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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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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二二八事變之真相 柯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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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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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我為何要撰本文
 

    一、我本不欲言:發生於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台北市震驚中外的暴動,即後來所謂「台灣二二八事變」,而今已經過了四十多年,已經是歷史的陳蹟了。這原本是一個偶發性的事件,而且又是一個不光榮的、可恥的同胞相殘,早應忘懷療傷止痛、鑑往知來。但遺憾的是,卻被部份野心人士當作政治籌碼,持續利用了數十年。而且由於好事者不斷的渲染扭曲,掩蓋了事實真相,矇騙世人。
    我曾記得,當事變平息後,約在三月中旬,我以職務關係,曾發表一篇「台灣事變十日記」的文章,刊登於當時台灣唯一的大報「新生報」,報告當事變時軍方的處理經過。隨後於四月間,復由台灣長官公署新聞室編印「台灣暴動事件紀實」一册,正式代表官方對事變經過作詳實的報導,圖文俱全,為一最原始可靠的資料。可惜均不為世人所珍視,反而為好事者利用人性的弱點「好奇心理」,大肆渲染誇大而面目全非。
   「台灣二二八事變」以後,我也以職務關係調離台灣,連年轉戰南北,亦就忘卻那慘痛的事變。大陸撤守,我又隨部隊再度回來台灣,每逢一年一度的二二八,仍有好事者興風作浪,舊事重提,擾亂視聽,我以當時為軍方負責人之一,本應為文以正視聽。復因此次事變實屬可悲可恥的同胞相殘,不願與此等無知小人爭論是非。
    再者,由於我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深受耶穌教義的影響,常思耶穌在世受審時的一言不發,而且在十字架上為罪人禱祝說:「他們所為,他們不知,求上帝赦免他們的罪。」忠恕是我國文化的精華,為著寬恕容忍,所以我一直不願再談此次事變。
    二、但我何以又要撰寫本文:今年二二八事變周年之期,照例又有好事者—政治野心份子又在興風作浪,而且明目張膽將此暴亂事件帶進立法院—國會廟堂之上,要求政府有關首長報告事變經過,並要求另組調查委員會重新調查。政府雖順應輿情,派國防、內政、法務三位部長到立法院報告,但仍難滿足野心份子的心願,依舊喋喋不休。
    適於此時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凜於歷史責任,為保存歷史真實史料,使後人能確知歷史真相,乃擬就「二二八事變」歷史上有關的重要人物,分別訪問、徵稿,各就經歷作客觀的敍述,不受情感影響,不慮政治禁忌,儘量為後代子孫留一真實紀錄。我亦於今年(七十八年)四月間接奉該所所長張玉法先生同樣的公函壹件,該所的真誠謀國,感人至深,當時身歷其境的人物已逐漸消失,倖存者為數不多,若不再為歷史作見證,將使此一重要歷史永留空白,或將為別具用心者所歪曲,積非成是,則遺害無窮。因而我乃改變初哀,不再寬恕不言,乃毅然應允,執筆直書此「台灣二二八事變之真相」為歷史見證。(編按:本文已徵得原作者同意發表)
 

第二節 我將如何撰寫本文
    一、以「是非」與「真理」為依歸:耶穌基督在世時,教訓人說話:「是,就說是;非,就說非;若再多說一句,就出於惡者(魔鬼)的了。」這可以說就是人們說話的基本原則,所以我撰寫本文時,並非站在官方的立場來撰寫,而是站在一個國民的立場,也可說站在一個基督徒的立場憑著無欺的良知來撰寫,「是,就說是;非,就說非;不再多說一句話。」
    二、以「忠奸」、「善惡」為論據:歷史的價值為鑑往知來,為後世所師法,亦以「忠奸」、「順逆」使亂臣賊子無所遁形。故「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就是因爲歷史有「忠奸」、「善惡」的褒貶。所以,我於撰寫本文時,以民族大義為經、以行為的善惡為緯,編織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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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事變十日經過
