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老爸指點? 王喜忠拒說案情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 2009.11.20 06:47 am
針對處理海軍前少校王喜忠退伍案遭糾正,海軍司令部政戰主任孫宜成表示,虛心接受糾正,會檢討改進。
據了解,王喜忠的父親曾任軍法官,退伍後任職律師。官員表示,因這個背景,王喜忠在約詢時,始終以「偵查不公開」拒絕說明案情,海軍最後是去問高雄市警局,才知道全案始末。
【2009/11/20 聯合報】
*少校涉猥褻申請退伍 超高效率批准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09.11.20 06:47 am
海軍前少校王喜忠今年六月當街強制猥褻少女,案發後海軍司令部不到六小時就火速核准王喜忠退伍,一百八十二萬元退伍金落袋;辦案的高雄市警局則是「強制猥褻」當「性騷擾案」來辦,監委痛斥兩個單位「離譜」,同時予以糾正。
在高雄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任職的王喜忠,涉嫌在今年六月間騎車返回部隊途中以問路為由,對一名十四歲的國中女生襲胸摸臀。經媒體披露後,王喜忠緊急申請退伍獲准。
監委高鳳仙、尹怍芊調查發現,此案發生在六月二十九日,左支部七月十三日得知此事,不但沒有立刻進行調查,反而在七月十四日批准王喜忠於當天提出的退伍申請;海軍司令部接著火速在七月十七日核准王喜忠自七月二十一日起退伍,不但不利後續調查,而且讓王喜忠領走退伍金一百八十二萬元。
海軍司令部宣稱有調查此案,但監委發現,軍方在七月十六日的調查,當天就以「王喜忠拒絕說明案情」草草結束。後來軍方記了王喜忠兩支過,一支是「影響部隊聲譽」,一支是「未依規定回報就接受派出所約詢」,都不是因為王喜忠犯下「強制猥褻」記的。
至於高雄市警察局鹽埕分局部分,監委表示,案發後警方意圖勸和私了草率結案,在沒有查明此案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的加重強制猥褻罪」的情況下,就以「告訴乃論的性騷擾」來辦,也沒有依規定通報及製作筆錄,確有違失。
對於海軍處理王喜忠案的經過,高鳳仙痛批「離譜」。她說,自辦案開始,軍方雖然「約詢都會到、也都會函覆說明」,但對於關鍵問題,不是說不清楚,就是把責任推給其他單位,如「拿不到警方筆錄」。
她進一步指出,軍方對於性騷擾、強制猥褻的問題也不重視,希望透過此案能給軍方一個教訓,軍方也應嚴懲相關失職者。
【2009/11/2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