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生命,不生不滅也,然,生生即滅滅。蓋,被生與滅之『無常』間,欲求幸福平安罷了。
印度先哲佛陀釋迦牟尼先生說:『無常』,是說人生變化不斷,輪迴,循環系統,花果苗樹,花果苗樹,春夏秋冬,白天晚上白天‧‧生與死,無常態,一直變。
變數,可算乎?凡劫,凡數,都能解釋成『無常與輪迴』,人之劫,人之業,無業亦有劫,無劫亦有業,無常數亦無常業更無常劫,則既造業亦生劫更變數,則生命無辜,性命何安之有。
蓋,人間,生生死死,乃自然,要在生死間,承受過,苦,是自然給人類之事業,無業,亦苦,有業,亦苦,都苦,故人要有業之苦,棄無業之苦,業,為自己造生活富庶,業,忙翻自己,業,與他人合作之誼,越有情,越有誼,業越樂,造業,要造樂業,從苦業變樂業,從業中,體會業樂,讓變自成自然無常,讓循環,自然輪迴,苦樂,悲喜,離合全就自然之序。然,意外,突如,突襲,亦無常中尚隱藏『非常』,非常態,乃變態,突變,敵人之突襲,亦藏於『無常』中,藏於『輪迴』中,天災,地變,塵暴,突然蒙塵,突然不來了,突然不去了,花開,不一定結果實,果實不一定再長苗,苗不一定成樹‧‧奇形奇變之自然。蓋,無常中創造無事變之法,防事變法則,安定人民,保生命,自強,不自弱,防無常中之非常變,突變之自然,能護生命安,即是幸,逢業樂即福,則人間事既安又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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