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教公民 教師會批荒唐
【聯合報╱記者王紀青、李恩慈/高雄縣報導】 2009.11.10 06:32 am
高雄縣旗山國中一名男老師去年在雲林縣涉嫌性侵陪酒女郎被判緩刑,學校教評會卻仍續聘他為「公民與道德」專任教師,且獲縣府核准。縣教師會昨天痛批「讓強姦犯教公民與道德,實在太荒唐。」將向監察院舉發縣府與旗山國中包庇。
這名男老師去年一月間與友人赴斗六市一家KTV唱歌,並找女子陪酒,趁一名女子酒醉意識不清時,性侵得逞;案經雲林地檢署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雲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記過兩次。
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說,旗山國中校長許勝忠包庇這名男老師,僅處分他辭去補校主任職務;學校教評會更「亂聘」有這般不法行為的男老師,去教學生公民與道德;他強烈要求縣教育處解除許勝忠校長職務,並解聘這名男老師。
旗山國中家長會長蔣來順表示,一個行為如此不檢點的人,還可教公民與道德,「很諷刺,太不妥當」。
教育處代理處長李黛華說:「這件事非同小可,教育處將重啟調查,做適當處置,絕不會粉飾太平」。高雄縣長楊秋興說,並不知道此事,「但非常不妥,校長要受嚴重處分,這名男老師續聘問題,將依規定處理。」
校長許勝忠表示,男老師涉案地點並非在校內,也非執行公務時間,性侵對象不是老師、學生或家長等人,因此學校教評會經多次開會,才決議續聘;這名老師所學為公民訓育科系,依規定只能教「公民與道德」,學校會持續注意這名老師的行為表現。
【2009/11/1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