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世銘死刑定讞 執行待法務部長批准
2009年11月12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2日電)最高法院於今天判決台南縣南化雙屍案的兇嫌柯世銘死刑定讞,但台灣已近4年未執行死刑,柯世銘的死刑何時執行,仍待法務部長王清峰批准。
台南縣南化鄉水塘雙屍命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柯世銘等3名被告上訴,維持二審判決柯世銘死刑及共犯江武哲、陳俊傑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根據最高法院的資料,台灣最近一次判決死刑定讞的案件,為最高法院於今年8月間,將持刀砍死同學母親的唐霖億判處死刑定讞,而最近一次執行死刑的時間,距今已近4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的死刑犯,需經過法務部長的簽署同意,始得執行。法務部資料顯示,國內最近一次的死刑執行在民國94年12月,由時任法務部長的施茂林批准,將最高法院於93年10月判決定讞、殺害鄰居的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執行死刑。
台灣已近4年沒有執行死刑,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柯世銘的死刑定讞何時執行,仍待王清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