   「台灣二二八事變」於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發生,直至同年三月九日晚宣佈全省進入緊急狀態,並宣佈全省戒嚴,暴亂危及軍事,結果以軍力平息暴亂,前後整整十天。茲將十日暴亂經過敍述於後。
    當二月二十八日台北市暴動危及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時,警備總部奉准於台北市實施局部戒嚴,以當時並無戰列部隊駐守台灣,不得已以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上校為台北市戒嚴司令,即以駐台北的一個憲兵營,另加警總特務團及台北市警察局作為戒嚴的兵力,自然兵力單薄,防備難以周全。是晚台北市大部份地區尚屬平靜,但暴徒仍然在若干地區肆虐,而以本省籍的謝娥女醫師(為國大代表及台灣省婦女會理事長)受害在先,因她最先向政府報告陰謀暴動消息,並向暴徒廣播,勸大家不要殘害外省同胞,遭暴徒忌恨,將其所開設之診所,於二十八日晚為暴徒所搗毀。另有本省籍的李連春先生(糧食調節委員會總幹事)亦因報告陰謀消息,其住所亦同樣遭暴徒搗毀。暴徒的用意當然是以此暴烈的手段嚇阻台胞公正人士,使之不敢仗義執言,因此其後台胞均噤若寒蟬,再無人敢仗義執言了,而整個台灣遂為少數野心份子與暴徒流氓所控制。
    三月一日上午十時,台北市參議會邀請國大代表、省參議員等組織「緝私血案調查委員會」,在中山堂開會,決議派黃朝琴、周延壽、王添燈、林忠等至長官公署晉見陳長官,請求解除臨時戒嚴,開釋被捕暴徒,組織官民合組的「事變處理委員會」,從寬處理。陳長官以事態已有轉機,乃於同日下午五時,即向全省人民廣播。其廣播要點概述如次:
一、               緝私誤傷人民嫌犯已交司法機關訊辦,將處以適當罪刑。
二、受傷之民婦已送醫院治療,並給予醫藥費五萬元。
三、因受傷死亡的市民,已給予撫卹金二十五萬元(編按二一十萬元)。
四、因參議員們懇切請求,自今晚十二時解除戒嚴。
五、昨天在暴動中被捕嫌犯,由鄰、里長負責具保,准予釋放。
六、由省參議會派代表與政府所派代表合組「台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負責處理這次事變。
七、希望人民信賴政府,與政府合作,自動自發維持治安,嚴守秩序。陳長官並於廣播後指派民政處長周一鴞、警務處長胡福相、農林處長趙連芳、工礦處長包可永、交通處長任顯群等五人代表政府參加「處理委員會」,協同辦理善後事宜,緝私肇事案件原可於此時告一段落。
    無如野心份子複雜,此時台獨份子與共黨份子等業已滲入,並已奪得領導權,而暴徒更是集流氓、浪人、台籍日軍之大成,群雄並起,更非少數人所能控制,此時野心份子一方面利用民意代表與政府代表週旋;一方面派遣暴徒分赴各縣市,煽動當地流氓、浪人、台籍日軍,號召暴動。
    首被波及的板橋已在共黨份子林日高、林樑材等領導下。當二十八日即聚衆毆打外省人,搗毀公務員宿舍,搶劫財物等。宜蘭因外省人居住較少,未發生重大暴亂。只空軍宜蘭倉庫與蘇澳軍事倉庫等稍受滋擾,損失輕微。
    新竹縣以縣長朱文伯在台北被毆失蹤,主政乏人,又因與台北為鄰,亦很快被波及。桃園市於二十八日晚即有「台灣政治建設協會」份子與台北來的青年學生(可能是共產份子)在台灣戲院集合,煽動桃園市民打殺阿山(即外省人)。一日晨又有由台北至桃園的早班火車,載來暴徒二十餘人,即與當地流氓取得連繫,糾合群衆,毆打外省人,劫奪公務員宿舍財物。縣府人員退集警察局,暴徒即向警察局圍攻,並企圖縱火,警察人員拼死抵抗,直至深夜,始由警務處派警車前來掩護突圍,撤至台北。
    桃園市暴亂,在警察撤退後,處於無政府狀態,暴徒竟將公務人員及眷屬集中於大廟、警局官舍及忠烈祠,並有女眷被強姦後自殺,大溪初級中學女教員林兆喜被暴徒呂青松等輪姦,後來被高山族女參議員救護方得脫險,慘無人道的暴行,實禽獸不如。
    新竹市一日亦有暴徒在火車站毆辱外省人,但並不激烈,蓋新竹地區為客家人集居之地,客家人對外省人較為友善,故外省同胞多有走避於客家村莊者。
    經兩天來的暴亂,陰謀野心份子大部都已現形,其成份經兩日的調查,約可分為數類:
一、共產黨—謝雪紅、林日高、林樑材、陳復志等為首。
二、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蔣渭川、張晴川、呂伯雄等為首。
三、台灣自治同盟—蔣時欽為首。
四、部份日據時期的御用紳士—顏欽賢、王添燈等。
五、暴民主力為當地流氓、前日人利用之浪人、台籍日軍等.
    三月二日: 三月二日 以後,事變開始變質,暴亂並蔓延至中南部各縣市,戒嚴後的台北市似較平靜,未發生重大騷動,但由內地潛入台灣的共產黨份子卻有蠢蠢欲動之勢,似有煽動青年學生參與事變之企圖。台大共產份子召集台大、延平學院、師範學院等校學生數百人,舉行大會,張貼標語中有擁護「台灣獨立」之標語,由此可知事變業經變質,而青年學生亦已參與其中矣。
