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呂姓市民女兒患紅斑性狼瘡,友人介紹到屏東縣長治鄉一間寺廟問卜後,決定停用西藥另用藥方,藥量擲筊決定,結果女兒死亡,他向蕭姓女住持求償,屏東地院認為此事屬宗教信仰,判決駁回。
呂姓夫婦說,看到愛女被病魔折磨才會信任廟方,想不到害死女兒,訴諸法律只是想討個公道,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他們將繼續上訴。
屏東地院審判長說,藥方是呂姓夫婦自行拿到廟裡,至於用藥量都是由呂夫婦擲筊決定,蕭姓住持只是站在協助者角色,並未假藉神明名義開處方,且是否服藥,家屬有決定權。住持既沒有醫療行為,也沒施行法術,所以判決原告敗訴。
但法界人士認為,女住持要求原告擲筊決定藥物斤兩,作法離譜。律師柳聰賢也說,住持雖未提供處方,但劑量是向神明請示而來,致病人枉送一命,住持縱然不必負完全責任,也應負部分責任,否則無異助長寺廟治病歪風。
這間寺廟的劉姓師爺說,當初呂家透過友人介紹來此「問事」,沒想到反成為他們這幾年來的夢魘,鎮南宮已不再讓信徒們問事,單純以修行為主。他激動落淚說,「這樣作,對神明是無法交代的」。鎮南宮是祭拜關聖帝君及道教三清道祖,蕭姓女住持昨天不在,但對於此樁官司,她曾表示內心痛苦煎熬。
呂姓市民說,女兒患紅斑性狼瘡,九十一年五月,經友人介紹到蕭姓婦人住持的寺廟求助,住持向他表示,他女兒罹患病症係累世冤親債主作怪,須超度亡靈除業障,病情始能轉好。愛女心切的他聽後很惶恐,連續參加該廟的大小法會。
九十四年四月間,蕭姓住持表示有一帖金六方藥方,有益呂女病情,建議藉著擲筊請示神明,決定當歸幾錢、川芎幾錢,但服用此藥後,必須停掉原來服用的中西藥方。結果女兒於同年六月十九日,因急性腎臟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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