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
海巡官警在自己國家的海釣船上,因為警力不如日方優勢,
竟然被連人帶船,「押」到日本?
即使徹夜交涉,日本竟繼續蠻橫地扣押海釣船船長與1名船員?
馬政府真的不能再退怯了!!
筆者主張:
一.前次惡意撞沉「聯合號海釣船」的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禍首官員,是否已被懲處?
若是沒有,請外交部繼續訓令駐日台北代表部,持續向日方抗議!
同時,建議訓令駐日台北代表部:中華民國不歡迎日本海上保安廳官員與眷屬來台觀光!
二.海巡艦艇裝備,請政府務必再強化!
「聯合號事件」後,政府允諾擴增海巡艦艇數量與裝備,但是,似乎只聞樓梯響!時隔年餘,這下不但又在「艦艇數量與噸位」上吃鱉,甚至在人力、火力都遠遜於日方的狀況下,發生這種糗事,海巡真是「陰溝裡翻船」!
因此,筆者建議:請海巡署儘速提出擴增艦艇計畫,而且,對於海巡艦艇的火力與人員訓練,務必加強再加強!
例如:
我方船艦雖噸位小、人員少,但是,應可適度強化火力。
如:視艦艇的承受度,建議將主砲提升為國造20雙聯機砲或單管40機砲,並增置數挺裝設避彈盾的50機槍或國造74式機槍,以增強火力。
建議將與警用彈藥9mm同口徑的國造T77衝鋒槍,列為海巡個人必要裝備。原因無它:至少在近距離交鋒時,火力足以壓制手槍,也不遜於步槍。
未來,待國造XT97步槍研發完成與定型後,建議與國軍同步發配,但是海巡為9mm同口徑,以簡化海巡後勤作業。
三.海巡艦艇人員訓練,務必再精實,並增加狀況模擬:
海巡署應針對此次事件,研擬此類事件發生時(含海盜或恐怖組織挾持漁船、遊艇或商船等)之應變程序,並進行模擬與演訓。
筆者依稀記得:十多年前,5名大陸海關武裝人員越過海峽中線,盤查一艘貨輪,該貨輪隨即通報遭劫,結果被我方保七總隊(海巡前身)帶回,數天後被我方釋回。當時大陸的處理方式,我方可援引參考。
坦白說:已經丟一次臉了,別再丟第二次!
四.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海巡署也應對有越界嫌疑的日方漁船進行登船盤查,並比照日方,將越界漁船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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