    三月二日:是日上午事變首領蔣渭川等,由憲兵張慕陶團長引見陳長官,據蔣渭川等一再表示:『肇事負責人畏懼政府追究,已成騎虎之勢,希望陳長官再作寬大措施,並望「處理委員會」成員中,除省、市民意代表、政府代表外,並請准許民間代表也能參加(即暴徒亦可參加)。』陳長官為安定民心,於是日下午三時再次廣播,宣佈重要措施。其要點如次:
一、凡是參與此次事變之人,一律不加追究。
二、已被憲警拘捕之暴徒,准由其家屬領回,不必由鄰里長保釋。
三、此次事變傷亡人員,不論本省人、外省人、公教人員、人民,一律給予治療撫卹。
四、「處理委員會」可加入各界代表,容納多數人意見。
自是「事變處理委員會」更形複雜,台獨份子、共黨份子、流氓、惡霸大量加入。是日下午三時,「事變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三樓開會,政府代表、民意代表均參加,因聽衆擁擠,叫囂煽動,致會議無法進行,反而提出種種無理要求,如解散警察大隊、組織人民自衛隊等,因此政府代表被迫退出「處理委員會」。從此所謂「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完全由暴徒所控制。
    是日暴亂已蔓延至台中縣、台中市、嘉義縣、嘉義市,均發生暴動、攻擊及佔領縣市政府、毆打外省人,暴亂行為如出一轍,其中台中市、嘉義市最為殘酷。   此時共黨份子謝雪紅在台中露面。
    二日上午台中暴徒利用「憲政促進會」名義,聚集群衆,在台中戲院集會,由謝雪紅主席煽動作亂,繼由「台灣政治建設協會台中分會」巫永昌等發言,亦語多煽動,分化本省人、外省人感情之詞。十時,謝雪紅領導示威遊行,途遇外省人,即當場毆斃,殺聲遍野,隨後包圍警察局,員警極力抵抗,並將槍枝收藏庫內,暴徒未能得逞,暴徒乃轉向專賣局台中分局,該分局長適在台中劉存忠縣長寓所,暴徒竟意圖縱火焚燒劉宅,劉縣長出與理論,亦遭痛毆,並被拘於監獄中,亂平後始釋出。
    至是暴亂份子利用廣播,煽動民衆參加暴動,並一面佔據市府,一面在參議會設置總部,發號施令。深夜復由彰化、員林、大甲、埔里等地調集武裝暴徒,再次攻擊警察局,並搶走警局封存之槍枝。又集中市區公私車輛、穿梭運送暴徒,四出部署,準備大舉暴亂。
    三月三日:三日以後事態變本加厲,所謂改組後的「台灣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於是日上午十時,在台北市中山堂開會,政府代表已被摒棄,自是變為純粹叛亂組織,當日開會即有決議「組織自衛隊」之提案,會後許德輝出組忠義服務隊,自任總隊長,此時暴徒即以治安為藉口,要求撤出市區巡邏之軍隊與哨兵。上午十一時,「處理委員會」復派代表二十餘人至長官公署,由原政府代表周、胡、趙、包、任五處長與警總柯參謀長接見。政府為安定民心起見,乃允許當日下午六時將出勤部隊調返軍營,治安由憲警與學生所組成的治安服務隊共同維持。此時王添燈即在廣播電台宣稱政府已無法維持治安,故須設立「治安聯合辦事處」,同時蔣渭川廣播,號召台北市高中以上學生自治會派代表至廣播電台開會,並於下午六時在中山堂召開「學生代表會」,討論治安問題,企圖引誘學生參加叛亂。
    此時事變完全變質,且愈演愈為複雜,軍事已奉命不准介入事變,我為防萬一惡化至必須軍力平息暴亂時,應該如何因應,我乃思及「擒賊擒王」的辦法,再度召集情治負責人、總部調查室陳達元少將、憲兵張慕陶團長、軍統局台北站長林頂立,指示偵查事變幕後策動份子,並掌握為首份子動態,以備將來平亂之用。亦幸事先有此準備,於事變到達最高潮時,政府宣佈台灣全省進入緊急狀態同時,一舉而將為首陰謀份子逮捕。一夕之間,迅速平息暴亂。
    三日嘉義市暴徒組織「三嘉義事件處理委員會」,推選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籌備主任陳復志(共黨)為主任委員兼「作戰司令」,自稱陸海空軍總指揮並兼嘉義市長,指揮暴徒作亂。深夜三時憲兵隊將嘉義市長孫志俊及收容於該隊的外省籍公務人員護送至機場,暴徒復於四日拂曉圍攻憲兵隊,但均不得逞。
    台南市方面亦於三日陷入瘋狂恐怖狀態,被暴徒毆傷、被救護至憲兵隊者,有地方法院院長徐懷楷、首席檢察官陳樟生、海關主任王保祚等百餘人。此時復有長榮中學教員李國澤率領省立工學院及流氓數百人包圍憲兵隊,不准憲兵出巡,竟謂治安由學生維持,下午暴徒湯德章、侯全成等復到處煽動,驅除外省人,於是大街小巷所有機關、公務員住宅悉被搜劫毀損,海軍倉庫被劫一空,外省人被毆辱,警察局長被掃,警局槍枝被劫,此後連日暴亂,直至全省戒嚴平息暴亂爲止,外省人死傷甚重。
    三月四日、五日、六日:四日暴亂蔓延至高雄市,上午九時左右暴徒包圍車站及海港憲兵隊,經竭力抵抗,憲兵始掩護海關、專賣局、港務局等機關人員撤至憲兵隊。下午暴徒搶劫供應局五九糧庫,並攻擊警察局,因警力單薄,隨被佔領。此時只有憲兵隊未被攻陷,但在次(五)日亦撤至壽山西子灣高雄要塞範圍內。
