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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騎電動自行車須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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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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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騎電動自行車須戴安全帽
2016-02-02 12:29 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平╱即時報導

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與違規件數逐年成長,已成馬路上潛藏危機,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5條之2草案,新增電動自行車應依規定配戴乘坐機車用或是自行車用的安全帽,後續經交通部審查通過將會銜內政部,預計7月1日起實施,但屬鼓勵性質不強制規定,未來不排除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列入強制項目,可能開罰300元到600元。

電動自行車指時速不超過25公里、車重40公斤以下的二輪車輛,國內約有18萬輛左右;電動自行車的外觀和電動機車相似,但不需要考照與戴安全帽就能行駛,近起年來出現不少騎乘亂象,交通部從去年開始研議將電動自行車納管,逐步推動懸掛合格標章、宣導騎車戴安全帽以及修改檢驗基準,要求車身尺寸縮小。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指出,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增加,有民眾還會改裝提高行駛速度,時速甚至超過40公里,發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傷亡。統計發現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有成長趨勢,日前曾發生有民眾騎電動自行車不慎撞到路上,墾丁當地也有外地遊客租電動自行車代步,卻在馬路上亂騎,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王穆衡表示,交通部研議將電動自行車納管,且考量此種車輛的速度較快,有必要加強安全宣導,已預告將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新增第115條之2的電動自行車規定,駕駛人必須配戴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安全帽,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且應符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或遮蔽視線。

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及違規增加,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5條之2草案,新增電動自行車應依規定配戴乘坐機車用或是自行車用的安全帽,預計從7月1日起實施。恆春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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