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時事與熱門話題
市長:tina2008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時事與熱門話題】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有關政治的時事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任我行毀謗侮辱罪證集結
 瀏覽965|回應15推薦0

凡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份文件,特在此給『任我行』,過年後還有存證信函。

(1)任我行說我偷竊他的文章就是這篇:

任我行的文章這麼寫──
修改刪除 2006/01/12 16:55 推薦0


凡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接下來是: 無賴對無賴 兵對兵 那可就真正是硬碰硬了!!!
2006/01/12 13:07 推薦0


任我行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目前是 君子對無賴  但是誰敢保證下一場不是: 無賴對無賴 呢???   就算妮菩薩都有三分土性不是嗎???如果真的法制內走不通~~~那接下來的可就是真正的硬碰硬了~~~!!!

(2)開始污辱:

連名帶姓轉貼,沒有『copyright』的問題!少罵人了!
修改刪除     回應給: 任我行(james542) 2006/01/28 12:40 推薦0


凡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許信良的街頭運動沒死過人嗎???
2006/01/28 00:59 推薦1


任我行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任我行

這樣,轉貼,不叫轉貼,是叫『具名引用,你,‧‧謝謝指教了!

凡夫 : 你太沒道德了~~~轉貼我的文章有沒有通知我一聲~~~~~~!!!麻煩不要再有下一次~~~!!! 你以為轉貼文章是無所謂嗎???  告訴你不要忘了我不是好惹的人物~~~!!! 在聯合網棧中有誰不知道~~~!!!尤其問問這裡的棧長~~~!!! 再說:我有轉貼過你的文章嗎???

我敢喊拼命 ~~~就是學你們民進黨前主席  許信良的中壢模式  打  砸  燒 ~~!!!

誰敢講民進黨街頭運動沒死過人??? 許信良在中壢事件中燒毀了整個中壢警察局,他敢否認嗎???那時還驚動了整個龍崗軍區~~~調出裝甲運兵車~~~你會記得這種事件嗎???看來那時你根本還沒出生吧~~~!!!

(3)招兵買馬公開侮辱:

你的話價值,用你自己打自己罷了!(以彼之矛)
修改刪除     回應給: 任我行(james542) 2006/01/28 20:03 推薦0


凡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法律有法律之範圍。祝新年快樂!

可以!!!大家公審~~~!!!
2006/01/28 15:14 推薦0


任我行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只是 "具名引用" 難道就不需要通知所有人嗎??? 難道就不觸犯"私人的智慧財產權"嗎???  你這種不尊重私人的做法叫尊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你不尊重別人 ,別人也無需對你禮貌~~~!!!這才叫平等~~~!!!!

自重而後人重~~~~!!!自尊而後人敬~~~!!!



本文於 2006/01/28 20:23 修改第 1 次

(4)公開說『偷竊』他的文章──不知是哪一篇。

你不過是個偷竊的文抄工!!! (我保留『污辱』法律追訴權)
修改刪除     回應給: 任我行(james542) 2006/01/29 00:30 推薦0


凡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新年好!(我怕你賴帳,留下你發言的證據而已,不要以為你的文章有值得我偷竊之處)。我幾年來長期之創作,聯網有目共睹。(我保留『污辱』法律追訴權)

不用展示你多有學問~~~你不過是個偷竊的文抄工!!!
2006/01/29 00:14 推薦0


任我行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你要是只會一直轉貼,那就顯示你根本已經山窮水盡 ,江郎才盡~~~!!!  剩下的只有運用電腦轉貼技術還能有什麼作為???

凡夫 : 虧你還是主持  易經網棧的棧長  連一點基本禮貌都不懂,只會一值得轉貼 成了徹底的 文抄工~~~!!!來看看發言的守則與禮節吧~~~!!! 怕你看不懂特地從下面轉貼上來,讓你好好看看~~~!!!

