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從上級指示」訂做標案 立院資訊處集體淪陷
2016-01-21 02:58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劉時均/台北報導
檢調單位偵辦立院採購弊案,立院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中)50萬元交保。 記者鄭清元/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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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索賄遭收押,隸屬他管轄的立法院資訊處官員,因「聽從上級指示」替網遠科技量身訂做標案,甚至協助廢標再重新招標,成為圖利與洩密罪共犯;立院資訊處從處長到業務承辦人有五人遭檢方列被告交保,集體淪陷。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指出,蒐證發現林錫山二○一三年起在資訊處對外招標的多項採購案中,要求當時的資訊處長陳露生等相關承辦人,配合網遠提出的服務建議書編列採購案預算、制定採購需求、產品規格及履約期間,並將已經核定的招標文件內容、參與競標廠商數量和名稱,洩漏給李保承及林明玉。
此外,部分網遠未得標的採購案,林錫山等人還特別將標案廢標,並依照網遠的建議制定招標文件,讓該標案只能由網遠參標。
據調查,網遠科技業務經理林明玉是公司與立院的聯繫窗口,負責與立院資訊處承辦人王文龍、蘇百惠商討標案事宜;王、蘇為圖利網遠科技得標,私下都會依照林的需求製作不實招標單,利用綁規格標手法排除其他競爭對手,違反公開招標公平性。負責審核招標的資訊處科長蔡望怡,明知部分標案規格有作弊嫌疑,不符招標規定,但因處長陳露生說「這是秘書長的意思」,所以都放水蓋章,讓網遠科技通過審查。
檢調追查,王文龍、蘇百惠有時會將招標內容、底價洩給林明玉,由林通風報信給網遠科技總部,如此便能有充足時間準備招標資料,如遇重大標案時,則由陳露生與網遠負責人李保承親自會面,討論招標相關事項。
檢調約談基層承辦人,他們都供稱會協助網遠科技投標,都是依照處長指示辦理,他們也知道處長背後的老闆是林錫山,所以不敢得罪;辦案人員偵訊陳露生時,他則辯稱所有招標事項都是分層負責,他沒有利用職權介入,但未獲採信。
另外,林錫山妻子劉馨蔚、立法院機要室科長蔡斌全、網遠科技登記負責人蕭月妮、出納蕭月如等四人,因分別擔任林錫山與李保承的帳房、存提資金左右手,也被列為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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