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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收養真逃兵? 3億遺產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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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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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假收養真逃兵? 3億遺產泡湯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華南紡織董事長洪勤誠夫婦兩年前空難喪生後留下鉅額遺產,早年出養的獨子張傳聖向法院起訴確認繼承權。他說當年洪勤誠安排他給美國華僑收養,是為了逃避兵役,這項收養無效。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調查後認定當初的收養文件齊全,駁回張的請求。
據了解,張傳聖已經繳清本案訴訟費三百萬元。依訴訟費以訴訟標的物價值百分之一計算,且他主張繼承洪勤誠夫婦遺產的五分之一,推算遺產總額應超過十五億元。本案仍可上訴。
四十七歲的張傳聖,現住美國加州聖馬利諾。他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指出,生父洪勤誠、生母胡惠卿想讓他出國念書,訓練獨立人格,但受限於兵役限制,因此經人介紹,於民國五十六年立具收養書出養給「人頭」養父華僑張理文;六十一年間,張理文向台北市北投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收養登記,他才改姓張,以華僑養子的身分逃避兵役,並出國念書。
張傳聖說,在美國念高中時住在大姊家,生父母定期探視,每年年終全家都會聚會,他與四位姊姊感情良好;民國八十六年,生父母到加州與他同住養老,他也曾陪生父回大陸老家祭祖,自始至終都沒有真的出養。
訴訟中,張傳聖出示從小到大全家出遊的照片,佐證他與生父母及姊姊是一家人,又提出持英國護照的張理文當年沒有先向法院聲請收養獲准,即辦理收養,不合英國法律等事證,主張收養無效。張並向法院請求確認繼承權,請求分割遺產、辦理遺產繼承登記及給付分割後的遺產。
張傳聖的四個姊姊都不否認張傳聖出養後還是由生父洪勤誠撫養,全家共同生活,以及陸續移民美國的事實。但只有三姊認同張傳聖的主張,願意讓他分享繼承權。其他三名姊姊則主張張傳聖出養程序合法,收養卅餘年來,父親並無終止收養或要小弟認祖歸宗的安排,小弟沒有繼承權。
法官審理指出,依張傳聖出養當時的法律,張理文雖持英國護照,但仍有中華民國國籍,依法可排除適用英國法律。其次,收養文件齊全,程序合法,收養人張理文、出養人洪勤誠等當事人先後於民國九十年、九十一年死亡,無法得知收養的真偽內情;而收養時間長達卅年,若真無收養之意,為何都沒有辦理終止收養的想法或動作,該項收養應屬有效。
【2004/08/03 聯合報】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249&aid=102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