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我們要討論的不是「可不可憐」「無不無辜」。
讓我這樣說,「金孫」出生時享盡殊榮,受到萬眾矚目,鏡頭閃燈不斷,長大了身穿數萬元著名廠牌披風,請家教,吃好的住好的,這些事是他的「命」。
同樣的,當初給他這些東西的人今天闖禍了,這也是他的「命」。怎麼能說大人和小孩無關?講這句話的人是覺得大人和小孩間的關係是「好的應該有關,壞的就無關」嗎?那請界定一下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因為這樣太過抽象。
我們可以有同情心,但不要濫用,也不要用感性過度操弄理性。
犯錯了,認錯就好,一哭二鬧三上吊,還要帶小孩一起死,這樣的態度值得讚許嗎?
教育有學校和家庭教育,為什麼遇上「金孫」,家庭中大人的品德教育又變得不重了?只因為他們「可憐」?
如果這樣叫可憐,把錢給我好了,我也想可憐,而且我不會讓孩子受苦。
在這個時候,扁家有一百種方法上金孫脫離風暴,他們也應該要想到自己的行為會影響到孩子,他們引起社會不安,影響到孩子是理所當然。
一個道理:你享受鏡頭的同時,你要要負起責任。
金孫享受過,不管他有沒有意願,都享受了。今天他也該承擔這些「原罪」。
馬英九和228有什麼關係?他不也一直道歉,一直用心去讓社會消弭這一切?這就是他的「原罪」,就去解決吧,講那麼多,同情那麼多要幹嘛?人家要吐你口水,就安靜的被吐,用誠意感動受難者家屬,情緒平撫了才有理性。
扁家到現在都還在賴皮,請問要社會怎麼給同情心?自己騙了台灣民眾,不道歉,不認罪,還在胡鬧,崩解社會價值和司法體系,現在就談同情他的金孫,好像太早了吧?
我們可以原諒做錯事的人,也可以寬恕他的下一代,不過,請認錯道歉,把錢都吐給公益團體,幫助沒錢的孩子讀書,把金孫的萬元披風拍賣,募款救貧童,我想就能達到原諒他們的基本要求。
本文於 2009/07/02 13:31 修改第 1 次