    六日上午九時,暴徒凃光明等率領暴民數百人,包圍高雄要塞,脅迫要塞繳械,司令彭孟緝以暴徒業已侵犯國防,乃遵照層峯所指示的原則:「如暴徒侵犯軍事,危及國防,應予還擊,並以軍力平息暴亂。」乃毅然下令還擊,將暴徒驅散。至此,事變發展至最高潮,軍事被迫介入,政府不得已以軍力平息暴亂了。
    高雄市以外之高雄縣境內,雖亦於四日被暴亂所波及,但幸賴縣長黃達平處理得宜,鳳山縣治所在地—鳳山未發生毆打搶劫情事,僅岡山區警察倉庫被外來暴徒搶走槍枝二十餘枝,潮州區警察派出所亦被外來暴徒所攻擊,為警察當場擊斃暴徒兩名,捕獲八名。東港警察所長被暴徒毆傷。旗山某軍事倉庫被暴徒擊斃士兵一名、擊傷二名。高雄的暴亂損失較爲輕微。
台東縣是於三日夜間暴亂開始的,由台東測候所潛伏的共黨份子葉子楓煽動暴民千餘人,藉詞以「解決糧荒」為由,率暴民擁至縣政府,幸縣長見機走避,暴民當將縣長辦公室及住所搗毀搶劫一空。四日開始毆打外省人,下午復以消防警報為號,發起全面暴動,首先包圍縣府警察局,搶走庫存槍械,深夜暴徒千餘人攜械攻擊台東憲兵隊,該隊以衆寡懸殊,遂被攻陷,自是全縣政府機關悉為暴徒所佔領。
    花蓮縣亦與台東縣同時發生暴動,由青年團幹事馬有岳所領導,組織「處理委員會」,提出「廢止海關」等無理要求。暴徒並組織金獅隊(流氓)、白虎隊(海南島遣返之台籍日兵)、青年隊(共黨份子),共黨份子並組織「青年大同盟」,推舉許錫謙為陸、空軍總司令,暴徒均持日本軍刀、戴日本軍帽、穿日本軍服,毆人搶劫,全縣陷於混亂狀態。
    由二月二十八日起直至 三月六日 ,全省十七縣市,除澎湖外,悉為暴亂所波及。
    三月七日、八日、九日:茲再敍述台北市方面,有關「台灣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的演變與較重要之暴亂陰謀。
    三月五日「處理委員會」決議改組,容納各界代表,並由陳逸松主席,決議有所謂「組織大綱」及「政治根本改革草案」。
    組織大綱內容:一、以處理二、二八事變與改革政治爲宗旨。二、會員:以國大代表、省市議員與台灣自治青年同盟(共黨外圍組織)為主。政治改革的內容:主要為建設高度自治、迅速實施省、縣、市長民選。而「自治青年同盟」竟決議組織「自衛隊」,並推薦劉明為財政顧問,著手編組暴徒武力。政治野心份子一面進行政治組織,一面武裝青年。首惡份子蔣渭川竟於五日上午九時廣播集合全市曾受日人訓練之台籍日軍在中山堂集合。下午「處委會」亦廣播號召全省曾服務於日軍之陸、海、空軍人員集中。有蔡永昌者,且在松山鳴鑼召集十六歲以上青年,在該地國民學校集中,名為維持治安,實為準備再次暴動。
    五日以後,計有台北市白成枝者,辦理登記曾在日軍服務之台籍海、陸軍人員一千九百餘人。共黨謝雪紅在台中、嘉義煽動流氓、青年計有千餘人,由前台籍日本海軍少佐吳振武指揮,自稱「自治軍」。高雄市則有凃光明出任總指揮,擁有暴徒數千人。台南則有自治聯軍出現,轄三友隊,約三百餘人。屏東則有突擊隊,嘉義有學生軍等組織,聲勢相當浩大。
    此時「處委會」情形:五日「處委會」選出常務委員,由國民參政員林獻堂、林逸松;國大代表李萬居、連震東、林連宗、黃國書;台北市參議員周延壽、潘渠源、簡樫堉、徐春卿、吳春霖;省參議員王添燈、黃朝琴、黃純青、蘇維樑、林為恭、郭國基等當選。而蔣渭川、蔣時欽、白成枝等首要份子,均被摒棄於門外,而「自治青年同盟(共黨組織)」則自我推薦擔任「處委會」內之部長、組長、隊長,似已實際控制「處委會」。
   「處委會」經一再改組,實際上已成為一政治組織,而與政府處於對立地位。此時「處委會」在表面上將中心問題,從處理事變—轉向政治改革,於是各種主張層出不窮,其中最重要者:一、要求長官公署改為省政府。二、實施省、縣、市長民選。三、軍權要由台灣人掌握等。
    六日下午八時三十分陳長官再次廣播,發表重要演說,要點有三:一、省級行政機構我已考慮改為省政府,將向中央請示,一經中央核准,即可實施。改組後省政府委員、各廳處長要儘量任用本省人士。二、縣市級行政首長,我已預定在準備手續完成的條件下,於 七月一日 實施民選,在縣市長於實施民選前,對現任縣市長當地人民認為有不盡責的,我可以將其免職。另由當地縣市參議會推選三位人選,由我圈定一人充任縣市長,並負責辦理縣市長民選的工作。三、至於各種措施如何改革,在省一方面,俟政府改組後,由其決定。在縣市方面,俟縣市長調整後,由他們負責。此種宣告原可滿足野心份子的政治改革要求,從事合法、合理的政治解決。放棄武力暴動的陰謀。陳長官廣播後,一般人民的反應良好,以為局勢可以迅速好轉,無如此時暴亂已完全被共黨份子控制,野心難饜。此時有由大陸回台青年林謙旺竟廣播召集台籍日軍,集中武裝,而「處委會」亦在福星國小召集台籍警察開會,討論組織武裝。而流氓、青年復四出搶奪槍彈,及各機關大小車輛,並搜索外省人住宅,藉口搜索槍彈,實則搶劫財物。社會秩序陷於極端混亂。
