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男子蕭順興不但酒後拒付計程車資,還對前往處理的員警罵髒話、腳踹員警,甚至還開價100萬元,要女警幫他手淫,他在酒醒後雖與家人一直向員警道歉,但警方認為他「醉」得太超過,不接受他的道歉,將他依妨害公務罪嫌法辦。
新興分局指出,蕭順興(42歲)前天深夜酒後從前鎮區攔計程車要到新興區的「華納」舞廳跳舞,但他在到達舞廳後,卻拒付200元車錢就大搖大擺進入舞廳,吳姓計程車司機拿不到車資,向警方報案。
新興分局中山派出所郭姓及蕭姓員警到場時,蕭順興卻一直用髒話辱罵員警。警方制止他繼續開罵時,他不但出腳踹郭姓員警身上,並在警方將他強制帶回派出所後,還對著女警出言不遜。
蕭某的家人接獲警方通知趕到派出所後,雖為他代付200元車資給計程車司機,並向警方道歉,強調蕭某發酒瘋,請警方原諒;但員警不甘一路被蕭某用不堪入耳的髒話辱罵,堅持將蕭某移送法辦,要他為口不擇言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