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核發證人旅費的工友郭金蘭,疑短發證人旅費侵吞差額,單是上個月即短發14筆4000多元。郭女負責這項業務一年半,雄檢昨將她依公務侵占罪起訴,並希望受害民眾出面,如確認短發將補足發還。
雄檢表示,郭金蘭(51歲)何時開始短發證人旅費?目前檢方只清查了上個月,不排除有更多證人的旅費被侵吞。如有疑問,可電2161468政風室聯絡。
雄檢指出,民眾被傳喚作證,可領一天500元的日餐(即誤餐費),另依居住所在地旅程,發給數十到數千元不等旅費。
因以往領證人費要跑三、四個窗口,雄檢前年11月改採單一窗口,因此缺乏稽核,給了郭金蘭可乘之機,今後將改採雙軌作業加強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