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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棄我們的孩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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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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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OKjack
lejeune
正哥

「讓老師更專業」連署系列

不放棄我們的孩子 

◎人本基金會秘書處

 今年六月二日,中國時報刊出「老師為何放棄我的孩子?」一文,作者是一位署名「鈺澤」的父親。

 鈺澤說,他女兒念小一時,因為深度近視加散光,寫出來的字不好看,作業屢屢得「丙」,最後老師評以「字跡太潦草」,不打等第;鈺澤在聯絡簿上說明原委,隔天女兒回家哭訴:「老師說我爛。」

翻開作業簿,上頭批:「字跡太潦草,拒絕批改。」

翌日,鈺澤到學校找校長溝通,校長保證妥善處理。隔天,女兒回家後,高興的說:「我得到甲上了!」鈺澤慶幸溝通成功,感謝校長與老師。

半個月後,他才發現,女兒所有的作業都得甲上或一百分,錯處也當作沒錯,打聽後才知,那位老師被校長指責後,遷怒於他女兒,開始對他女兒視若無睹。

朋友勸告鈺澤,遇到這種情況,他的女兒只有轉學。

 這篇文章令人痛心,我們的感想和意見如下:

 1.這位老師並沒有體罰學生,但是他以語言羞辱學生(罵學生「爛」),這是精神虐待,其殺傷力未必低於體罰;再者,他拒絕批改學生的作業在先,胡亂批改學生的作業在後,這是不盡教師的義務,同時對全體學生作了最壞的身教。

 2.這不是某位老師和某位學生之間的問題,而是這位老師是否擁有教育專業,甚至是否擁有健全人格的問題;我們必須承認,某些不適合擔任教師的人,能憑著善於考試、善於社交而進入校園成為教師。

 3.從鈺澤的敘述看來,他女兒最後似乎是轉學了,我們不知道她轉學後,過去所受的傷害要花多久時間才能痊癒,但是我們不能想像,她退讓地離開那位老師後,那位老師仍然年復一年的為人師表,用相同的方法對待小孩,不知有多少小孩將因此受傷害?或許有人會說,鈺澤應該和學校力爭到底,讓那位老師知錯、認錯、改錯,他甚至應該促成校方解聘那位教師,這樣才能亡羊補牢,免得小孩受害!可是,我們何嘗不能理解,鈺澤的女兒在轉學之前,每天都要上學,他隱忍退讓,不敢得罪校方或老師,是投鼠忌器!

 4.因此,我們需要一個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機制,讓鈺澤這樣的家長不必獨力對抗整個大環境。這個機制是什麼?不是高深複雜的教育理論,不是抽象主觀的道德戒律,不是曠日廢時的司法訴訟,而是在教師聘約中要求教師不得「體罰學生」、「羞辱學生」、「侵害學生的受教權與人權」、「在校外經營補習」、「推銷參考書、考卷等」、「違反政府教育政策」,如果教師擔任教職後,違背以上諾言,校方有權也有義務召開教評會,考慮將他解聘或停聘。

 今年五月起,人本基金會呼籲教育部在「教師聘約準則」中,列入前述六種不適任行為,以便各校依準則在教師聘約中禁止這「六不」。為了讓教育部聽到我們的心聲,我們發起「讓老師更專業」連署活動,希望各界認同我們前述呼籲,參與連署。

 如果您贊成我們的看法,請將您的姓名、年齡、身分證字號,以傳真(02-23625015)、電話(02-23670151轉115)、電子郵件(nawu@hef.org.tw)或上網(http://hef.yam.org.tw/)方式傳來,我們保證妥善保管您的基本資料,絕不外流,多謝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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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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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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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康莊大哥的讚賞^^~

虎姑婆故事仍會繼續存在,因為多數人還是寧可隨著多數的社會價值觀,即使那不是正確的,只因無力說服自己走不同的路。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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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虎姑婆」故事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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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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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您庫內的老文章來看,有不少好東西!

說「親友的孩子因幼稚園老師對孩子說在廁所裡裝有針孔攝影機,想藉此阻止孩子在老師不容易看到的角落裡玩耍,老師沒有想到的是在孩子心中埋下恐懼的陰影。」

那是「虎姑婆」故事的翻版!最壞的兒童教育!

康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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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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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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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藍天飛翔小狗兒
OKjack

收到這篇mail時,標題並不是「不放棄我們的孩子」,而是「讓老師更專業」,仔細看完才知道是一位老師因為被校長指責後,把怒氣轉發洩於孩子的身上,對孩子施予情緒上的傷害。

當孩子看到自己的成績進步心情是開心、高興的,孩子不會想到這是大人對他漠視的一種懲罰。

不適任的教師,對孩子的學習生涯有相對的影響力。兒子三年級時,面對老師精神上的壓力,反應在他睡眠的階段。熟睡中的他不斷打著自己的耳光,ㄆㄚ ㄆㄚ的聲響吵醒了睡在旁邊的我。

這位老師在其他老師眼中是一個出了名教學認真的老師,更是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書法比賽的不二人選,但在面對學生的情緒EQ上卻遠比不上本身所獲得的學識。

親友的孩子因幼稚園老師對孩子說在廁所裡裝有針孔攝影機,想藉此阻止孩子在老師不容易看到的角落裡玩耍,老師沒有想到的是在孩子心中埋下恐懼的陰影。

貼這篇文章的重點是放在對孩子的影響上,這是我把標題改為「不放棄我們的孩子」的原因,是否參加連署也請朋友們自行斟酌。我更希望的是在養成師資的教育上能有其他更可行的方式,或許在我們從小的教育上不該只是把分數做為唯一的標準,課業上的競爭也不該只是把升學做為目標,而忽略了彼此學習的快樂與共同研討的互動。

當規範越多,正表示有更多的道德沈淪,法條的形成不是我樂見,同理心的對待及自我道德規範,比外來的約束力更易達成大同的實踐,看起來似乎是天方夜譚,從孔子說到現在囉,我們做到了多少?不能抹煞許多努力過或正在努力的人,但我們確實需要更多更多人能拋棄一己之私!

20030608

禮運篇大同章~孔子~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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