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江守山A健保被訴 反嗆新光醫院「有夠瞎」
出版時間:2017/12/26 19:33
腎臟科名醫江守山2015年與任職的新光醫院發生衝突,在臉書發文控新光「崩壞、恐吹熄燈號」,院方則反指查獲他2013年為給自己的國際機能食品公司44名員工做健檢,竟未經實際看診,就不實開立「送健檢」的醫囑,企圖A健保費共12萬餘元,因此將他解聘並提告。士林地檢署認定江守山犯行屬實,今依偽造文書、詐欺得利罪將他起訴。
針對遭起訴,江守山接受電訪回應指出,他不是給這44人做員工健檢,而是他們自己要看醫生,一併委託他的助理來掛他的門診,他的公司從來沒有健檢制度,而且他的員工共100多人,健檢怎會只做44人?又怎會每個人檢查的項目都不一樣?新光醫院說這是員工健檢,「有夠瞎!」
江守山指出,這44名員工來看診,他的得利就是醫院規定的每看一個病人獲160元,共7040元,而他如果要賺這7040元,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解除他20年來的90號限診人數,門診自然會爆滿,「我何需要員工來捧我的場?」新光醫院只是看他太老了、薪水又高、又不聽話,就找理由把他開除。新光醫院僅低調回應:「尊重司法調查。」
起訴指出,江守山在2013年8月間擔任新光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期間,同時在外開設國際機能食品公司,他為了給自己的44名員工做健檢,又不願自費員工健檢費用,竟然濫用新光醫師之職權,在44人並未實際到院就診的情況下,自行虛偽登載44人的病例內容,給他們開立醫矚送健康檢查。
江守山在假醫矚中稱44人主訴腹痛、便祕等症狀,診斷他們是消化性潰瘍等病,再給44人安排了健保給付的健康檢查,每人費用從1550元到3880元、4160元、7010元不等,總計不法利益共12萬餘元,全案事後遭衛福部健保署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而通知新光醫院處理。
士檢偵查期間,江守山否認犯案並辯稱,他平常就知道每個員工的健康問題,因此可以沒看診就製作病例,並沒有登載不實。他還強調,新光醫院只是嫌他年紀大了,隨便找理由要把他開除,而北市府衛生局則是因為與國際機能食品公司曾有嫌隙,因此在並未充分調查下就舉發全案移送,顯為挾怨報復。
然而,國際機能食品公司員工作證時,則紛紛打臉江守山指出,他們平常都沒有接觸江守山,更沒有讓老闆得知他們的健康情形,他們只是被江守山的秘書收走健保卡拿去掛號,還給他們一張單子勾選自己要健檢的項目,之後就接獲公司通知去新光醫院做免費健檢,他們便依排定時間到院檢查。
檢察官認定,江守山為謀不法利益,基於業務登載不實犯意,假開44份虛偽記載之醫矚,已觸犯偽造文書罪中的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以及詐欺得利罪,依法提起公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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