    七日晚有暴徒多人(數目不詳)於大雨滂沱中秘密分別在建國中學、台灣大學,以「人民」、「三民」為暗號,企圖於是夜十二時暴動,事為警總所獲悉,乃派兵將其驅散,卒未獲逞。
    先是上午十一時王添燈在「處委會」,提出處理大綱「四十二條」,晚七時復在廣播中播放此「四十二條」,並於晚八時「處委會」為首份子竟提出此「四十二條」,要求陳長官答復。陳長官見此無理要求,責以「禮、義、廉、恥」,嚴詞拒絕,此為陳長官自從事變發生以後,首次與野心份子決絕。
    八日「處委會」未再提「四十二條」要求,似已放棄政治解決途徑,一意策劃武裝暴動。是日清晨暴徒復利用司機公會,調查台北公私車輛及存油量,準備徵用,而流氓、青年復繼續搜索槍械,又在日新町國小召集返鄉之台籍日軍,由是總暴動大屠殺謠言隨之而來,而廣播電台亦發佈台北市即將發生街市戰之惡意消息,全台北市於八日陷於恐怖氣氛中。幸於此時原留駐福建憲兵第四團另一個營,由海運歸建到達台北,加強了原有憲兵的兵力。警備總部盱衡局勢,亦著手進行應變措施,並協調基隆要塞司令部守備一個大隊,前來台北為總部預備隊,作為機動之用。
    大規模暴動終於來臨了。先是九日上午九時,高雄暴徒千餘人,攜械圍攻高雄要塞司令部,司令彭孟緝奉陳長官令,准予下令反擊,終將暴徒擊退,軍民均有傷亡。九日晚十時台北暴徒繼高雄之後亦開始武裝暴動,分批襲擊長官公署、警備總部、供應局倉庫、警察大隊及台灣銀行等軍政機關,一時槍聲大作,情勢非常緊張,幸警總事前嚴密防範,暴徒均未得逞,午夜後局勢完全爲軍方所控制。
    陳長官於暴動發生後,立即宣佈全省進入緊急狀態,並宣佈全省戒嚴及發佈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為北部戒嚴司令,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為南部戒嚴司令,南北戒嚴地區以台中為分界線,台中縣歸南部戒嚴司令管轄,同時下令取銷「台灣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並緝捕為首陰謀份子,由憲兵張慕陶團長主其事,警總調查室、軍統局台北站協助之。
    經一夜的戒嚴,槍聲與叫囂聲不絕,驚擾台北市民好夢,但一夕過後,清晨起來,開窗探望,街市冷清,只見哨兵星佈,巡邏憲警穿梭其間,此時廣播電台正播放國歌和悅耳的音樂,播音員不斷報告佳音,十天的暴亂於昨夜平息了,一時民衆歡聲雷動,十日上午十時後,台北市爆竹之聲,響澈雲霄,同申慶祝,午後已零星有市民外出,探望親友,互道平安。
    綜觀台灣二二八事變,十日來的暴亂,北部以台北市於事變當初最為慘烈,外省人死傷亦最衆,桃、竹、苗地區乃客家人聚居之地,除桃園市、新竹市因在南北交通線上,易受外來暴徒煽動,亦曾發生小規模暴動外,其餘鄉間未受波及,且有衆多外省同胞走避其間,蒙受鄉民保護,值得於此表揚。中部地區則以台中、嘉義暴亂較為激烈,原因乃為共產份子在此地區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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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維持治安的力量不足
    前面已經提及,中樞因戡亂需要,將原駐台灣的國軍兩個軍調返大陸參戰。「二二八事變」發生時,台灣的軍力唯一的只有憲兵第四團團部及其所轄兩個營(尚有一個營未隨團來台)和基隆、高雄、澎湖三個要塞司令部的守備部隊,此外就是警備總部一個特務團和看守倉庫的步兵二十一師的一個步兵團(台灣共接收日軍六個師的裝備和日軍南進的後勤倉存軍品等),除此便無其他軍力了。
    台灣的治安,在日據時期完全由日警負責,而警員均屬日人,台灣光復時前來台灣接收警察機構的,只有中央警官學校派來數百學生和由福建警官訓練所派來的員警,自然不敷調派,此時長官公署警務處臨時招收台灣青年訓練補充。但當「二二八事變」發生時,亦多為野心份子所煽動而不勇於服勤,而且多數規避回家,致僅有大陸來台員警獨自支持,卒至甚多警局為暴徒所攻佔,員警的傷亡亦最重。暴亂蔓延之速、範圍之廣,警力不足實為最重要的原因。
 

第四章 事變發生的原因與處理原則
第一節 事變發生的原因
