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姦殺案/「幹掉押我的法官」 放話換續押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09.08.07 08:47 am
新店少女姦殺案主嫌徐志皓,上周在看守所會客時放話:「如果出來的話,一定要幹掉押我的法官。」引起法院震驚,昨天移審時加派警力戒護,承審法官剛好就是續押他的法官,法官無視恐嚇續押徐志皓。
徐志皓與許姓少年去年底約出兩少女,一女遭性侵殺害,另一女差點被殺;徐今年五月落網時,對媒體記者吐舌頭、做鬼臉發怪聲,警方問他為何殺人,徐竟答「我只想強姦她」,還嗆警不要動他安全帽。
徐志皓於本月三日被板檢起訴求處死刑,起訴當天,檢方接獲北所警告,幾天前在押的徐志皓與家屬會客時,放話要幹掉押他的法官;檢方原還考慮給他一條生路,當下決定求處死刑。
據悉,板院在七月廿八日因程序因素二度開延押庭,審理結束應由錄事拿筆錄給徐簽名,但錄事是名漂亮女性,法官考量錄事安全,改叫法警拿筆錄給徐簽名。
法官事後回憶,可能是這個動作讓徐「自尊心受損」,才放話要幹掉他;全案昨天移審法院,抽到此大案的合議庭審判長就是徐「想幹掉」的法官,板院趕緊調派六名法警在接押庭上戒護。
徐志皓只承認掐方女脖子,其餘性侵、刺頸放血情節一律否認,還哀求法官讓他交保,他願意籌錢賠償被害人;但法官仍裁定繼續羈押。徐從北所押解到板檢等候送審前,與其他被告仍有說有笑。
北所證實,上周曾接獲管理員通報徐威脅法官情資,由於徐志皓犯案情節驚悚,為免他遭室友修理,所方安排他住進孝一舍,與陳水扁當同舍鄰居。
所方指出,徐志皓今年五月十二日裁定羈押,在北所內常與室友衝突,已經兩度被關進明舍(犯責房)管教;但他多次向家人表示被室友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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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