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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樓 SCFtw2 發言於2014-11-21 21:40:38
一、兩公約並不是廢死公約,廢死公約是另外第三個公約,必須單獨簽,臺灣的記者不是無知就是不敢說。
二、簽兩公約時可以自己完全自由地加保留加但書,不需要聯合國核准,別國也不得有異議。許多國家這樣做,如美國加了一大堆保留和自行解釋,結果簽了差不多等於沒簽,美國執行死刑歐盟就從來不敢吭聲。所有這些各簽約國的實際保留情況和國際公文聯合國都早已在網路上完整地全文公開。這些事臺灣的記者不是無知就是不敢說。
三、馬英九從法務部長任內開始就一直非常清楚臺灣的民意長期八成反對廢死,但他是個廢死買辦(他在哈佛的博士論文老闆孔傑榮是個有名的廢死領袖),又想討好歐盟,竟然強姦民意毫無保留地簽了字,在王清峰被民意逼下臺那時他竟然斗膽公開宣稱廢死是國家長期政策,後來每次執行死刑時【馬英九這個無條件接受兩公約的簽字】都為中華民國招來歐盟的言語羞辱。所有這些,每一點,天天高喊民主的臺灣記者從來不敢批評。
四、最高恐龍院近年來在刑法第57條內自行造法,大量修積善功,根源就在【馬英九這個無條件接受兩公約的簽字】。臺灣的記者至今不敢因此指責馬英九。
以上這些希望各位關心臺灣的納稅人充份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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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080138.shtml
張彥文每天抄佛經 「可能影響量刑」
【2014/11/21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藍凱誠、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4.11.21 09:49 am
張彥文律師李昊沅說,張每天都在看守所抄寫「金剛經」,再交給雙親帶到廟裡燒給林女,希望經文能迴向給女友,讓她能前往西方極樂世界,張甚至還寫懺悔要給林母,希望有機會出獄能替林女照顧她,但信件始終不敢寄出。
「張彥文在看守所抄佛經懺悔,法官量刑時一定會考量。」曾擔任法官的律師孫正華表示,死刑是剝奪生命權,法官必須慎重綜合考量所有情況來量刑。律師曾勁元也說,抄佛經可能會讓法官認為他有懺悔之意,難怪社會上流傳「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的說法。
一名資深法官說,近年來因我國簽署聯合國兩公約,司法制度有逐漸往廢死方向發展趨勢,法官量刑自然也就會參酌兩公約精神;被告犯行如果不到罪無可逭、欲求其生而不可得的程度,大多不會判死刑。
他說,前兩天許姓男子被控性侵同居人女兒又殺害滅口案沒判死刑,引發社會議論,但法官只能就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審判,一旦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有落差,就飽受外界批評,實在無奈。
孫正華認為,我國無期徒刑在服刑一段時間後可獲假釋,與死刑間的落差太大,政府應修法或擬訂周全配套措施,讓重大罪犯長期服刑,為自己的過錯付出應有代價,化解社會上對於判死刑與否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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