   「台灣二二八事變」是偶發的,公賣局查緝員因自衛而誤傷市民所引發的。事情發生的經過是這樣的。根據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所出版的「台灣暴動紀實」一書記載如次:『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台北專賣局查緝員傅學通等二員,據密報台北市延平路(即太平町)為半公開私煙集散地,為一流氓集中區,位置在天馬茶室附近。乃會同警察局警員四人,乘卡車前往查緝,當與私販林江邁發生爭執,旋即互毆,林江邁因而負傷,頭部出血。查緝員遂即將受傷者送至附近醫院療治,而在場流氓卻煽動群衆,意圖圍毆查緝人員,查緝人員見勢不佳,乃分途逃避,群衆尾追傅學通不已,傅員於逃至永樂町時,因情勢緊急,乃鳴槍示警,不意誤傷市民陳文溪(係當地大流氓陳文輝之弟)旋即傷重死亡。此時憲警已至現場維持秩序,並將肇事之查緝員悉數拘獲,押返憲兵隊,並準備於訊問後送法院訊辦。然流氓認為有機可乘,一面焚燒查緝人員所乘之卡車,一面聚衆先後包圍市警察局及憲兵隊,要求交出兇手,當街槍斃,憲警負責人員告以應由司法訊辦,並百般勸慰群衆。流氓見所求不遂,即沿街打鑼號召,群情鼓譟,澈夜不已。遂有野心份子乘機滲入,推波助瀾,慫恿事態擴大。與共黨有密切關係之「台灣政治建設協會」理事李仁貴、張晴川等當時在場,對查緝事件表示不滿。而於澈夜紛擾中,奸黨暴徒殆已有所策劃、爰有二二八慘無人道之暴動發生。
    綜觀事變的起因,可說純粹是一個偶然事件,事前毫無跡象可尋。勉強可以沾上關係的,是事變前一日,台灣省黨部所主辦的「國是日報」(社長是省黨部宣傳處長林紫貴)刊登一則軍民衝突的不實消息。新聞內容是說於蘇花公路上,在中途有一士兵強行乘車並與司機發生衝突,司機氣憤,將車墜入海中,全車乘客葬身魚腹云。後經調查,完全是謠言。此事亦只能認為是蓄意破壞軍民感情,醜化政府形象,與事變似無直接關係。
    另有一次於民國二十五年冬,台北市青年學生與群衆發起響應北平北大女生沈崇為美軍士兵強姦示威遊行,此亦只能預示台灣共產黨隨時伺機製造事端而已。
 

第二節 事變處理四原則
    二月二十八日我一如平時,按時到警總上班,對於昨晚發生的查緝事件,因由警察處理,以為早已平息,上班後未再查詢。
    不意我到辦公室後,即有台灣省婦女會理事謝娥女士(他是一位女醫師)偕同該會副理事長李緞女士來見我,當即告訴我,據他們所得消息,有若干不滿份子昨晚商議於今天發起暴動,要我嚴加防範。隨即又有糧食調節委員會總幹事李連春先生(本省人)亦作同樣報告,我以事態嚴重,即以電話報告陳長官,而陳長官告訴我,長官公署亦同樣獲得此種情報,並令警務處嚴予防範—此時軍方不必介入—並令軍人不准外出,以免引起軍民衝突。我以為長官已有明確指示,故除命令各機關部隊官兵嚴守崗位不得外出外,並未作進一步措施。所以全部在二月二十八日當天所發生的暴動,未能全部瞭解。茲僅錄台灣長官公署新聞室所出版的「台灣暴動紀實」所描述的當日暴動實錄如次:「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暴徒沿街打鑼,煽動市民罷市罷工,延平路警察派出所警員出而勸止,即遭兇毆,並搗毀該所窗戶什物器具,而毆辱公職人員、搗毀官署,即自此時開始。十時暴徒得寸進尺,集合流氓千餘人,湧至台北專賣分局(即本町),當場毆斃外省籍職員二人,毆傷四人,劫掠所存煙酒等專賣物品及搗毀脚踏車等物,並縱火焚燒,憲警為顧惜民命,一時無法制止,奸黨暴徒復利用台灣同胞偏狹心理,公然煽動打殺外省人,並張貼「打死中國人」標語,中國旅行社門口水泥字招牌,即被暴徒搗毀。
    此後流氓各處同時出動,無論大街小巷、公共場所,凡遇見外省人(即不能說台語的),即行狙擊凌辱。下午一時左右,暴徒復至南門,包圍專賣總局,幸憲警事先戒備,未被搗毀,惟該局俱樂部及一部份宿舍器物被劫掠一空,同時新台公司及正華旅行社等外省人所經營的公私商店,亦遭搗毀。
    下午二時暴動佔據台灣廣播電台(位在新公園),號召流氓在新公園集合,得千餘人,企圖圍襲長官公署,以鑼鼓為前導,持槍乘車,鼓譟蜂擁而來,陳長官正準備出迎接見群衆講話,正在尋覓翻譯台語人員時,暴徒己衝至公署前門廣場,並搶奪衛兵槍枝,及擊傷衛兵一名,衛兵不得不開槍還擊以資鎮壓。當場死傷暴徒各一並捕獲暴徒六人。奸黨暴徒退避以後,即散佈全市,展開更瘋狂的毆打外省人暴動。此時不分男女、老幼、職業,凡是不諳台灣方言的,無不被毆,或死或傷,全市旅社中、公共汽車內及由各縣市開進台北的火車上之外省人,受害最烈,死傷最重,新竹縣長朱文伯因公來台北,車經太平町亦遭暴徒攔阻,焚毀座車,並加毆辱,幸得台籍義士庇護,隱居數日始告脫險。
    在暴徒圍攻台北專賣分局時,以該分局位於警總附近,我臨時指派台籍的少將副官處長王民寧前往疏導溝通,據其回報,暴徒叫囂不已且群龍無首,形勢已無法控制云。我隨即往長官公署,晉見陳長官,此時正是長官公署被暴徒圍攻之後,我即建議,將緝私事件移交警總軍法處訊辦以轉移群衆目標,由軍方來平息暴徒,或比較容易。但陳長官卻正色曰:『此事完全為一法律事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絕不能接受暴徒要求,「人可廢,法不能廢。」並云「我已建議層峰實施台北市局部戒嚴,你應即著手部署戒嚴等事宜。」』我於回來總部後,即召集幕僚人員研商戒嚴事宜,並決定以憲兵團長張慕陶上校為台北市戒嚴司令,以憲警的力量為戒嚴的主力,而以總部特務團負責守護政府重要機關與銀行等,並以一部作為戒嚴的預備隊,歸戒嚴司令指揮,同時指示所有情報機構:包括總部調查室、憲兵特勤組、軍統局台北站即日起,動員所有人力偵查事變為首份子並嚴密監視。
