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小心保管U盤 事主認錯
記者昨日致電短片中的男事主,他說﹕“不想講這件事,因為最重要是保護朋友。(指片中女子?)是。(會不會覺得同學將你的資料發放,沒有尊重私隱?) 我不想講,是我自己做錯事,(你指將U盤隨處放?)是,我沒有小心保管U盤。”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張達明認為,如拾得別人的U盤而沒有歸還,若價值不是太低,便可能犯上盜竊罪,屬刑事罪行;而發放手指中的資料,則可能觸犯私隱條例。
港大某宿舍樓舍監表示知道此事,事主曾為該宿舍樓學生,而該片並非在該宿舍樓拍攝。他表示沒有收到關於此事的任何投訴,但U盤中的資料確是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流傳。他認為拾得U盤及有份流傳相關檔案的人應受譴責。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導師陳惜姿最近曾于堂上與學生討論網上私隱問題。她說,有學生認為偷取他人資料即屬有罪,但向其他人發送則無問題,她直言對此感到非常驚訝。她慨歎網上世界速度太快,線民在發送別人資料時,根本沒有時間反省此舉是否涉及他人私隱。
取材:http://military.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142/38/08/0_1.html
有立法會教育界議員亦批評,年輕人發送資料時,惡作劇的心態完任淩駕對私隱的考慮。他認為網上收發資料太輕易和迅速,沒有內疚感,低估對別人傷害,他亦認為現時尚未建立一套適用於網上的道德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