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談『吉、凶、悔、吝、咎、無咎、無悔』(易經市這篇早已過期下架了,重抄一下)人一生,得得失失,失失又得得,要在失中用失,得中用得,得中用失還能再得,失中用得還會再失,失中用失反而更得(另篇):談《易經》之得失問答。
吉,得,凡能得到之人情事物,無論大吉與小吉。
凶,失,凡能失去之人情事物,無論大凶與小凶。
悔,該得到而沒能力得到,差一點點就能得到,才後悔。
吝,該給別人,卻不給,吝嗇。
咎,有10分能力,人常覺得『事情很簡單』,我來就可以了,往往拖到最後,無法補救時,再發現,只有8分好,不完美,有瑕疵,如果再好一些多好,這時,心中自會有幾分愧疚。
無咎,就是『寫文章,有校正再貼』,沒有錯字,無咎‧‧或,補過來了,彌補過錯了,知錯要能改,知錯,要校正才會知,人做事,很難再校正,所以,可以在國家公文書中,看到很多『錯字』‧‧這點,美國人有,一校,二校,三校Triple checks,看回來,台灣這裡,校對被視為『笨』吧!要無咎,就要事先做好事情,再再校正,才能接近完美,才在日後無咎,發出的稿子,發出之私文書與公文,才會無誤,無疚。
無悔,就是『看樣子好像沒得到,得不到快要後悔沒盡力,最後再賽一場贏了』,再見全壘打,無需悔過,不是『帶隊輸了,意在參加,不在得金之推諉過失與罪嫌』,這推自己無罪之心思潮,是很悔恨的話。(跟掩滅證據一樣之人性罪惡),無悔,補過,面對過錯,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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