    是日午後六時左右,由南京飛來專機一架,攜來蔣主席手諭一件,詳示處理原則,內容要點:一、查緝案應交由司法機關公平訊辦,不得寬縱。二、台北市可即日起實施局部戒嚴,希迅速平息暴亂。三、政治上可儘量退讓以商談解決糾紛。四、軍事不能介入此次事件,但暴徒亦不得干涉軍事,如軍事遭受攻擊,得以軍力平息暴亂。層峰的指示非常明確,以後事變處理即據此施行。
    另有一事,於此值得一提的,我於部署戒嚴事宜之後,隨即至廣播電台,向台北市民宣佈戒嚴,並公布市民應遵守事項,勉勵市民共同協力維持治安,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待我廣播完畢離開電台時,竟有十餘位青年攔阻,要求與我會談,我即退入電台會客室與彼等交談,不意彼輩竟提出無理要求,以政府已無力維持治安,請求政府發給青年學生武器,代替政府維持治安。我告以政府並非無力維持治安,而是不忍傷害人民,故而軍事不介入此次事件。武器乃保國衛民的工具,除軍警外,任何國家均不能將武器給予一般人民,嚴詞拒絕。彼輩自知無理取鬧,乃呼嘯而去。由此我便意識到事變的本質已不單純是暴徒的暴亂,而是幕後有一政治大陰謀—企圖推翻政府、奪取政權,此種政治大陰謀之幕後主使者,自非共產黨莫屬,而此刻共產份子似已滲入暴亂事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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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事變發生時的實際環境
第一節 國內的共黨叛亂
    回憶民國三十六年的國家環境,真令人驚心動魄。抗戰勝利後,共黨利用政府忙於復員工作,國家於八年抗戰後兵疲民困之際,稱兵作亂。一方面擴充實力,阻擾復員工作。一方面襲擊國軍,擴展地盤。致令國軍疲於奔命,勞而無功。尤其因國庫空虛,而通貨膨脹,致令社會不安,而風潮迭起。此時中樞忙於安定國內局勢,自然無暇顧及台灣軍政事宜,而且為著戡亂需要,竟將原駐防台灣的兩個軍調返大陸參戰,致使台灣防務空虛,孰料竟為野心家所乘。
    共黨在全國叛亂的同時,自亦不能忘懷台灣,台灣光復後,匪諜不斷潛入,並與原台灣的共產黨取得串連,亦為意料中事。在我的記憶中,有一事例可以為證。民國三十五年在北平發生北大女學生沈崇被美軍士兵強姦風潮,不久台北亦發生群衆示威遊行,聲援沈案,由此可知共黨份子早已俟機製造風潮。(沈案原為共黨的苦肉計,共黨曾表揚沈崇勾引美兵製造風潮有功。)
 

第二節 台灣內部黨政合作不良
    照常理執政黨支援執政同志遂行政務,此乃天經地義之事,但台灣光復初期的黨政關係非常不良好。黨部以陳長官為政學系的巨頭,心理上就存有敵意,不願意合作支援,遇事還要藉口牽掣。
就此次事變,我可略舉數例為證。在事變前一天省黨部所主辦的「國是日報」,竟刊登一則不實消息,該報記者說,在蘇花公路上,中途有一士兵,強行搭乘公路車,與司機發生衝突,司機於憤怒之餘,連人帶車一齊墜入海中,全車乘客均葬身魚腹云。陳長官於閱及此消息後,即令筆者詳查。經筆者一再向公路局、花蓮警察局查詢,均答稱並無此事,後來證明全屬造謠,企圖破壞軍民感情,醜化政府形象,至於是否有心預謀,那就只有當事人才能明白了。
    另舉一例,當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當天,為首的煽動份子,竟是黨部新吸收的台北市惡霸(或可說是劣紳)蔣渭川、王添燈等,而省黨部竟不予制止,使導入正軌,而任其事態自然發展,竟至後來為台獨及共黨份子滲入,並為渠等控制而一發不可收拾。再者,後來在「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初期,仍以本黨黨員份子為多,省黨部若能善為運用黨團關係,仍可誘導其步入正軌,和平解決。無如省黨部心存「黃鶴樓上看翻船」,並不以「同舟共濟」為念。
 

第三節 日人統治的後遺症
    日人統治台灣五十年,自然大多數的台灣同胞都能認清「血濃於水」,與日人劃清界線!「漢賊不兩立」。然而日人統治的五十年中,也製造了不少仗勢欺人的漢奸走狗,此等人仰日人鼻息,欺壓同胞,日人亦利用他們以搾取台胞血汗,此輩多為御用紳士和地主等。而光復後此輩頓失靠山,又懼政府清算其漢奸罪行,自然歧視政府、怨恨大陸來台同胞。
    日人統治台灣期間,對付一般歹人—即流氓盜賊等,重則監禁於東部的火燒島—即現在的綠島;輕則送往對岸—中國大陸—當時日本的使領館及其所經營的工商事業單位,充作浪人,為非作歹、作情報、開賭館、煙館(鴉片)、妓館、做日本人的爪牙,魚肉我國同胞。世界大戰期間,復將此等浪人派遣至南洋群島欺壓我僑胞。日本戰敗後,全部遣返台灣,為數約有五萬人左右,「二二八事變」發生時,野心份子煽動起來的暴徒,就是這些浪人為主,所以非常仇恨大陸來台的外省人,他們的心性都兇殘無比。再者,日本在對華作戰和後來太平洋戰爭爆發,亦曾徵集台灣青年從軍,此等台籍日軍亦於日本戰敗後遣返台灣,為數亦約有數萬人,在「二二八事變」期間,亦有部份為野心份子所利用。
