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楊鎮榮
記得去年齊柏林的紀錄片《看見台灣》,在全台播出的時候,片中呈現島嶼滿目瘡痍的景象,後勁溪如染紅般的溪流,讓台灣人都感受到了極大的震撼與痛心。當時朝野大聲呼籲要趕快來挽救「寶島」台灣,其中還包括當今總統馬英九。如今日月光廢水事件的輕判,無異是給環保人士一記重重的耳光,台灣的河川被如此肆無忌憚的汙染傷害,原來背後是有輕判的法律在撐腰呢!
即使日月光本身承認疏失,高雄市政府也開出重罰了,但當面對需要司法祭出正義制裁之際,法官竟然對日月光幹部只是輕判緩刑,且以300萬罰金了事,如此的司法何以遏止不良廠商繼續排放廢水汙染呢?高雄市長陳菊感慨判決結果傷害高雄人情感,其實何嘗不是傷害了多數台灣人的情感?
近年來社會大眾對日月光的觀感是,在後勁溪傾倒有毒廢水是一種罪無可赦的惡行。而食安問題重重,農田受害、農作物遭污染不也是食安問題,可以漠視嗎?高雄地院說無從認定後勁溪污染會危害人體,而且還要求舉證污染的泥土是來自日月光,如此要求檢舉者當成福爾摩斯一般來辦案,是不是荒謬至極?
當食安問題及河流廢水污染已嚴重傷害到台灣人民的生存權了,治亂象當然要用重刑,如果廠商依然鑽法律之漏洞,如果司法再以輕罰作為審判依據,如果「水污法」再保護不了美麗的河川,那麼怪不得台灣人民有一天要用自力救濟的方式,大家挺身而出把黑心廠商趕出台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