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進入最後階段,蔡英文總統昨天力挺行政院版草案,認為是「最大公約數」。為讓政院版草案過關,行政院長蘇貞昌等府院高層將親自與立委溝通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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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周五拚三讀 政院版府院固票
2019-05-15 00:56聯合報 記者
陳熙文/台北報導

下一代幸福聯盟昨舉行記者會,指民法所規範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都還沒落實,就急著訂同婚法,是違背公投結果。 記者余承翰/攝影
大法官釋憲立法期限逼近,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針對同婚專法三草案版本做逐條討論。朝野歷經近五個小時的協商,最後包括共同協議住所等五條條文「建議通過」,僅立委林岱樺版被稱作「防偽條款」的第八條條文,在各黨團難得有共識下「建議不採納」。至於專法名稱、要採何種「關係」及親子關係等多數條文,已保留於本周五在立法院會處理、表決。
同婚專法進入最後階段,蔡英文總統昨天力挺行政院版草案,認為是「最大公約數」。為讓政院版草案過關,行政院長蘇貞昌等府院高層將親自與立委溝通固票。
立法院昨針對同婚專法草案,包括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施行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版「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以及林岱樺版「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三版本朝野協商逐條討論。因賴士葆一早表達堅持版本,三案因此確定都保留到院會表決。且因同婚專法已排為周五立法院會第一案,周五可望完成三讀。
不過昨天林岱樺版第八條,成為各黨團少數有共識的不建議條文。該條文主張,三親等內血親、檢察官、社福主管機關可訴請同性結合關係不成立。立委黃國昌認為,歧視性與莫名其妙性太高;立委尤美女也說,全民可以盯著同性婚姻是否為假結婚,完全違背人權自由。
昨天下午協商焦點之一為收養關係,政院版規定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準用民法「繼親收養」規定;幸福盟版訴求由同性家屬透過書面委託他方共同監護;林岱樺版則主張採「約定共同監護」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收養基本上不在大法官解釋範圍內,因此政院版主張先開放「繼親收養」;至於能否開放共同收養、接續收養等,由於涉及倫理性及財產繼承等問題,還有很多狀況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