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潤寅詐貸案聲押8名主嫌,律師將偵查卷宗影本送至法院外影印店複印,10名律師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審查認為,律師因接案急迫在外影印,無洩密之虞,決議不予懲戒;可覆審。
律懲會認為,潤寅案檢察官聲羈押的嫌疑人、辯護律師皆多,偵查卷證繁雜,法院無法提供充足的影印設備,加上羈押庭又即將召開,律師們才將偵查卷宗影本送至法院外影印。
律懲會認為,移送懲戒的律師不是故意將偵查内容對外揭露,不致妨礙檢察官後續偵查,且檢察官已起訴犯罪嫌疑人,難以認定10名律師違反律師法,決議不予懲戒。
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以假交易方式向14家銀行詐貸,檢調2019年搜索、約談後聲押8人時,傳出有被告的辯護律師將影卷攜出法院,檢方分案究責,另將10名律師被移送律懲會處理。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