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學問之基礎明辯/人文‧科學‧藝術,渾然一體。 棧掌,讀你在【天下】之文,特跑來你家,舒坦一下,想不會介意。 中國人,上至易經,百家以降,其治學問,均以【人與人爭】為基礎出發點。這其中,幾乎沒有一位大師,治學問之過程是建立在【人與自然界爭】,包括老子,莊子‧‧荀子‧‧,老子談很多天賴,他卻不是深入的生物學家,都以【人為師】,所以所發展出來之治國基本,建立在人與人之鬥爭上,雖以道德為出發點,人的價值就低。 相反的西方以歐洲發源之學問,均以【人與自然爭】,這之中,每一位思想家,沒有一位不是【生物學家,或醫師(有豐富生物基礎)】,澈底懂人文與自然演化,法之自然,以自然為師。在人與自然爭中,學會人文與自然法則之會通,發展了現代的西方不斷演進之政治與人文,科學,Nature related to life,以愛為出發點,人權價值自然高。 這兩套學問,是有差異性的,中國學問中心思想,建立在人與人鬥,是【內鬥性】所以人與人不親,這是中國幾千年以降之內鬥根源。西方的學問中心思想,建立在人與自然鬥,是【外侵性】所以人與人會關懷,產生人權。 人文‧科學‧藝術,渾然一體。 【易經棧】創棧至今,沒改的就是【人文‧科學‧藝術】這也是,我用【八自然律,帶入八卦】之吻合(我26歲就看到)。也是我日後【解釋易經】之宏願之始。 從青少年年起,受教之課外讀物,15/26歲前(吾恩師不準我讀中國之各像書籍,除了學校要考試,這也造成我文筆之缺憾,好像在寫翻譯白話體),從此一直手不釋卷,是西洋文學名著,哲學,神學,日後之融會,乃個人所學與工作【生物科技之研發與教學】,凡二十五年之工作,在20歲年代,已自然融入【科學與人文】當然尚未到【藝術之渾厚程度】,隨年齡與工作愈深入,從顯微鏡下之偉大絢麗世界與生物之生生不息與其榮枯現象,我領會了70%成度的【Nature related to life】尚未到爐火之地,直到人生命運之負面,家父意外歸仙,家母誤信【庸醫之中藥製藥】一夜過了,腎臟全毀壞,洗腎成了她與我的痛苦,接著大兒子14歲亦飧,妹妹49歲飛天,一連串之人生心理打擊與家庭失落之大悲,與921或現在SARS之瘟神,其悲慘度是同級的,只是921與SARS是一下著功夫,我則一次完畢又一次,哭不完的泣血。當然,在這一段19年時間中,我在理性上與感性上,科學與人文,我巧妙的融會一起了。這也是現在【詩】的面貌,很多文章之架構,人文‧科學‧藝術境界。也因為我笨拙,心靈主觀的融會了,筆確寫的比一位中學生還不通順,這成了我的設限。 我的業餘工作已以數千篇,這是台灣的東西,因為,我在逐漸進步時領會時,有一項影響我無數,那就是【我的母語】台語(請DANYHALL不再誤會傷感),台語之每一句【形容詞‧諺語】沒有一個字是【不自然的用語】,例1,這溪無魚,下溪釣,義即是要人寬心轉移陣地。例2,天頂雄大天公,地下雄大母舅王。例3,一個未輸雀鳥仔,說人動不停‧‧‧太多了,不勝繁舉。讓讀者自己在母與上體會了自然意義。 這些自然法則,從我的工作中,母語中,接觸自然中,體會自【自己,我亦是自然物體之一】,由無數西洋思想家或文學名著之作者簡介與思想,當然文學內文之自然闡明,受異匪淺。 這是一個綜合,大的融合。
【關於 natural law vs. law of nature】/Thucydides/【看了黃仁宇的書,覺得非常具有啟發性。書中引李約瑟博士的話,大概是:西方到了16世紀(大概以哥白尼違抗教廷倡日心說吧?)就已經把 natural law 與 law of nature (自然法vs自然法則)分開。我個人認為,華人社會至今還是分不開這其間區別的!】
Thucydides給我們際出這麼大的問題【The natural law vs. The law of natural】。
由The natural law 發展到可以討論The question of natural law,在達到The law of nature(自然性質的法律)。
我們開個網棧也談不完。但是我發現這個是很有意義的發展過程,如下:
社會變遷,人的思想隨社會脈動,隨環保與需求而變化。這個變化由發展成The law of nature,以佳惠我們無限深遠的意義,這個意義,就是尊重個人自由、個人擁有、個人享有、人人平等,人人享有人權。台灣,這項得來不易,在The law of nature之現代統治思想下,正受惠的國家之一,我們怎麼不珍惜之,為何一定要談統一?我也問,為何中國一定要並吞台灣?當然,如果中國已享有【尊重個人自由、個人擁有、個人享有、人人平等,人人享有人權的民主國家,那麼在大家一起做下來,是兩邊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