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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綠5部長涉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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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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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特別費案  綠5部長涉貪起訴

特偵組偵辦綠營十位部長級特別費案首波昨天偵結,前教育部長杜正勝、內政部長李逸洋、法務部長施茂林、考選部長林嘉誠、銓敘部長朱武獻等五人及相關秘書四人,均被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交通部長蔡堆、經濟部長陳瑞隆、財政部長何志欽、外交部長黃志芳等五人,查無犯罪實據獲簽結。但蔡英文與蔡堆的秘書共四人疑涉及偽造文書等刑責,特偵組簽由台北地檢署另行偵查;杜正勝、朱武獻的秘書、司機、書記等四人也移送地檢署,特偵組認為他們犯行輕微,建議緩起訴。

藍、綠陣營共有兩百零六位首長因特別費案遭特偵組偵辦,昨天偵結十人後,尚有一百九十六人待查。特偵組去年便訊問過前行政院長連戰夫婦,最近更密集傳喚蕭萬長(時任行政院長等職務)、吳伯雄(時任總統府秘書長等職務)等藍營官員的幕僚人員,了解相關特別費用途。特偵組強調,辦案絕對不分藍綠。

昨天被起訴的五位卸任部長,單據部分,分別因持用他人的假發票或不符公務支出的發票核銷特別費,而被起訴;領據部分,特偵組研究後認為不構成犯罪要件,根本不用查。


被起訴五人中,以林嘉誠被認定不法領取六十一萬九千四百八十一元最多,且林嘉誠核銷的問題發票幾乎都是家人買衣服、珠寶、化妝品、家電用品等;李逸洋則有四萬三千零五元的發票出現問題,涉嫌犯罪金額最少,且是在人事行政局長任內,他於內政部長任內的特別費使用,並未發現問題。

杜正勝在故宮博物院長及教育部長任內的特別費,有不少花在買書、贈書。但卅六萬一千三百六十六元有問題的發票中,光是購衣核銷的發票就近廿萬元,加上數件贈禮被查出收禮者並未收到,謊言遭戳破。

施茂林核銷的發票中,有許多來自太太吳美惠、小姨子吳文惠、辦公室主任唐惠東及秘書張素麗的家庭成員消費,包括吳美惠在台中多家百貨公司購買的內衣、日用品,難認與公務有關,被認定貪汙三十六萬餘元。朱武獻則是老早就告訴幕僚,特別費全數是實質補貼,如不夠用,需要他們幫忙提供發票核銷。

杜正勝、李逸洋及林嘉誠被起訴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罪名成立可判七年以上徒刑;同樣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施茂林與朱武獻除涉上述兩罪,還被起訴刑法的變造私文書罪。

【2008/07/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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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買面膜 敷了見外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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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買面膜  敷了見外賓

蔡英文、黃志芳夫婦等六人查無貪汙事證獲簽結,但從他們的特別費報帳清單,可發現許多首長的小秘密。例如,蔡英文探視臥病的前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伴手禮是三萬七千元的人參燕窩;黃志芳敷面膜,以求上電視、接見外賓時有好氣色。

特偵組指出,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期間,沒有用領據支領特別費,也未經手須用發票報銷的另一半特別費,全由幕僚負責整理發票報帳。特別費不夠用時,蔡英文還自掏腰包墊付,沒有貪汙事證。

檢方逐筆清查發票發現不少趣事。例如,蔡英文早餐大多以一杯飲料、一個麥當勞滿福堡打發;九十年三月辜振甫生病臥床期間,蔡英文前往探視帶的伴手禮是三萬七千元的高麗蔘、燕窩等補品;九十一年一月送特級蘭花給前總統李登輝,花價八千五百元;九十三年一月間,蔡英文花了一千六百元購買維摩經六講、心經新譯、法華經講要佛教書籍,送當時在花蓮坐牢的前民進黨立委周伯倫,讓他看佛經修心養性。

