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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20
拉法葉案開庭 李、郝互指對方是最後決策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為釐清海軍二代艦採購「由韓轉法」的決策過程,是那一位上級指示?十九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行政院長郝柏村、前總統李登輝出庭作證。據了解,李、郝二人雖都未明指對方就是上級,但庭訊中說法,都是朝對方才是軍購最後決策者的方向答辯。
台北地院是在昨日上午九時卅分傳喚郝柏村、下午二時卅分傳喚李登輝出庭,進行交互詰問。
據了解,李登輝在庭訊中,不但指稱「有人侵犯統帥權」,在結束檢方詰問,面對審判長還有沒有什麼話要補充時,特別強調,前海總艦管室中將主任雷學明等六位被起訴將校,沒有拿取回扣或不法利益,都是替國家做事的人,一度激動陳訴「這些人都沒有拿錢,應該判無罪」。
郝柏村出庭前後,面對媒體記者並未多發一語,只是態度低調,一再說「對不起」。據了解,在將近三小時庭訊,郝柏村表示,他從不跟軍火商來往,也不見軍火商,更不認識汪傳浦,他不知道民國七十八年間前往法國訪問,汪傳浦有無出現在他下榻飯店。
郝柏村還說,二代兵力建構案當時,恰好美國與中共簽訂「八一七」公報,對我軍售有所限制,海軍驅逐艦又面臨汰換,當時南韓確有仿造美國的巡防艦,也是海軍考慮採購目標之一。不過,南韓當時正要和中共建交,南韓的蔚山艦是否適合台灣,就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
郝柏村說,七十七年間法國總統密特朗派前參謀總長拉卡斯上將來台訪問,有意加強台法軍事關係,參謀本部希望藉這個機會接觸,取得先進武器,才促成他以參謀總長身分在七十八年訪法,當時蔚山艦並沒有報價,他才會要夏甸從法國打電報回國暫緩海總關於蔚山艦的採購,目的是希望多一個參考。
郝柏村庭訊中明確指出,任何重大軍購案,參謀總長都不是最後決策者,只負責前置作業,重大軍購案,都要提報三軍統帥做最後決定。
下午出庭的李登輝,庭訊前,就先向媒體說,拉法葉艦的採購是參謀總長決定,他沒有開會,不是由他決定,「這是很清楚的事」。
在兩個小時的庭訊中,李登輝的說法還是一樣,強調海軍「光二」計畫,由韓轉法,是參謀總長決定,不是他。對於李登輝的說法,檢察官加以質疑,並請求庭上提示一份公文,詰問如果事先不知光二軍購轉向,為什麼會在公文上批示「悉」?
李登輝對此解釋,他說「悉」代表「知悉、知道」,他只知道有那份公文,但不代表知道公文內容為何。據了解,李登輝還強調,在他主政初期,當時的軍方力量還很強大,同時,「還有人侵犯統帥權,在那樣的情況下不同意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