    日人統治台灣期間,完全採取殖民地政策,台灣同胞完全依賴日人生活,中日戰爭期間,則採取同化政策,並實施配給制度。台灣光復後,台灣同胞即無配給,又須自謀生活,此時台灣經戰爭破壞,百業蕭條,人民生活自然十分艱難,民國三十五年、三十六年曾先後兩次發生糧食恐慌,後來陳長官不得已,以庫存軍糧調節始平安渡過,但台灣同胞以光復後生活困難,卻埋怨政府而憧憬日據時期的生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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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變發生前的時代背景
第一節 台灣光復對台胞的心理影響
    欲研究「台灣二二八事變」發生的原因,對於事變發生前的時代背景,亦極關重要。蓋當時的時代背景,直接影響台灣同胞的心理狀況。
   「台灣二二八事變」發生於台灣光復後的第二年,所以台灣光復對台灣同胞的心理影響,至關重要。
    台灣同胞全由大陸福建閩南和廣東客屬所移民,但由於中日甲午戰爭後滿清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又於民國二十六年日本侵華戰起,經八年中日戰爭,最後日本戰敗,台灣又重歸祖國,這對台灣同胞經五十年奴役生活,一旦重獲自由,回歸祖國懷抱,基於民族感情,懍於身受的痛苦,一旦獲得拯救,自然歡天喜地,應是發自內心而真實的。
    書至此,我願引述一則感人的故事作為例證。
    日本侵華前,民國二十六年夏,我當時服務於參謀本部,奉派日本調查日本侵華的準備情形,「七七」事變發生後,日人瘋狂慶祝侵華勝利,並揚言三個月內必可滅亡中國,此時與我同住一棟公寓的台灣青年學生,於某日晚問半夜時分,叩門入我住所,當時我誤以為日人前來搜查,深表不滿,後來他們明言為台灣同胞,是台灣新竹關西的吳姓青年學生兄弟二人,以恐懼的心情詢問我:「日人的宣傳是否真實?」並云:「如果中國戰敗,則台灣永遠無回歸祖國的希望了。」我以彼等語出至誠,深受感動,乃告以「如果中國決心抗戰,則必能獲得最後勝利,蓋中國地大物博,人口衆多,日本絕無法滅亡中國,而且中國不只能獲得最後勝利,台灣還能光復,或許我們有在台灣見面的機會,我並將隨身攜帶的一本中國分省地圖贈送給他們,囑咐他們妥為保存。台灣光復後,他們見報知我已到台灣,乃偕同他們的父親吳金來老先生拜訪我,久別重逢,大家相抱而泣。由此一事例,即可說明,台灣光復,對台灣同胞是一大喜訊,台灣同胞是愛國的,是「血濃於水」的緣故。
    但亦有部份台灣同胞,於台灣光復後心理上不平衡,尤其日人統治期間御用的紳士、皇民奉公會人員及私自授受日人財產的劣紳、惡霸,以靠山已倒,心懷舊主,復污衊仇視新來的祖國官員。最可惜的是為日人所利用的台籍日軍及浪人,因為過去曾協助日軍欺侮祖國同胞,日久竟成為習慣,今一旦失勢,遣返台灣,又一時無法獲得工作且也不願工作,致無來由的怨恨祖國和由大陸來台的官員和人民。這些人就都是製造事變的野心份子與暴徒。
 

第二節 台胞由「自大」而「自卑」的心路歷程
    台灣光復,祖國又一旦成為四強(中、美、英、蘇)之一,台灣同胞自然欣喜欲狂,而且產生「自大」的心理,自屬情理之常。但見及來台接收的軍政陣容,又不禁令他們頓失所望,由是產生了「自卑」的心態。
    有一件令人感痛,又令人極為難過的事,發生在光復歡迎國軍的場面上:當國軍抵台之日,台灣同胞夾道歡迎,尤以中、小學生為衆,當他們歡天喜地歡迎的時候,卻目睹國軍軍容不只不整,而且形容憔悴,軍衣破舊(著棉衣)只穿草鞋,頭戴斗笠,而且士兵挑著伙食擔子隨隊伍前進,更看不見一輛軍車,當然無機械化的裝備,據報載竟有學生看了感動得不禁嚎啕大哭。我想此一哭並非感傷,而是竟能以如此衰弱的國軍用血肉之軀保衛祖國,且能戰勝強梁日寇,因而油然產生「尊敬」、「自傲」的心理,喜極而泣。其所哭者也恐怕是頓生「自卑」心態,連想到一旦身為貧窮落後國家的子民而「自卑」飲泣。
    同時,運輸前來接收人員的飛機、軍艦及車輛,全由美軍負責,更使台灣同胞發生一種錯覺,以為祖國的抗戰勝利,完全得自盟軍所賜,而生鄙視祖國的心理。當然,由大陸前來台灣接收的軍政人員,依素質論,自然弱於早已稱霸列強之一的已現代化的日人,也是令台灣同胞對祖國產生鄙視心理因素之一。
    在接收初期,由於接收人員的科技水準較差,尤其接收工礦事業單位時,每感力不從心,台灣同胞便視為接收人員無能腐敗,而對接收人員發生惡感,更易中野心份子教唆圈套,尤其是落入共黨份子惡意造謠中傷的陷阱。
    總之,台灣同胞對祖國的離心離德,早已在台灣光復後逐漸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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