前外交部長黃志芳、丁塾昀夫婦,則以特別費購買衣服、嬰兒沐浴酵素、玻尿酸面膜、浴室用品等家用品。

黃志芳解釋,外交部長夫婦必須穿著禮服參加外交宴會,幕僚多次提醒他,前任外交部長(陳唐山)因不注重穿著,致外界有負面評價,他才和太太一起購買合宜的服飾。

黃志芳夫婦說,因與邦交國有時差,常須夜宿辦公室加班,使用面膜敷臉可以讓自己有「好臉色」,以便主持記者會或參加外交宴會;至於嬰兒沐浴酵素,是放在辦公室使用,浴室用品是用於官邸待客化妝室,以備賓客不小心弄髒服飾時清洗、更換。

檢察官到外交部長官邸勘察,確實發現官邸有宴會廳,所購買的沐浴用品都放在宴會廳化妝室,因此採信黃志芳的說法。

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僅支領八千元特別費給司機當工作津貼,另外支領兩個月特別費也於事後退回。前交通部長蔡堆支用特別費完全合法。前經濟部長陳瑞隆一筆六千七百元在台南請客吃飯的帳單,被疑宴客地點與出差地不符。陳的司機提出當天出差台南的高速公路ETC扣繳證明,還給陳瑞隆清白。

【2008/07/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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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者,問題發票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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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者,問題發票一覽表

【2008/07/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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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禮給名仕? 檢戳破杜正勝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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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禮給名仕? 檢戳破杜正勝謊言

特偵組偵辦綠營首長特別費案,見識到政治人物的性格百態。有人一肩扛起、不卸責給秘書、有人將名仕當人頭假送禮真核銷、有人拿外國人作送禮對象,有的送禮對象已往生、無從查證。

讓檢察官印象深刻的是前內政部長李逸洋。李逸洋可能擔心秘書會與馬英九案的余文一樣被追究刑責,主動表示對特別費使用核銷他都知情。檢察官提醒他,這樣的說詞對他不利,但李逸洋說,不能讓秘書背黑鍋。檢方認為李勇敢面對問題、很負責任。

杜正勝送禮名單中,被查出多項記載送禮給學術界人士許倬雲、齊邦媛、朱雲漢、柏楊等人,檢察官為查證事實,因而有機會接觸這些名仕,進而認定杜說詞不實,尤其許倬雲有小兒麻痺,衣服都要訂作,杜卻有多張衣服發票寫稱是贈送服裝給許,許根本沒收過。

另曾傳出杜正勝有拿買珠寶發票核銷,但檢方只有一筆查不出消費項目的三萬多元發票,杜說是送給德國波昂博物館負責人;檢察官還特地寫信跨海詢問,惜未獲回音。

辦案人員偵辦老長官施茂林,壓力更是沉重。發票中有兩件施茂林的妻子購買的禮品,施茂林到案聲稱,是妻子代為贈送友人母親的配件及送給長輩的化妝品;檢方一查,受贈者已死亡,連配件都說已陪葬,無從查證,只能認可。

何志欽則是用領據領取兩個月特別費後又繳回,他告訴,一方面因為馬英九因特別費案被起訴,覺得沒必要惹麻煩;另一方面自己也認為沒有必要領。

相較之下,朱武獻則是跟幕僚說,特別費都是實質補貼,要幕僚提供家中發票;幕僚認為朱武獻法學素養深厚,對他的話深信不疑,向檢方承認提供發票報帳,沒想到卻惹來官司。

【2008/07/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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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起訴5前任部長 杜正勝假送禮 院士當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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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起訴5前任部長  杜正勝假送禮  院士當人頭

  • 2008-07-16
  • 【劉鳳琴/台北報導】

營一百零二位首長被告發特別費違法貪瀆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經過一年多的偵辦,十五日起訴五位前任首長。其中,前任教育部長杜正勝捏造包括中央研究院士在內的多位中、外受禮人士,作為報銷發票之用,經檢察官一一訪查,這些受禮人士都否認收過禮物。

昨日偵結被依貪汙罪起訴的包括:前內政部長李逸洋、辦公室秘書楊秀英;前教育部長杜正勝、辦公室秘書郭秀霞;前法務部長施茂林、辦公室主任唐惠東、秘書張素麗;前考選部長林嘉誠;前銓敘部長朱武獻等九人。

