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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龍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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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to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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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8)

tbger
Emily*
egjc888
舊金山金芭莉
小禾
Julia小喵
捏捏
主夫

這篇也是與波士頓龍蝦有關的文章, 其中提到美式的龍蝦吃法。(捏捏已看過這篇文章了)

波士頓龍蝦

最近「波士頓龍蝦」老是上新聞, 這讓我想起該介紹一下這波士頓最有名的特產。其實也早該介紹了, 當初若不是波士頓出產龍蝦, 或許就不會來到這兒唸書, 也就不會在這兒立業、成家, 龍蝦 「功在我家」, 值得在族譜上記上一筆。 (“愛吃”是 Bostonian 的罩門, 小時不愛唸書, 但長輩掛出“表現優異就上餐館”的「胡蘿蔔」, 念書也就勇往直前。各位讀友, 對小孩要多鼓勵和獎勵, 不能強求, 切記!)

緬因州的龍蝦車牌

其實「波士頓龍蝦」並不是只有波士頓才有, 產量最大的是緬因州  (Maine, 在麻州北邊) , 只因爲波士頓是美國東北的旅遊中心, 在遊客口耳相傳下, 龍蝦變成了波士頓的特產, 你要是來波士頓, 無需特意尋找, 在各大旅遊景點都可吃得到龍蝦大餐, 若是吃不過癮, 離開前, 還可以機場內的商店買兩隻活跳跳的龍蝦帶走, 用一點海藻和冰塊, 龍蝦可以存活24小時。 (如果你是直接飛回台灣, 就別這麼做了, 因為攜帶活體或肉品入關是禁止的, 聽說有台灣的留學生用這樣的方法偷帶了一箱的龍蝦回台, 這是不對的, 即使龍蝦全吃了, 不會造成台灣生態的衝擊, 但違法就是缺德, 沒有什麼好說的。﹝伍佰有條歌高唱台灣人是世界第一等, 相信那不是指違法犯紀第一等。)

龍蝦在一般的波士頓超市?都有售, 用一個小水族箱養著, 裡頭分兩邊, 一邊是最普遍的 Chicken Lobster, 那是指一磅到一又四分之一磅的小號龍蝦, 另外一邊是體型較大的龍蝦, 價錢約在每磅美金八塊左右, Chicken Lobster 較便宜, 約六塊錢一磅, 夏天時甚至可以降至四, 五塊錢, 原因有兩個, 一是夏天捕的量多, 二是龍蝦在夏季換新殼, 肉質較不飽滿 (螃蟹也是夏天變得沒「骨氣」, 所以這邊超市也常買得到軟殼蟹), 若想吃龍蝦, 進餐廳時最好先問一下是 new shell 或是 hard shell, 是 hard shell 才值得一試。

上次說過, 老美吃東西怕麻煩, 最怕吃有刺、有殼、有骨頭的東西(老美現在懶成連雞翅膀都是沒有骨頭的, 譬如去骨辣雞翅 Boneless Buffalo Wing, 那哪裡像雞翅? 根本是縮成一團像雞塊了)。龍蝦有殼, 老美也就不是特別熱衷,只有在特殊的場合才吃一次, 例如公司舉辦的夏日家庭聚會, 或是招待外地的親友, 反而觀光客的才是消費龍蝦的主力。記得當初來波士頓的第一晚, 朋友就以龍蝦招待我, 後來當學生住在 Somerville, 那兒有一家餐廳 Mount Vernon, 大概是波士頓餐廳?龍蝦賣得最便宜的, 記得是 $11.99 兩隻龍蝦 (twin lobsters), 附贈沙拉及麵包, 這個價錢是絕對的物超所值, 光是買兩隻龍蝦價錢就可能不只$11.99, 還得自己煮, 善後清理工作尤其費事。雖然是便宜, 我倒也沒常去, 心?還惦記著長輩的教誨:「只有特別的表現才上餐館」, 加上那時窮, 當助教的薪水, 付掉房租後, 也就所剩無多 (那時生活雖然匱乏, 但是心裡上卻很滿足, 留學波士頓可以修練「清心寡慾」)。

