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决条件:任期制和军队中立
这是投票选举能实施的关键。
无此两项,投票选举绝对实施不下去。
任期制确保了能够定期更换领导人。即使不幸选了个差的领导人,下次再选就有机会换一个。
军队中立确保了国家不因选举发生内战。
利一:监督
实行投票选举的国家和地区一般采用多党竞争制。
在野党为了赢得下次的执政权,必然全力攻击执政党的错误,也就使得执政党犯错误的几率降低。
但如果执政党一意孤行,反对党想否决也不容易,毕竟国会的2/3多数很难争取。
利二:选民的参与感与决策感
一个普通人,竟然能够决定国家的领导人,这份参与决策的感觉是很诱人的。这也是投票选举的最迷人的地方,也是一旦实施、再难回头的原因。
自己支持的当选了,自己不支持的落选了,有成就感。
自己不支持的当选了,自己支持的落选了,虽然会有挫败感,但好在四年并不长。
当选的领导人不好怎么办?选民自己的选择,后果自负。罢黜不太容易,那就再熬几年。上次失败的选民会觉得自己有先见之明,如今同志更多了,等待的时间会变得更短了。
弊一:不能确保选贤与能
投票选举能不能确保选出一个贤能之士?
答案是不能。
原因是造星运动和票票等值。
造星运动。
候选人由政党推选,按说应当不会很差。
但投票选举需要候选人直接面对选民,对候选人迎合选民的能力有高要求,而候选人的道德水平、能力反在其次了。
现在,西方国家的候选人普遍历练不足,难以确保其贤能。
看看我们台湾省的陈水扁,看看美国的小布什。一个道德低下,一个能力不足,可都干了八年。
票票等值。
绝大多数的选民对候选人的看法,取决于媒体的宣传。而媒体是不可能完全客观公正的,最多就是平衡报道。
在媒体狂轰滥炸下,选民能否去伪存真,得到最优解?答案不言自明。何况,可能候选人本身就是烂苹果。
教育能否降低选民的误判?会降低,但有限,毕竟个体的先天差异是不能弥补的。这不是歧视,这是事实。
于是,很显然,当选的领导人到底怎么样,那是要看运气的。
美国建国二百多年了,选举总统几十次了。美国人公认的不错的领导人屈指可数。其它的英国、法国等也是如此。
弊二:时间与金钱的耗费
选举是要花钱的,还不是小数目。政府要给补贴,政党要给经费,自己还要拉赞助。
各种选举的交替进行,造势大会、政见辩论、助选等等,明目繁多。四年之中,踏下心来办实事的时间恐怕不多。
弊三:内耗与诿过
执政党与在野党利益纠葛,内耗是必然的。
上届政府的错误政策,如果不易改正,也可以一推六二五。
弊四:族群撕裂
我个人觉得,这是为投票选举搞多党竞争制的最大弊端。
多党竞争制,族群撕裂是必需的,轻重而已。
同一个民族都会分裂。比如我们的台湾省,大都是汉族,还分成本省、外省,相互之间不太平和吧。
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则极有可能形成代表不同民族利益的政党,内乱、分裂的风险很大。苏联、南斯拉夫即为明证。
美国确实是上帝保佑。
印第安人是个大民族,但几乎被白人杀光了。
黑人刚开始是奴隶,经过二百多年,黑人丧失了自己的语言、宗教和文化,几乎被同化了。马丁-路德-金的时候是成立黑人政党的机会,却被暗杀了。
但白人、黑人的经济地位一日不平等,这两个种族之间的冲突就不会消失,在未来仍可能变成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