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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曉燕案 張志輝無罪
2004/07/29 07:23 瀏覽395|回應0推薦1

公爵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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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大哥

◎白曉燕案 張志輝無罪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喧騰一時的白曉燕被綁架殺害案,唯一未定讞的被告張志輝,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認為調查員以疲勞偵訊及不正方法訊問張志輝,昨天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檢方表示會上訴。

張志輝是白案主謀陳進興的妻舅,他到底有無參與白曉燕案,一審以張的自白不能證明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判決無罪,但高院二審和更一審都改判無期徒刑,更二審又改判無罪,昨天更三審還是判無罪。

據了解,更三審合議庭在評議張志輝案時,有相當多的討論;考量新的訴訟制度對證據要求日趨嚴格,最後決議判決無罪。

判決理由詳列張志輝被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約談到案後,曾經過長達九小時的疲勞訊問;調查員更在明知當時犯懲治盜匪條例罪不可能獲緩刑情況下,仍以緩刑利誘張志輝認罪;從訊問錄影帶中,更見怒罵、恐嚇、威脅等不正方式訊問,均已違反自白的任意性,不具證據能力。

至於檢察官及白曉燕之母白冰冰上訴指出,張志輝與陳進興兩人的自白相符,以及張供述被害人被押至現場及所著衣物,都與實物大致相符的部分,也都因自白的任意性遭質疑,不被採為證據。

【2004/07/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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