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1 0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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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理基礎要站的住腳
主張擁有釣魚台主權要有理,更要把理講清楚。只是情緒性指責對方竊占,反會變成不講理。
主權來源有固有及繼受取得。因地底自然結構,或歷史依據取得,我國都是絕對優勢。繼受是因轉讓而取得,釣魚台隨台灣因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但二戰後,中華民國光復這些失土,也回復主權。問題是台灣立即歸中華民國,釣魚台則是先由美國占領,後交日本。
美國因戰爭占領,日本因美國交付而占領,雖不是「竊占」但都是「無權占領」,不能取得主權。所以,美國只說日本有行政管領權,沒說有主權。
國家主權所轄和國家私權所有是兩回事。日本的詭計,是以國家私權所有,加上行政管領占有,僭稱國家主權所轄。但欲蓋彌彰,反證明日本理虧心虛?
把主權法理依據搞清楚也講清楚,並揭穿日本自欺欺人手法,也讓國際清楚,要和平依法裁定釣魚台主權歸屬,我國是不能缺席的關鍵主角。
二、地緣利勢要運用的妙
美國想維持世界超強,必須在太平洋掌控第一及第二島鏈,日本要穩定其能源物流,必須掌控南至印度洋的海上優勢。中共想成為海權大國,必須突破第一島鏈,到第二島鏈。其艦隊自二○○八年起,都到沖之鳥島周圍實彈演習,當然引起美國警覺,日本緊張。
在三強較勁的海域,台灣地緣位置最有利,離琉球、釣魚台、宮古島最近。所以,美日希望我們暗中縱「合」,大陸希望我們公開橫「連」。我們當然要利用巧妙的槓桿,維護自己尊嚴及利益。
三、兩岸關係要拿捏的巧
在爭海奪島的複雜局勢中,我們與大陸不能糾纏,更不能斷絕。糾纏會讓台灣的角色被大陸吃掉,絕斷會讓台灣的地位被其他國家吃定。
大陸主張兩岸共同捍衛「祖」權,我們不呼應也不必拒絕,可要求改為「分別捍衛海上祖權,共同維護海上人權。」即我捍衛東沙島太平島,你捍衛西沙島永署礁, 都別越俎代庖。但在海上人權維護共同合作,自前年開始的兩岸海上聯合搜救,雖是針對金門廈門間海域,可以協商延長北自釣魚台漁船發生海難,南至太平島的海 研、戍守人員傷病支援。這樣,不會給美、日刺激,卻會讓蠢蠢欲動的越南等國有所顧慮。
台灣若能以智慧發揮槓桿之巧,國際不會忽視我們。但前提是內部要堅強團結,藍綠惡鬥、內耗到一點力量也沒有時,如何發揮槓桿之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