美式做法 ─ 水煮

老美龍蝦的煮法也是極為簡單, 燒一鍋水, 把龍蝦丟入煮上十分鐘即可, 「講究」一點的, 還放進兩根玉米一起煮, 這樣倒也龍蝦玉米皆甜 (如果還想更懶, 這邊的超市也可代煮)。吃時, 先戴起像小 Baby 戴的塑膠圍兜, 上頭通常印著一隻紅通通的龍蝦, 接著拿起小鉗子, 先把龍蝦的兩隻大螯夾開 (當汁水四射時, 你就慶幸身上戴著圍兜, 本人戴上圍兜, 通常是防備坐在對面, 沒吃過龍蝦的「菜鳥」), 再用小叉子將肉取出, 個人認為, 無論是從味道或質地來比較, 大螯的肉比身體的肉要來得好吃多了, 吃完大螯, 接著是蝦頭, 頭的部份也有肉, 不過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蝦肝, 蝦肝煮熟後是像攪碎的蛋羹, 不過是綠色或淺綠, 不少老美認為那是珍饈, 但也有人敬謝不敏, 其實蝦肝的味道還是挺特殊的, 除了有一般海鮮的甜美, 又多了一份香郁滑嫩的感覺, 這滋味值得細細品嚐回味。蝦肝吃完了接著是身體, 身體的肉質較粗, 不過也還能算得上鮮嫩多汁, 除非是煮得過老, 老美的吃法是沾融化的奶油, 這倒是蠻不錯的組合, 也頗得我的喜愛。另一個懶惰的吃法是吃剝好的龍蝦, 最常見的就是龍蝦三明治 (Lobster Roll), 簡單省事, 又可解饞, 往年波士頓的麥當勞夏天時也賣Lobster Roll, 不知為何今年就沒有了。龍蝦還有許多其他的做法, 中式、日式、法式、義式等等, 在這兒先按下不表, 等「收集」好了照片, 在向各位報告。(長輩的訓示沒敢忘記, 只是這次是為了做「功課」而「必須」上餐館!)

蝦肝龍蝦三明治

雙色龍蝦被不肖漁民去頭的龍蝦

最近兩則有關龍蝦的新聞: 一則是漁民捕獲一隻罕見的雙色龍蝦, 其中半邊猶如煮熟的樣子, 龍蝦天生愛打架, 這樣「變臉」不知是否欺敵或怯敵之效? 不過肯定的是, 因「紅袍加身」的緣故, 得以免於淪為餐桌上的佳餚, 如今在水族館?頤養天年。另一則是令人沮喪的新聞, 警方逮捕了兩名違法捕龍蝦的漁民, 起出兩百零三個只有身體而沒有頭部的龍蝦, 麻州法律規定, 龍蝦從眼睛到尾巴的尺寸若不是在 3 至 5 英吋之間, 一概丟回海?, 去掉蝦頭, 就無法知道原來的尺寸, 像這樣知法犯法的「兩面人」, 也該送他至監牢?「頤養天年」。

Bostonian 8.9.2006

(將箭頭移至圖片, 即可顯示解說, 部分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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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揚的華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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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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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ger
Emily*
egjc888
Bostonian
捏捏
Julia小喵

波兄真不愧是做研究出身的。你所提的問題,就是那一天能從中午吃到打烊的主要原因。


起先只是去吃個新鮮 -- 一個由你自己帶菜去叫人家燒的餐館。
吃到後來,就有人出主意了:
「噫,他們會不會燒XXX?」
「去買來試試!!」唯恐天下不亂的在旁邊聳勇著。

於是我老煮就陪著有新主意的上街找菜、買菜。回來交代廚房怎麼個燒法。


等菜上桌了,大家嚐了覺得不錯,又有人出主意了:
「噫,這個廚房不錯嘛,他們會不會 XXX ....?」
「不試安怎知」!!又一個道旁兒在聳勇著。
於是我老煮又陪著上街找菜、買菜。
.....

更有甚者的是,買菜回來的告訴另一個還沒想出主意來的說:
「我在店裡看到XXX耶,你不是喜歡吃燒XXX嗎?去買來試試嘛。」

廚房做得好,這些好漢吃得高興倒也罷了。
廚房做得不甚理想,這些好漢更高興;活像是在旁邊看熱鬧的見著過崗的人被藥倒了一般興高彩烈似的(見『水滸新傳』)。
那一天,大夥兒與其說是吃上了不如說是鬧上了,把花錢吃館子當遊戲(其實館子只收「火爐費」,好像是一個中盤四塊半大盤七塊),四五十歲的人就和小孩一般,直嚷嚷著去買菜來再試。
如此這般,別說從兩點吃到十點。若不是賣菜賣雜貨的店關門打烊了,吃到第二天也是可能的。


你問廚房能不能做台灣菜?
他們做釀豆腐做得相當不錯(雖是潮洲、客家菜仍是台灣菜)。
我們曾買了生蠔讓他們做「蚵仔煎」(買不到蚵仔),說是「蚵渡海成蠔」。居然有模有樣,八分神似。
我們要吃「『蠔』仔麵線」加大腸,結果哄笑一場。
我們要做「甜不辣」,廚房自動加魚旦加蔥薑絲,成了「老廣不辣」。


坦白說,移民來美這些年裡,工作壓力大得讓人簡直忘了自己還有飛揚的時候。也只有遇到舊識友好,才可能逗引得出當年的華彩。
但也只是一現而罷。

不知是移民還是年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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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蝦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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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to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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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Emily*
捏捏
麥芽糖

看來除了猩唇, 熊掌, 駝峰, 魚翅, 現在得再加上龍蝦尾。下次吃龍蝦時得留心一下, 要不然總是囫圇吞棗, 一口就吞下肚。

能從下午二時吃到晚上打烊, 這說明餐廳師傅功夫不錯, 客倌吃的功力更好! 只是這粵菜師傅做得出台灣風味的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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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舌頭有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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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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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ger
Emily*
egjc888
捏捏
麥芽糖
Julia小喵
Bostonian

