台灣被統一與被併吞』 ---- 台灣主權未定,台灣人民人人站出來決定 ----- 不再做『沉默的台灣人 --- 女子太乖巧男子太古意』。
台灣國委員會『歡迎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的行動
歡迎美國政府在先前根據《台灣關係法》明文,負責任『繼續軍售給台灣案』提供防衛武器給『台灣當局』,在這個『時間點』是美國當頭一棒給『馬英九 --- 中國裔美國國民 --- 急統一 ---- 欲透過 ECFA 經濟先統一而達經濟融合一體』的當頭棒喝!』,因為『中國與台灣當局要簽署的任何經濟協議與其他備忘,都將『嚴重改變台灣社會經濟制度』,這是本人及普遍台灣人民覺醒之初,嚴重關切的台灣人民自身問題。
台灣國委員會進行『獨立台灣國』的行動迫切『訴諸人民』每天根據《台灣關係法》的工作
再說『美國負責任保衛台灣不被馬英九集團勾結中國併吞台灣 --- 那我們台灣人民應該做什麼? ----- 竭力 Action 依據《台灣關係法》』做為『號召台灣人民』起來進行『台灣地位未定,台灣人民人人站出來決定』 ----- 決定『台灣人民要獨立成一個國家』,這項呼籲去年台灣國委員會一整年的大工程還延續到今年 1 月 27 日起至 3 月 24 日本人與本會執行長蔡秀梅受邀代表台灣國委員會透過『金聲廣播電台 ( 濁水溪以南聽得到的電台 ) 』每禮拜三晚上 8~9 點舉例詳述《台灣關係法》,在 2009 年一年台灣國委員會主辦『慶祝台灣關係法 30 週年系列活動』,曾舉辦項目有: 228 紀念會上和平成功的向馬英九當面宣佈『台灣國獨立 ---Formosa Independence 的神聖大行動已開始』 2009-3-14 『邀集南部社團一起主辦 --- 台灣國事論壇』及 2009-4-10 『祈福台灣國獨立及感恩國際友誼祈禱會,在高雄 AIT 樓下舉行,邀請到 AIT 高雄分處康處長蒞臨祈禱會與林金其主席正式會面,還進行了總共 60 場 ( 包括 41 場室外; 19 場室內 ) 的《台灣關係法》全台灣巡迴說明會。不斷呼籲台灣人民『都起來根據《台灣關係法》第二條 B 款第 3 項『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在這個條文,台灣人民的權力與義務 ---- 享受『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與台灣無關』的台灣人民的權益聲明與美國政策,這是『美國國家自己的決定』,也因為『建交』而『制定《台灣關係法》來保衛台灣及澎湖群島』,這可是『美國國會一致的行動立法的結果』 ---- 《台灣關係法》不但是一部『跟台灣與支援盟國的國際協定 ( 第四條 ) ,更是『美國的重要國家法律』,台灣人民被保護在安逸中 ---- 忘掉『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的重要事題 ----- 《台灣關係法》記載 ----- 中華民國不存在台灣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是 ( 台灣當局 ) ,這是一個『 Authorities 授權不完整的 Governing 』不是『 Government 』 ---- 是『沒有主權的準國家』,這點,正是『我們台灣人民應該團奮鬥的地方,大家一起依據美國《台灣關係法》來實踐獨立台灣國的任務使命,直到成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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