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今天凌晨2時許在自家健身中心門口遭人開三槍,館長右手臂與右大腿、右腳踝中彈。
涉嫌開槍擊傷館長的23歲劉姓男子於犯案後,隨即搭車自行前往林口警分局文化派出所投案,初步研判犯案動機與先前劉性騷擾館長有關,警詢後今天下午2時許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
新北地檢署表示,槍擊案發生後,立即主動分案並指派玄股檢察官陳詩詩指揮林口警分局進行清查、分析及相關證據保全等偵查作為,檢察官於訊問劉姓男子及相關證人後,認為劉男涉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勾串或再度加害於被害人之可能,今晚向新北法院聲請羈押,並建請法院准對被告禁止接見通信,含閱讀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