人人都說龍蝦的大螯部位的肉最好吃。這話我只能同意一半。

仔細看看龍蝦的大螯,它可以分成粗壯的螯體和螯尖以及可活動的螯爪(我不知道它怎麼叫,你們就姑且跟著會意吧)。粗壯部份的肉質,可能常常運動之故,的確鮮美有勁。但是到了末端部份,吃來棉棉軟軟的,不如前部那麼吸引人。

反之,我比較喜歡吃龍蝦尾巴末端的小肉片兒。很多人吃龍蝦尾時,只顧著把肉多的部份吃了,乎略了蝦殼末端還有三小片控制那五片尾扇的肌肉塊,另外藏在連接著的小殼裡,不仔細找還真會被乎略掉了。猜想這三小塊袖珍型的肌肉常常運動尾扇之故,肉質緊勁不算,比起其蝦體它部位都要鮮嫩。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龍蝦尾扇部份的肉要有得吃頭,非有個三五磅重不行,否則會薄得像紙頭。

同樣大小的龍蝦,重的一定比輕的新鮮、有活力。說來奇怪,新鮮的龍蝦的肉多而有彈性,在魚缸裡養著等著賣的時間越久,就越輕,肉也變得越來越少,當然囉,彈性也不如新到貨那麼有勁兒。

一般老美認為,一到一磅半左右的龍蝦肉質最為可口,甜美多汁又不會過老過嫩。


=--=--=--=--=--=--=--=--=--=--=--=--=--=--=
看波兄幾篇介紹烹調龍蝦的文章寫得精彩,忍不住也扯一段自己吃龍蝦的故事來續貂。


話說紐約中國城,當年在 Centre Street 上有一家餐館,標榜菜色繁多、廚師手藝出眾,只要你點得出來的菜,他們就有牛皮可以做得出來(這是咱們家鄉的土話,一般人言過其實是吹牛皮,如果屬實的,就是耍牛皮)。常去的老饕,就懂得先自已在街上的菜攤子買自己喜歡,店裡不一定備料的時菜或高檔材料,再帶到店裡,囑付跑堂交代廚師如何烹調;廚房就能依客人的意思做得出來。值此之故,餐館左右好幾家攤舖也因而兼賣一些新鮮高檔的魚肉菜蔬。

由於美國的中餐館的口味比台灣差得多,剛從台灣來的,或從台灣來美國玩的都吃不慣。所以有好友來時,我多半都招待他們到這家餐館吃飯。

通常我先把這餐館的特點說給朋友們聽,大夥兒聽到有這種點菜法的餐廳時,都會興趣盎然地一起先到菜攤選買自己喜歡的菜,再到餐館依著各自的口味,交代跑堂如何烹調。曾有一次招待七位好漢友人,買了兩隻五六磅重的龍蝦,和四隻溫哥華大蟹,全部以蔥薑侍候。連東道主一桌十個人愈吃愈來勁,吃到一半,嫌吃不過癮的(其實是想試廚師的手藝)就自己出門買一些菜,拎回來再交代廚房裡依著比劃泡製(客人講台灣國語,堂倌講的是廣東官話,不比劃有得吃嗎)。從中午兩點左右稀裡糊塗吃到人家打烊,當天原定的所有行程一律順延。這麼吃將下來,光光是打賞的小費就花了一百八十大洋(現在想來心頭肉還痛著呢),廚房另計(不是我付,朋友沒告訴我是多少)。
回想起來,也真算得上是樁韻事。當年的七條漢子,如今只剩五條半(半身不隨算半條),時光荏苒個個都是老廉頗囉。

我舌頭覺得滋味第一的龍蝦尾扇的小肉片兒,就是這一回開的洋葷。那天因為是招待客人,所以我只選蝦腳來啃。無意中看到人家丟下來的龍蝦尾巴裡還有一些肉邊兒,拿著小叉子挖不出來,只好從尾扇反方向咬破殼去挑肉來吃時,如此才發現了這個「新大陸」。


後來為了慶祝兒子進大學,全家洋洋灑灑開車進紐約中國城吃餐館打牙祭。我在隔壁買了隻兩磅左右的龍蝦帶進店裡,交代廚房現燒。當我在隔壁買龍蝦時,魚販子叫我買三磅以上的,說這樣才吃得到好味道。也怪我年青不懂得聽人家話邊的餘韻,腦子裡只記得一磅半的美式龍蝦標準,堅持只買兩磅以下的龍蝦。

等龍蝦上桌,吃進嘴裡了,才體會到買三磅以上的龍蝦的好處。原來廚房留下了我新買的龍蝦,把店裡自己賣不掉的龍蝦換給我們。

此正是:
將本求利商賈意
見利忘義亦非奇
可憐主夫一家小
空吮蝦殼無奈何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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