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發言請遵守網路禮節,以平和理性的態度尊重所有網路城邦使用者的權益,勿因一時意見不一致,而有人身攻擊或其他不當的言行,共同維護網路城邦為一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平台。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未經授權之內容。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不實內容。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任何誹謗、威脅、攻擊或侵害他人權益之內容。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穢詞鄙語、汙辱他人之內容。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性別歧視、宗教歧視、種族歧視等內容。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任何與色情相關之內容。
請勿於網路城邦進行商業宣傳。
請勿於網路城邦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請勿於網路城邦張貼任何非法或引人犯罪之資訊。
請勿於網路城邦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請勿冒用他人名義建立城市、發表文章和建立投票。
任何在網路城邦發表之言論、文章、連結、投票或任何形式之檔案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與本站無關。
違反上述發言守則之文章,網路城邦管理者及城市市長可逕予刪除。
使用者自行發表文章於網路城邦,即同意授權留存於UDN網域內使用,供網友瀏覽、推薦。
不同意上述守則者,請勿發表內容於網路城邦。

末項,Dearblue與凡夫,是我多年正式使用之筆名,我深受侮辱,我保留民刑事告訴權,特此聲明。Dearblue特留


【平凡的覺醒】【台灣創新教育協會】【熱門時事探真】歡迎光臨留言與指探討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39166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這個好笑~
    回應給: 凡夫(dearblue) 推薦0


myron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這個好笑~
DearBlue說:"我罵人從不Dearblue長,Dearblue短"
這不是說廢話嗎??
大家都這樣呀~~
我罵人也從不Myron長,Myron短

另外
說你是滯台日人是在罵你嗎??
你沒必要把日本人污名化吧???
日本人經濟比我們好,國家比我們進步.
日本人國民平均收入也比我們高..
而且日本也不是我們台灣的敵國..
日本也沒併吞台灣的野心..
說你是日本人怎會是罵你???
還是你有被害妄想症??
你不是說連我們要當滯台日人都不配當嗎??
你沒看到"泛綠國母"金美齡只願意住在日本都還不屑住在台灣嗎??
所以說你是滯台日人怎會是在罵你??

另外
你搞清楚毀謗跟侮辱的不同再來說法律吧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50937
法律他們可以任意曲解~~!!所以他們自認永遠遵守法律~~!!
推薦0


james542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他們已經~~民主進步~~到可以任意曲解法律~~!!所以他們自認永遠遵守法律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50778
哈哈~這叫沒指名道姓?
    回應給: 凡夫(dearblue) 推薦0


myron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你回應給久遠,然後標題是說滯台豬你說什麼?

這不叫指名道姓是啥?還是你說滯台豬那個""是指誰??

滯台豬你說什麼?
    回應給: 久遠(a666a444a13)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50378
沒指名道姓,不會構成犯罪要件!
    回應給: myron(myron) 推薦0


凡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不需要『對號入坐』,不會是說你,我罵人從不Dearblue長,Dearblue短,所以,你們會『毀謗』,我卻不會犯法──尊敬法律,守法律,就夠了。

『滯台豬』,我沒指誰是滯台豬,因為有人指名道姓我是滯台日人,我還是滯台美人,所以,你們以後要罵人不要罵個人。不要指名道姓。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50372
罵別人豬狗算不算毀謗侮辱??
    回應給: 凡夫(dearblue) 推薦0


myron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DearBlue罵別人豬跟狗,算不算侮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48652
法,就夠了!
推薦0


凡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依法,我已傳給我的律師了,不談情與不談理,無情無理,怎會『有禮』,只依法!

法,存在了,在這理討論就平安,否則,一定在『法』上會出事,我要求連帶500萬名譽賠償而已,先告知。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43841
書讀的再多沒有禮貌還是~~~沒用~~!!!
推薦0


james542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一個人不懂的尊重別人的人~~~書讀的再多都是沒用~~就算他今天是博士是狀元,這個人都是個 廢人一個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42284
滯台豬你說什麼?
    回應給: 久遠(a666a444a13) 推薦0


凡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豬的臉一定跟人不一樣。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41679
歪斜的臉孔說的言語會真嗎?
    回應給: 凡夫(dearblue) 推薦0


久遠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那張→略→帶著→一點點→歪斜的臉孔。

肥厚→的嘴唇含著→

自稱我從不說謊的廣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41653
幾年來在聯網,我什麼時候開過玩笑!
    回應給: 任我行(james542) 推薦0


凡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依法,有法律依據。

不用情,更不用理,只要依法執行。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57&aid=1541553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