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長大像好友…戴綠帽訴離求償
【聯合報╱記者謝進盛、鄭惠仁/連線報導】 2009.06.09 03:38 am
經營農產公司的高姓男子與妻育有二子一女,直到長子六歲,才知妻子與陳姓好友有染,懷疑兩名兒子都非親生;高妻只承認長子是「偷生」,拒驗次子DNA,高姓男子訴請離婚並請求賠償,台南高分院判賠兩百三十萬元。
親友形容,高姓男子的前妻李女面貌姣好,身材玲瓏有致,是美人胚,事發後帶三名子女避居美國。高姓男子離婚後已有女友,但對前妻和好友通姦仍難釋懷。
農產公司高姓負責人與李女結婚十多年,八十四年間生一女,八十七年底及八十九年間長子與次子陸續出生。九十三年七月間,高的好友陳姓男子的妻子告知「你太太與我先生有姦情」,才知自己戴了多年綠帽。
親友指出,陳妻早知先生和李女有染,因顧及家庭隱忍不發,後來忍無可忍,打電話與李女談判,高無意間聽到,追問陳妻,才知妻子與好友有染。他愈看長子愈不像他,反倒像陳姓友人,要求驗DNA,發現長子果非己出。
高姓男子控告妻子與陳姓好友通姦罪,法院判決有期徒刑四月,減刑為二月。他訴請離婚並請求賠償一千萬元,台南地院判准離婚及賠償五百萬元,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改判賠兩百萬元。
雖然李女拒驗次子DNA,但高姓男子認定次子也非己出,僅爭取親生女兒監護權;因女兒要與母親住在美國,監護權判給李女。
高姓男子另再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賠償五百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南地院判賠三十萬元,他提上訴,要求再賠償七十萬元,台南高分日前駁回請求,不得上訴。
【2009/06/0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