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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落跑」 政府替她養小孩
2004/07/31 06:39 瀏覽269|回應0推薦1

公爵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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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媽媽「落跑」 政府替她養小孩

記者金武鳳/台中市報導

受虐兒小青已被安置在寄養家庭,由於他唯一的法定代理人林姓女子入獄服刑,她堅持不出養小青,又不願親屬介入,養育小青責任,已確定必須由政府接手。

台中市社會局最近幾個月處理多起安置案例,都是因為媽媽有意或無意「落跑」,逼得政府接手養孩子。

其一是一名大陸配偶通姦生下小孩後,配偶怒而請求離婚,大陸配偶被遣回,由於原配偶不願收養孩子,大陸配偶又「立志」要返台接小孩,就這樣孩子由社會局暫時安置。前後已有一年多了。

第二件媽媽落跑的是印尼籍勞工,她在醫院產下女嬰後,就不見蹤影,社會局獲通報後,依舊要接收女嬰。大半年了社會局透過各管道代為找媽媽,卻音訊渺然。

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表示,這些小孩在現有社會福利制度下,由政府代為安置。

以小青為例,無父,母親又入獄,社會局已代為申請低收入戶,一旦通過,由市府補助每月一萬五千元寄養費等,安置寄養家庭,一直到媽媽出獄接走。

利坤明憂心的是,無論小青或其他遭父母棄養的孩子,都面對缺角的親情,這是沒人能替代彌補,他呼籲天下父母,既然要生,就要負起照養責任。如果有無法解決難題,社會局可協助,千萬不要一走了之。

【2004/07/3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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