杜正勝是綠色執政時期,足足做滿八年的部長,從二千年一直任職至二○○八年五月廿日,詐領的特別費共卅六萬一千三百六十六元。

早在八十九年擔任故宮博物院長時,杜正勝即持個人或配偶陳芳妹私人消費的發票,列報特別費。其辦公室祕書郭秀霞亦明知其情,仍自九十年五月起至九十二年十二月底,連續多次將不實發票為杜報銷特別費。

郭秀霞為杜正勝捏造贈送禮品人士,被虛列的受贈人士,包括「中研院許倬雲、陶晉生院士」、「Gail M Harrit」、「林葉柳」、「 瑞典遠東博物館正、副館長Smett等」、「朱雲漢教授」、「雲林科技大學周弘昌校長」、「台南文史會蔡奇南先生」、送禮二次給美國的「貝君怡」、「購CD一組送貴賓白大維先生」、「購禮品寄送Dr.Wenzel Jacob波昂博物館長」、「購禮品寄送Dr. Gunther Schauerte」、「高元仁先生」、「孔德成等」、「小山弘子miho museum」、「許院士」等。

其中有張六千六百元的發票,記載為購買禮品送給一名叫Gail M Harrit的外國人。偵訊時,郭秀霞坦承未據實填寫,當天有外賓來訪,杜正勝因未穿襯衫,臨時去大葉高島屋買了一件白色卅九號的襯衫。

還有張購買男裝的七千四百餘元的發票,記載的內容是購買禮品送朱雲漢教授,不過朱否認收到這項禮品,杜後來也承認是其私人置裝費用。

有張三萬四千三百六十元的發票,也是用於購買衣服,但申報記載是買禮品送中研院士許倬雲,但經查與另張五萬一千五百餘元的發票,都是杜私人置裝費用。

檢察官訪談許倬雲、朱雲漢、中央大學外籍教授白大維等國內受贈人士,均否認收過杜正勝的禮物,另以email連絡瑞典遠東博物館正、副館長Smett及美國威斯康辛州的館長貝君怡等人也否認收過杜的禮物。

甚至杜正勝兒子杜明夷買酒送友人的單據,都被杜偽報為送給台大教授齊邦媛的禮物。

還有張三千五百餘元購買女裝的發票,虛報的受贈人是雲林科技學校長周弘昌,但雲科大並無叫周弘昌的校長。一張購買男裝的發票,竟記載是送予日本京都女博物館長小山弘子。

教育部長任內,杜正勝偽報的發票多為餐敘,包括宴請主秘莊國榮、其政大歷史研究所指導學生黃俊棋等人,及致贈牙器給柏楊,買禮物給親戚等,但黃俊棋否認和杜吃過飯,柏楊的太太張香華也以電話回覆沒收過該項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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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斲傷檢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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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   斲傷檢察公信力

民進黨執政時期的政務官施茂林、杜正勝、李逸洋、林嘉誠和朱武獻等人的特別費案,特偵組認定使用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依法提起公訴。

依照慣例,政客、名嘴夸夸其詞的口舌論戰在所難免,只是時移境遷,如今既無選舉激情的陪襯,面臨通膨惡化的經濟壓力,老百姓連生活都已經自顧不暇,藍綠鬥爭再怎麼慷慨激昂恐怕也很難引起社會共鳴。

但這並不表示特偵組的起訴就是順天應時,弔民伐罪的義舉。這種法律情感的矛盾其實還是源自於相沿成習的「歷史共業」,因此檢察官不但沒有藉由此案「整飭官箴」的喜悅,反而更替昔日共事的長官感慨難過。社會如果善意解讀檢察官的哽咽,或許就能體會國法與人情無法兩全,而檢察官堅守法律判斷的專業掙扎。

