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體罰時代 家長的挑戰
作者/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超越表面,
聽懂孩子的需求
我們推動零體罰入法,
是希望家長給自己一個機會,也給孩子一個機會,
讓我們多發展傾聽小孩的能力,了解小孩的能力。
世界各國都知道,品格教育不能用體罰,而要用談的。但是家長對於「如何談」都有相當大的困擾。不是我們一直說,就叫做跟孩子談話,困難是,家長不會聽,你能聽懂小孩在講什麼,才能跟小孩對話。所以第一步很重要,就是要有能力聽,有能力去感受和理解,語言和行為背後的動機、需求和原因。一旦可以超越表面的行為和語言(譬如說亂丟沙子,或是罵妹妹),去體會他丟沙子是否有需求,罵妹妹是因為覺得有不公平的地方,願意越過行為背後,我們才能聽到真正的原因。
聽和說都需要練習的機會,可是一旦我們沒有給自己一個限制,限制自己不要用體罰,我們就會忘記這個方向。所以我們要立法禁止體罰,是讓我們有個限制,提醒我們,不要依賴體罰、不要打,那麼你就有機會和空間發展新的方法。
品格教育需要的是,讓孩子應付的對象不是他人,而是他自己,他願意看重自己的想法,願意發展他的想法,而不是看看拿棍子的人在不在。長期仰賴體罰的教育模式,使我們沒有機會去發展這部份的判斷力。
體罰最大的「效用」,就是在你心中種下一個威權者,即使銅像在外頭都要搬開了,但你內心有個小銅像在監視你自己,這個監視,不是良心的監視,而是有人可以宰制你的身體。這是統治者的方法,不是教育的方法。
我們推動零體罰入法,是希望家長給自己一個機會,也給孩子一個機會,讓我們多發展傾聽小孩的能力,了解小孩的能力。零體罰入法,目的是希望斷掉一個鎖鏈,如果我們一代接著一代,每一代都必須被體罰,你就必須永遠的惡性循環下去。 (何琦瑜採訪整理)
想打他的時候,怎麼辦?
孩子已經把我氣得快瘋了,我舉起了巴掌……這個時候,我應該:
A.默念「每一個孩子都有『向上向善』的本能,我的孩子也有許多好處」若干遍,直到我能夠「正確地」看待他。
B.較平靜之後,我開始研判情況,現在的情況是:
1.他造成了立即的危險。 |
2.他損傷了我的尊嚴、干擾了我正在進行的活動。 |
3.他違反了做人的基本道德。 |
4.他違反了我再三告誡過的命令。 |
C.若是B-1的情況(例如跑到可能跌下的高處、玩火、攻擊別人等),我採取下面三個步驟:
1.立即以行動(例如以手拉住或拉開)制止他,但不以語言指責,也不以暴力攻擊(即體罰)他。 |
2.嚴肅而堅決地,以非常低(只要他聽得見就可以)的語言說明他行為的不當,以及可能的後果,並確認他已經明白。 |
3.改變態度,對他示愛,並表示對他明白道理的嘉許,和對他不會再犯的信心。 |
D.若是B-2的情況(例如對我不禮貌、把水潑在我身上、吵得我不能和別人說話等),我採取下面的三個步驟:
1)生氣地,以非常低(聲音愈低愈能表示生氣)的聲音告訴他我的感受。 |
2)溫和地,以非常低的聲音說明他的行為何以令我生氣,以及何以對我造成干擾,並確定他已經明白。 |
3)同前3-3。 |
E.若是第B-3的情況(例如不肯和別人分享玩具、貪得無饜、偷錢、說謊等),我應該:
1.不做立即的處理。 |
2.思考他所違反的道德戒律的種種「理論」(例如人為什麼要和別人分享所有物),並準備對他說明的「講稿」(要用孩子聽得懂的方法說道理)。 |
3.尋找適當的時間和地點,以便能專心地,在平和的氣氛下和他談話。 |
4.和他談話,但不是教訓他,要他提出問題來相互討論(例如為什麼不能拿別人的東西,但又要和別人分享),務必使他的理性思辨能力得到啟發。 |
5.這種談話也許要進行多次,不期望在一次談話中就讓他變得「道德」起來。 |
6.每次談話的最後,都要有一個快樂的結局,也就是3-3。 |
F.若是B-4的情況(例如超時看電視、不能如時完成家庭作業等),我應該:
1)不做立即的處理。 |
2)研究我的命令可行性(要考慮孩子所處認知的發展階段),以及他不能達成命令的各種原因。 |
3)試圖改變環境(例如讓家裡變得更安靜、改變家庭作業的份量),以便命令較易達成。 |
4)然後進行前面5-3、4、5、6 的工作。 |
G.我下定決心,使用前述比較「嚴格」、深刻的方法教育他,不用魯莽、粗糙而「不嚴格」的手段體罰他。因為,我對他的愛是真愛,我不偷懶。(本文轉載自人本教育基金會出版的《愛的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