不過,如果從制度面觀察,其實特別費案受到最大斲傷的並不是藍綠政客,而是檢察體系的公信力。因為當台北與台南地檢署對於首長特別費的見解南轅北轍,嚴重分歧的時候,各級檢察首長始終無法發揮「檢察一體」的功能,不但未能統一見解,反而任憑個案採證標準寬嚴不一的爭議持續蔓延。最高檢察署甚至更以「案件業已進入審判,不宜做出統一見解」的托詞來迴避檢察首長的法定職掌,實在令人匪夷所思。除了善於觀察政治風向的敏感神經使然,實在很難找出正當化的理由。

梁啟超在蹻上攝政王書軂中對於這種官場上的因循苟且曾經提出嚴厲的批評:「苞苴之舉,妾婦之容,士大夫明目張膽,公然行之不以為怪。廉恥道喪,衣冠塗地。其留學於外自命為有新知識者,一入宦途,奄然同化,抑更甚焉。蓋朝野上下,殆不復知有國家,知有職務。所知者惟私人利祿而已。以如此之人心風俗,無論若何良法美意,一經其手,便成弊原。變法云云,立憲云云,徒以供彼輩藏垢納汙之用耳。」檢察體系的有志之士,如果真的在乎檢察公信力的話,其實不用等到公務與私誼的衝突而有天人交戰的無奈,早就應該為檢察首長的欠缺擔當而哽咽落淚了!

因為檢察體系的採證標準不一,不管只查「單據」(呂秀蓮、陳唐山及游錫堃起訴)、還是兼查「領據」(馬英九起訴,呂、游、蘇、謝四大天王均未起訴),檢察體系都已陷入「進退失據」的困境。

走筆至此,不由得想起鄭板橋在蹻宦況軂一詞中描寫自己為官的心路歷程:「十年蓋破黃綢被,盡歷遍官滋味。雨過槐廳天似水,正宜潑茗,正宜開釀,又是文書累。坐曹一片吆呼累,衙子催人粧傀儡。束吏平情然也未,酒闌燭跋,漏寒風起,多少雄心退。」特別費案,亦復如此。

雖然藍綠政治菁英都可能因特別費而官司纏身,但是大家都知道「政客並不是被嚇大的」,在政治力量的妥協下,最後應該圓滿收場。至於如余文之類的「B咖」,即使牢底坐穿,恐怕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2008/07/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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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買女丁字褲 林嘉誠也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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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別人買女丁字褲  林嘉誠也報銷*

  • 2008-07-16
  • 【王己由/台北報導】

朝部長級首長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十五日起訴的五名部長級官員中,前考選部長林嘉誠,被認定詐得新台幣六十一萬九千多元,排名第一。林嘉誠核銷的特別費,除了有他人購買衛生棉、女用內衣、蕾絲丁字褲的發票,最大宗的用途卻是私人置裝和購買藥品,合計近廿四萬元。

根據特偵組的調查,民進黨執政期間,先後擔任行政院研考會主委、考試院考選部長的林嘉誠,分別以他人購買蕾絲丁字褲、衛生棉的發票,以及無關公務支出購買女鞋、化妝品、黛安芬內衣、童裝、皮鞋、XBOX遊戲主機、洗衣粉、衛生紙、餐飲、服裝、藥品等發票報銷特別費。

詐領六十一萬 金額最多

其中,核銷名目中,最大宗竟然是藥品類,卅四筆以藥品核銷的金額,最少四百卅元、最高九千二百元,合計高達十三萬三千四百五十元。因發票都是手寫,且大多數未寫名稱和付款人,引發特偵組好奇,買什麼藥會這麼貴?經逐筆追查,發現有強力維他命、蜂膠等保健類藥品,其他則不得而知。

置裝買藥居多 共占四成

林嘉誠偵訊中,辯稱這些名貴藥品都是用於饋贈的禮物,卻無法舉證受贈對象,檢察官因此認定這些藥品是首長日常保健用,客觀上無法認定是因公支出,且次數密集、累計金額也高,依社會常情難認為相當。

特偵組另外查出,林嘉誠以購買服裝、皮鞋等置裝類的費用,比買藥核銷的特別費還要多,扣除以他人發票核銷部分,不少置裝費是林嘉誠本人簽帳付款,再由承辦人員持發票核銷特別費,這部分合計十萬四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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